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

2022-01-03 00:01:38 字數 4837 閱讀 8836

1樓:常春藤

1、《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2、根據以上法律規定,你公司在你白話不過關時,應有書面的通知試用期不合格,並在離職時出具解除書面證明(一式三份其中乙份原單位存檔,另外兩份是交給你本人)。等你有新的工作單位,應將解除的書面證明交給新單位存檔。也就不擔心沒有書面的依據。

2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簽訂了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保險公司為你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 20

3樓:阿薩德啊說得對

給你乙個準確的回答:1、可以去勞動監察投訴,要求單位補繳13年的社會保險費,(勞動仲裁不受理保險問題),但是如果單位工資表、考勤表等相關材料不承認你在單位工作,你就要先去勞動仲裁確定勞動關係,確定上了在來要保險,但是追繳13年保險,你自己需要承擔13年個人部分的保險,單位繳納單位的部分。個人部分的滯納金也是你自己繳納,放棄保險的協議是沒有用的,因為保險是交給社保**的。

2、加班費是可以要求單位給你補發的,加班計發基數是上個月工資減加班費在除以21.75在除以8是你這個月每小時的加班費,週一至周五是1.5倍加班。

週六週日是雙倍加班費,在乘以你每天加班的小時數。

3、如果你們有合同且合同到期,單位是需要支付你經濟補償金的,如果你自己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有不明白的可以追問

4樓:小女孩

根據你的描述,你可以向公司主張如下權利:一、13年未繳納社保,可以為你補繳社保。二、你的加班工資需要按勞動法的規定支付。

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但依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你需要提供你在公司上班的證據和你工作時間的證據,如工資發放證明等。

5樓:法海暢遊

公司有太多違規的地方了,簽訂勞動合同時當時是簽訂的幾年的勞動合同?沒有繳納社會保險,公司讓簽定放棄社會保險的東西是違法無效的,你現在主要一塊是讓企業給你補繳社會保險,加班工資需要你提供充分的證據的,這方面你不太好舉證,畢竟這麼長時間了,你看一下最近的加班有沒有給加班費,沒有的話勞動仲裁時一併申請

6樓:瓊瑤的紫宮

在這種單位還能待十三年也是奇蹟。如果你要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你應該收集好相關證據,比如說打卡記錄,銀行流水,工資單,還有單位籤的合同,證據越多越容易成功。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以未繳納社保繳費提出辭職,並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並要求支付加班費,協商不成可以通過勞動部門申請解決爭取自己的權益。

8樓:思緣

這個小伙肯定缺心眼子了!你在那裡打工不要個合同啊!那是你的保護證明呀!

如果有問題有合同國家,能為你做主吧!現在想起來了晚了!就當教學費了吧!

人家沒有責任的!常言道,私憑文書,官憑印。祝你成長吧!

9樓:樂觀的仙裡仙氣

簽合同之前一定一定要仔細看看合同

10樓:勇唱稽夏璇

合同到期後不續簽,但還繼續在這個單位工作,就是等於和單位籤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沒有什麼特殊的補助。

11樓:軍曉曼

建議你去申請勞動仲裁

12樓:田瓊齋樂心

你好,我是勞動局工作人員,如果合同到期不想幹的話,公司應該不會有什麼補償,但如果單位沒有給你繳納社會保險的話,你隨時可以走,而且要求公司給予你解除勞動關係的補償金,標準為有一年工齡,給乙個月的工資。

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

13樓:職

普及一下,正常的勞動合同,你要看幾個關鍵點:

1.三年合同以下的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2.崗位工資是按合同來還是單獨籤,有些考慮社保的會做陰陽合同。

3.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4.合同是否備案,不經人社局備案都是無效的。 來自職q使用者:魏正每個人都通過面試階段,只有提現他個人一面能力,而且要在工作上提現更多付出。 來自職q使用者:劉先生

關於勞動合同問題?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屬於競業限制,並不違法,但在競業限制期間內,用人單位應該按月支付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關於offer和勞動合同的問題

15樓:泚朲已死

offer可以視為你和公司間的口頭協議,並無法律效力。

三方協議的效力也只是由學校來保證,只有到公司報到後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

offer上是否提及違約金,與三方協議違約時是否收取違約金無關。三方協議是畢業生、學校、用人單位三方簽署的,畢業生違約時,有的學校要收違約金,有的學校不收,而用人單位一般都要收違約金。只有兩種情況除外:

