17歲,學生工,沒有籤勞動合同,老闆拖欠工資400報警有用嗎?

2025-05-01 02:00:10 字數 5351 閱讀 4473

1樓:好子

你是未成年人,老闆不應該僱傭你,這是違法行為。你拿上證據報警或者去法院起訴老闆都可以的。

2樓:網友

嗯,讓握衝朋友你好,我認為她僱傭學生工,他本身就是犯錯誤了,如果他坦殲再拖欠你的皮慶工資,你可以嗯,報警也可以起訴他,因為他不行,僱傭童工。

3樓:丶養說

有確鑿證據證明自己參加了勞動,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保護弊豎自己合鬧卜跡法權益。報警液並無用,勞動糾紛不歸警察管理。你的行為是正當行為,沒有任何威脅性。

4樓:網友

報警肯定有用,有困難找警察叔叔呀。

5樓:新晟隆

這樣的情況你可以先報警處理。

6樓:老牛山雀

運用法律程式保護自己的權益,孝彎鍵當然不能算威脅了。但是,你們報警是沒有用的,因為這個情況屬於勞務糾紛,鬧橘不歸警察監管,屬於勞動監察部門監管,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通過勞動監察部門給自己維巧巧權。

7樓:網友

這種事情報警也只是調解,不過你可以試試看,不一定有用,別報太大希望,只能說是最省事兒的方法。

正常來說沒攔指叢籤勞動合同並且拖欠工資的話,那麼應該是申請勞簡櫻動仲裁的。

勞動合同的話公司應該給予雙倍的工資賠償,所以這種事兒勞動仲裁更加的管用,對公司的約束率也逗圓更強。

報警的話警察來調節,老闆當時答應給錢,但是事後不一定真的會給你打,我同事遇到過這種情況,當然遇到一些怕事兒的老闆可能就把錢給你了。

沒有籤勞動合同,老闆拖欠工資可以告他嗎

8樓:華律網

不簽定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最高為11個月。證據方面能夠證明勞動關係即可,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資訊、同事證言等。工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發放,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提成等全部費用。

拖欠或扣發工資違法,你可以要求全額髮放。超過合同約定工資發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公司拖欠工資可以採取以下幾種方式解決:

首先,先去找公司領導進行協商,索要拖欠的工資。如果公司繼續拖欠,問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為公司暫時週轉不開,此時讓公司出具一張欠條。其次,如果與公司協商無果,那麼就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讓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處理,一般問題到這裡就可以得到解決。

最後,如果勞動監察大隊處理無果,那麼此時就需要收集相關證據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勞動仲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9樓:墨汁諾

如果私人用人單位可以隨時離職,拖欠的工資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通過仲裁或訴訟解決。即使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要賠償工人的雙倍工資。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處理:

拖欠工資事實確定的,可以先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舉報,請求依法予以處理;

如經勞動監察大隊限期支付,用人單位仍不支付的,可以報警依法追究老闆的刑事責任;

如拖欠工資事實沒有確鑿證據,需要通過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的途徑解決;

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還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

10樓:

1.未籤勞動合同,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仲裁時可提出雙倍賠償工資請求(工作時間的雙倍工資)。主要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令〔2012〕73號)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你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索取經濟補償金(根據工作時間確定)。主要法律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令〔2012〕73號)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如存在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勞動者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和第四十六條規定,如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以及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4.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時,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有關證據。具體可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勞社部發〔2005〕12號)的檔案規定「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1)、(3)、(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你可以根據(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不限於此規定)來提供勞動材料。證據越多越好。

5.建議你先和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一致,提供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並向勞動監察部門、勞動仲裁部門提請勞動仲裁,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勞動仲裁申請或者逾期未作出受理或不受理決定,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訴主張你的權益。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

11樓:凌天菱

用人單位的老闆是從啥年月日至啥年月日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你沒有細說,應該講講看。用人單位的老闆拖欠你的工資,你應該立即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進行書面報案,要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依法處理。

**12333是全國統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諮詢、舉報、投訴**。

12樓:ofweek人才網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處理:

拖欠工資事實確定的,可以先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舉報,請求依法予以處理;

如經勞動監察大隊限期支付,用人單位仍不支付的,可以報警依法追究老闆的刑事責任;

如拖欠工資事實沒有確鑿證據,需要通過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的途徑解決;

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還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

老闆拖欠工資報警有用嗎

13樓:朝華銳立

老闆不發工資,勞動者是可以報警的,但多數情況下報警也沒什麼用。

1、報警沒用,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二、不發工資怎麼辦?

1、溝通協商解決。

不管是在職還是離職,不管是無故拖欠工資還是不發工資,都應先通過正常的渠道,與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溝通協商,搞清楚拖欠或不發的原因,再選擇合理的方法去處理,給公司和個人留有餘地,要知道做事先做人,本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則妥善處理。

2、協商失敗,拿起法律**維護合法權益。

通過與公司主要負責人的交涉,溝通協商不成,那沒有別的辦法,只有拿起法律的**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維權需要自己蒐集或者保留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乙個,或者是單位給你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

根據實踐經驗,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乙個結論,在遇到老闆不發工資的情況時,勞動者是可以報警的,但多數情況下報警並沒有什麼用,還不如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進行投訴。實在不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通過法律途徑來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必要時,還可以聘請律師365**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處理相關糾紛。

14樓:尹超群

提問你好,我上個月九號在一家大學裡面快遞站工作,乙個月3000,說好是17號前支付工資的,這個月四號因有事請假回去了,後面各種原因沒去上班了,上個月工資一直沒有發給我,我問她要工資,她就回我一句這段時間是請假還是曠工,我問她要的工資是九月份的工資,和十月份有什麼關係呢?

提問就簽了個什麼時候支付工資,還有快遞在我上班時候如果丟失需要我負責的。

這個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提問就算我這段時間沒去,也沒有和她說,和上個月的工資也沒有關係吧?

提問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什麼東西呢。

提問遠端指導怎麼弄。

15樓:付曉雷-強制執行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單位拖欠員工工資員工可以採取法律措施,強制要求單位支付工資,老闆惡意拖欠工資,可能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16樓:霹靂無敵飛翔

可以報警,但沒有什麼作用,不建議大家報警遇到拖欠工資的應當先向當地勞動局投訴,經勞動局通知後,用人單位支付的,可以報警公告老闆的為違法犯罪行為。

老闆,拖欠工資的解決辦法意在解決,拖欠工資過程中一定要留證據,比如合同,拖欠工資證明可以像所在地工會部門,請求幫助。二可以向當地信訪部門進行信訪或上訪人多時一定要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三,如果是建築房地產企業拖欠行業,可以向當地的建築局,請求幫助建設都設有清欠辦。是可以向當地法院提出上訴這種方法可能比較慢。

17樓:納博萬

建議去當地勞動局舉報!

18樓:網友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我是做臨時工的,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又沒什麼合同,報警有用嗎?

19樓:逍遙觀人生

臨時工老闆拖欠工資,又沒合同,報警沒有用,找勞動仲裁。

20樓:平安兔郭子龍

老闆拖欠臨時工的工資,又沒有籤勞動合同,可以報警,警察幫協調,不行通過勞動仲裁解決。

21樓:網友

你可以去工作地方的縣或者是市勞動局投訴,具體就找勞動局的勞動監察大隊辦公室,很快就會有結果。

22樓:二妮正能量琶

做臨時工的,老闆拖欠工資,沒什麼合同,可以向法院起訴。

23樓:在五美景園學車的百香果

報警沒用的,沒有合同就沒有法律保障,可以找勞動仲裁部門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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