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法

2022-07-30 20:50:06 字數 708 閱讀 4379

1樓:

1、首先證明你和公司有勞動關係,此證據很多,訴訟中對個人的舉證責任不會很苛刻,比如認證,工作證,出勤記錄,你的工資存摺本(如果存摺本上顯示不出你公司的字樣,可向銀行查詢是誰每月向你定期匯入錢,銀行不給出證明,可向法院申請取證。

2、自動離職實際上指的是公司單方面和你解除合同,你可起訴要求違約金,經濟補償金,拖欠工資等等,這些舉證較麻煩。在有上述權利外,你還可以要求公司繼續和你履行合同,除非合同已到期。因為公司單方和你解除合同,必須給你書面通知。

3、勞動法明確規定,單位不准收取職工保證金性質的東西,此約定違法,可向公司要回來。

4、請律師吧。

2樓:

勞動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要進行賠償,賠償內容包括以下三項:一是用人單位為錄用勞動者直接支付的費用,二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支付的培訓費用,三是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你的工資肯定要給你的,既然雙方約定了違約金,300塊錢就要不回來了。

3樓:

你可以要回你的工資和保證金,但是你必須履行合同約定,交付違約金。

4樓:

違約金是否是保證金,得看當時的勞動合同是怎樣規定的,你的工資是否作為違約金被扣發了,也得看勞動合同的內容。

所以您最好能找到勞動合同,這樣才能弄清楚公司是否侵害了您的權益。

勞動法關於保險的問題,勞動法關於保險

針對你提出的問題,本律師做如下解答 只要你能證明你是在11年6月入職的,就可以主張勞動關係是自那時開始建立。那麼你可以要求公司為你補交11年6月至12年4月的五險。另外你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自11年7月至籤合同之日的前一日的雙倍工資。可以要求補交,通過當地勞動監察支隊投訴 單位未在你入職一個月內簽訂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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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的行為已經明顯違反了 勞動合同法 規定,你可以立即向當地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申訴,請求公司對你進行賠償,一定能夠得到支援!勞動部門會要求公司出具當時籤的合同,賴是不行的,你們那麼多同事可以證明你在那裡工作呢,同事不證明,顧客還可以證明呢。如果他們拿不出合同更慘,用工乙個月以上不訂立合同的要按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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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依法可以拿到工資,你可先向勞動糾察大隊舉報投訴,如果沒有結果,可進一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工資。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 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剋扣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