緹縈救父文言文與翻譯謝謝OO謝謝

2021-03-04 05:55:44 字數 6367 閱讀 5823

1樓:樊廣中

原文:(漢)文帝四年中,人上書言意。以刑罪當傳,西之長安。

意有五女,隨而泣。意怒,罵曰:「生子不生男,緩急無可使者。

」於是少女緹縈傷父之言,乃隨父西,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復生,而邢者不可復續,雖欲改過自新,其路莫由,終不可得。

妾願入身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使得改過自新。」書聞,上悲其意。此歲亦除肉刑法。

翻譯:文帝四年, 大商人仗勢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狀,說他是錯治了病。當地的官吏判他切斷肢體的「肉刑」,要把他押解到長安去受刑。

淳于意有5個女兒。他被押送長安離開家的時候,望著女兒們嘆氣,說:「唉,可惜我沒有男孩,遇到急難時,連個幫手也找不到。

」幾個女兒都低著頭

古文緹縈救父翻譯

2樓:匿名使用者

原文:緹縈救父

(漢)文帝四年中,人上書言意。以刑罪當傳,西之長安。意有五女,隨而泣。

意怒,罵曰:「生子不生男,緩急無可使者。」於是少女緹縈傷父之言,乃隨父西,上書曰:

「妾父為吏,齊中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復生,而邢者不可復續,雖欲改過自新,其路莫由,終不可得。妾願入身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使得改過自新。

」書聞,上悲其意。此歲亦除肉刑法。

譯文:文帝四年, 大商人仗勢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狀,說他是錯治了病。當地的官吏判他切斷肢體的「肉刑」,要把他押解到長安去受刑。

淳于意有5個女兒。他被押送長安離開家的時候,望著女兒們嘆氣,說:「唉,可惜我沒有男孩,遇到急難時,連個幫手也找不到。

」幾個女兒都低著頭傷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兒緹縈又是悲傷,又是氣憤。她想:「為什麼女兒偏沒有用呢?

」她提出要陪父親一起上長安去,家裡人再三勸阻她也沒有用。 緹縈到了長安,託人寫了一封奏章,到宮門口遞給守門的人。漢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書的是個小姑娘,倒很重視。

那奏章上寫著:「我叫淳於緹縈,是太倉令淳于意的小女兒。我父親給國家當差的時候,齊國的人都說他廉潔正直。

現在他犯法獲罪,按律當處以肉刑。我不但為父親難過,也為所有受肉刑的人傷心。乙個人砍去腳就成了殘廢,以後就是想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了。

我情願沒入官府作奴婢,用身體來替父親贖罪,好讓他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漢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這個小姑娘. 這樣,漢文帝就正式下令廢除肉刑。

——《史記

3樓:匿名使用者

古文《緹縈救父》的翻譯如下:

原文是文帝四年中,人上書言意。以刑罪當傳西之長安。意有五女,隨而泣。

意怒罵曰:「生子不如男,緩急無可使者。」於是少女緹縈傷父之言,乃隨父西。

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復生,而邢者不可復續,雖欲改過自新,其道莫由,終不可得。

妾願入身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使得改過自新。」書聞,上悲其意。此歲亦除肉刑法。

翻譯為文帝四年,商人仗勢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狀,說他沒有治好病。當地的官吏判他切斷肢體的「肉刑」,要把他押解到長安去受刑。淳于意有5個女兒。

他被押送長安離開家的時候,望著女兒們嘆氣,說:「唉,可惜我沒有男孩,遇到急難時,連個助手都沒有。」幾個女兒都低著頭傷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兒緹縈既悲傷又氣憤。

她想:「為什麼女兒偏沒有用呢?」她提出要陪父親一起上長安去,家裡人再三勸阻她也沒有用。

緹縈到了長安,託人寫了一封奏章,到宮門口遞給守門的人。漢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書的是個小姑娘,很是重視。那奏章上寫著:

「我叫淳於緹縈,是太倉令淳于意的女兒。我父親給國家做事的時候,齊國的人都說他廉潔正直。現在他犯法獲罪,按律當處以肉刑。

我不但為父親難過,也為所有受肉刑的人傷心。乙個人砍去腳就成了殘廢,以後就是想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了。我情願沒入官府作奴婢,用身體來替父親贖罪,讓他可以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漢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這個小姑娘. 就這樣,漢文帝就正式下令廢除肉刑。

**是《史記 扁鵲倉公列傳》

緹縈救父閱讀答案

4樓:自家喵

《緹縈救父》閱讀答案及原文翻譯

緹縈①救父

文帝四年中,人上書言意②,以刑罪當傳西之長安。

意有五女,隨而泣。意怒,罵曰:「生子不生男,緩急無可使者!