[1] 畢業生考上國家公務員後違約,學校和單位均不得收違約金;

[2] 畢業生考上研究生繼續深造,學校不得收違約金,如在招聘過程中明示單位且獲得同意,則單位也不收違約金。

該回答在2005-11-29 08:50:40由回答者修改過

16樓:刺身金魚

一般用人單位會在offer letter中明確,該錄用信的有效期,以及與勞動合同的關係,即勞動合同簽訂後,該錄用信是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還是失去效力。

但也有很多用人單位發出的offer letter 中沒有寫明其與勞動合同的關係,那麼在發生爭議時,由於勞動合同簽訂在後,相當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就同一問題另行做了約定,變更了offer letter 中的約定,因此,應當以勞動合同的約定為準;

如果offer letter 中的內容在勞動合同中沒有體現,則該部分內容仍然有效,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17樓:

offer的中文含義是:要約。

是約定報到日期以及相關的福利待遇,包括報到時需要攜帶的一些資料和公司的須知等。內容一般比較寬泛。

其作用維持到你按期報到。

而合同是真正的勞動關係的說明和法律依據。內容涉及了必要的七條勞動合同款項,以及其他的一些公司規定政策。也是雙方公平、公正的一種體現。必須簽訂。

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 25

18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沒有給你,用人單位是違法的,你辭職只需要提前乙個月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就行。社保費用只要你在那上班用人單位就需要給你買。至於違約金只是存在於用人單位的專業培訓方面。

具體可以看勞動合同

你應該不存要賠償違約金的問題。

1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不合理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向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的。

20樓:捷鑫鵬

公司嚴重違法:

1、員工入職時就要簽訂勞動合同,而不是轉正後,而且勞動合同勞資雙方各執乙份,不給你不行;(我猜勞動合同不敢給你,勞動合同內容有違法的)

2、員工入職時就要購買社保,公司部分也不能叫員工自己承擔;

奇葩公司,霸王條款,你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21樓:第遠易韶麗

用人單位收取押金本來就是違法的,辭職時必須返還,按勞動部頒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22樓:泥才師詩槐

廣東胡律師:

公司沒有安排你專業培訓,也沒有與你規定違約金的話,你只要按照《勞動法》提前30天書面申請就行。

23樓:北啟姒香旋

《勞動合同法》第37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26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勞動合同法38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於違反服務期的約定,不支付違約金。你若沒犯錯就不支付

24樓:匿名使用者

績效屬於單位福利,不是法律法規強制規定的,所以只能看單位的規定。儘管不合理,但是不違法。

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

25樓:杭州貸款信用卡

你好,這種事情比較常見。肯定是老闆不對,勞動法裡有規定,只要是事實上的正式員工,都要買五險一金。

不過這個執行的並不徹底,國家也管不過來。

你有兩個辦法。

先和老闆心平氣和的溝通,如果你想做,他也願意交,那皆大歡喜。如果它不願意,你直接走人好了,至於賠償的2萬,在法律上的無效的,不要怕。嚇著3千的工作多的是,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你可以採取字記者,這招非常有效,只要一**,嘿嘿,再厲害的黑心老闆也的慫。記者很好找,你在哪個城市,直接搜城市的**,很多記者的。

勞動合同問題,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

這種約定沒有法律效力。法律上的確有最低工作年限約定的規定,但是不是你這種情況。適用與一些比較特殊的行業和崗位,最典型大家了解的也最多的就是飛行員。前些年飛行員落跑的事情很多,每個飛行員離職都向原單位支付了大筆的違約金。這個違約金是作為對飛行員培訓花費的補償。此外再就是向有些崗位需要用人單位培訓,而且...

關於解除勞動合同問題,關於解除勞動合同問題

您好 根據您描述的事實,嘗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回答如下,供參考 1 你和用人單位之間構成勞動合同法律關係,雙方應當按照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享有權利。2 合同到期的,勞動合同關係終止。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3 合同3月到期的。以前...

關於勞動合同方面的,關於勞動合同

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的話生效以前是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生效以後是承擔違約責任。具體兩種責任的賠償方式也是有約定從約定,沒有約定就以實際損失為準。可以!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因為你的合同還沒生效。你沒有責任,合同有口頭合同和書面合同,書面合同效力最大,你的合同屬於書面合同並在2月1日生效,所以你可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