」於是少女緹縈傷父之言,乃隨父西。上書曰:「妄父為吏,齊中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復生而刑者不可復續,雖欲改過自新,其道莫由,終不可得.妄願入身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

」書聞,上悲其意,此歲中亦除肉刑法。

《史記·扁鵲倉公列傳》

【注】①緹縈(tí yíng):人名。

②意:淳于意,西漢初臨淄人。【《緹縈救父》閱讀答案及原文翻譯】《緹縈救父》閱讀答案及原文翻譯。

【試題】

1.解釋下列加點詞語:

①緹縈傷父之言( ) ②齊中稱其廉平( )

③今坐法當刑( )

2. 讀了這個故事之後,你認為緹縈是個怎樣的人?

【參***】

1.①為……感到悲傷。 ②稱讚;稱道。 ③犯法;犯罪。

2.有孝心;有膽識。

【譯文】

文帝四年的時候,有人上奏告發淳于意,因為犯了罪判了刑,用驛站的車馬押解向西前往長安。

淳于意有五個女兒,跟在後面哭泣。淳于意憤怒了,罵道:「生女兒不生男孩,有了緊急情況沒有可以使用的人!

」在這時候,小女兒緹縈為父親的話感到悲傷,就跟隨著父親向西去。她上奏書說:「我的父親為官,齊地的人都稱讚他廉潔公正,如今犯了法,判了肉刑。

我深切地悲傷處死的人不能復生,受肉刑的人不能接上肢體,即使想要改過自新,這條路也沒有多少人能走過去,終究不能做到。我願意交出自身,做官府的奴婢,用來贖父親的肉刑之罪,使他能夠改變品行,自己重新做人。

【說明】

緹縈是西漢王朝(西元前206至公元8年)時代的人。她住在山東。她的毅力和勇氣,不但使父親含冤得直,免受肉刑,而且也使漢文帝深受感動。

因而廢除這種殘酷的肉刑。緹縈是淳于意五個女兒當中最小的乙個。淳于意從前當過官,後來棄官行醫,救死扶傷,深受民間尊敬。

人們從四面八方,長途跋涉,找他求醫。淳于意精於醫術,替人醫病,差不多治乙個好乙個。

由於緹縈的仗義執言,犯人就不必受刺字,割鼻或砍肢之苦,對推動古代刑罰由野蠻走向相對寬緩人道作出了貢獻,在歷史上被廣為傳頌。 她不怕千辛萬苦,為父申冤的孝心,使她成為孝道的典範。

滿意請採納o(∩_∩)o

5樓:羋海霞

瑩瑩舅父,是指我國古代有個叫緹縈的小姑娘,因為他的父親受人冤枉,所以他一次次的為父親申辯,最後把父親救下的故事

文言文 緹縈救父

6樓:淞澗錦鯉

緹縈救父

【原文】:《史記 扁鵲倉公列傳(節選)》

文帝四年中,人上書言淳于意受賂,以刑罪當傳,西之長安。意有五女,隨而泣。意怒,罵曰:

「生子不生男,緩急無可使者!」於是少女緹縈傷父之言,乃隨父西。上書曰:

「妾父為吏,齊中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復生,而刑者不可復續,雖欲改過自新,其路莫由。妾願入身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上聞而憫其意,此歲即除肉刑法。

【翻譯】:漢文帝的四年中,有人上書告發淳于意。按照刑法應當專車押送他向西到長安。

淳于意有5個女兒,跟著(囚車)在哭。淳于意生氣,罵道:「生女兒不生男孩,危急時沒有人能幫忙。

」這時小女兒緹縈因父親的話而悲傷,就跟父親向西行,上書說:「我的父親做官吏,齊地的人都說他清廉公平,如今犯法應當獲罪受刑。我為(受刑而)死的人不能復生感到悲痛,而受過刑的人不能再長出新的肢體,即使想改過自新,也沒辦法了。

我願意捨身做官府中的女僕來贖父親的罪過,讓(他)能改過自新。」皇上聽到後為她的意願感到悲傷,這年就去除了肉刑法。

【相關詩詞】:

鷓鴣天宋 無名氏

象榻香篝冷寶猊。

虺蛇吉夢寤驚時。

緹縈生下雖無益,

謝女他年或解圍。

花骨脈,雪膚肌。

飛瓊抱送下瑤池。

弄璋錯寫何妨事,愛女從來甚愛兒。

7樓:匿名使用者

五月,齊太倉令淳於公①有罪當刑,詔獄逮徙系長安。太倉公無男,有女五人。太倉公將行會逮,罵其女曰:

「生子不生男,有緩急非有益也!」其少女緹縈②自傷泣,乃隨其父至長安,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

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雖復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妾願沒入為官婢,贖父刑罪,使得自新。」書奏天子,天子憐悲其意,乃下詔曰:

「蓋聞有虞氏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為僇,③而民不犯。何則?至治也。

今法有肉刑三,④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歟?吾甚自愧。

故夫馴道不純而愚民陷焉。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加焉?

或欲改行為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憐之。夫刑至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

其除肉刑。」

注①索隱名意,為齊太倉令,故謂之倉公也。

注②索隱緹音啼。鄒氏音體,非。

注③正義晉書刑法志雲:「三皇設言而民不違,五帝畫衣冠而民知禁。犯黥者阜其巾,犯劓者丹其服,犯臏者墨其體,犯宮者雜其屨,大辟之罪,殊刑之極,布其衣裾而無領緣,投之於市,與觽□之。」

注④集解李奇曰:「約法三章無肉刑,文帝則有肉刑。」孟康曰:

「黥劓二,左右趾合一,凡三。」索隱韋昭雲:「斷趾、黥、劓之屬。

」崔浩漢律序雲:「文帝除肉刑而宮不易。」張斐注云:

「以淫亂人族序,故不易之也。」

——《史記• 孝文本紀第十》

摘自中國國學網

8樓:﹎舞玉幽魂

文帝四年中①,人上書言意,以刑罪當傳西之長安②。意有五女,隨而泣。意怒,罵曰:

「生子不生男,緩急無可使者③!」於是少女緹縈傷父之言④,乃隨父西。上書曰:

「妾父為吏,齊中稱其廉平⑤,今坐法當刑⑥,妾切痛死者不可復生而刑者不可復續⑦,雖欲改過自新,其道莫由,終不可得。妾願入身為官婢⑧,以贖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書聞,上悲其意⑨,此歲中亦除肉刑法⑩。

①文帝四年:西元前176年。②傳:

驛站的車馬,此指用傳車押送。之:往,到。

③緩急:緊急。④少女緹縈:

最小的女兒緹縈。⑤廉平:廉潔公平。

⑥坐法:因為觸犯法律。當刑:

判處肉刑。當,判決,判處。⑦續:

連線,接續。⑧入身:古時刑律可把罪人收入官府為奴,此指這種懲罰。

入,沒收。⑨悲:悲憫。

⑩此歲中亦除肉刑法:這段時間有誤,據《史記·孝文本紀》,文帝廢除肉刑當在文帝十三年,所以前文所說文帝四年與此矛盾,當作文帝十三年

漢文帝劉恆的母親薄太后出身低微,在漢高祖在世的時候是個不得寵的妃子。她怕住在宮裡受呂后的陷害,就請求跟著兒子住在代郡。住在代郡不像在皇宮裡那麼闊氣,因此,娘兒倆多少知道一些老百姓的疾苦。

漢文帝即位不久,就下了一道詔書說:「乙個人犯了法,定了罪也就是了。為什麼要把他的父母妻兒也一起逮捕辦罪呢?

我不相信這種法令有什麼好處,請你們商議一下改變的辦法。」大臣們一商量,按照漢文帝的意見,廢除了「一人犯法,全家連坐」的法令。

齊國都城臨淄地方有個小姑娘名叫淳於緹縈。她的父親淳于意,本來是個讀書人,因為喜歡醫學,經常給人治病,出了名。後來他做了太倉令,但他不願意跟做官的來往,也不會拍上司的馬屁。

沒有多久,辭官,當起醫生來了。

西漢文帝四年,有個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請淳于意醫治。那病人吃了藥,病沒見好轉,過了幾天死了。大商人仗勢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狀,說他是錯治了病。

當地的官吏判他切斷肢體的「肉刑」,要把他押解到長安去受刑。

淳于意有5個女兒。他被押送長安離開家的時候,望著女兒們嘆氣,說:「唉,可惜我沒有男孩,遇到急難時,連個幫手也找不到。

」幾個女兒都低著頭傷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兒緹縈又是悲傷,又是氣憤。她想:「為什麼女兒偏沒有用呢?

」她提出要陪父親一起上長安去,家裡人再三勸阻她也沒有用。

緹縈到了長安,託人寫了一封奏章,到宮門口遞給守門的人。漢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書的是個小姑娘,倒很重視。那奏章上寫著:

「我叫淳於緹縈,是太倉令淳于意的小女兒。我父親給國家當差的時候,齊國的人都說他廉潔正直。現在他犯法獲罪,按律當處以肉刑。

我不但為父親難過,也為所有受肉刑的人傷心。乙個人砍去腳就成了殘廢,以後就是想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了。我情願沒入官府作奴婢,用身體來替父親贖罪,好讓他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漢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這個小姑娘,又覺得她說的有道理,就召集大臣們,對大臣說:「犯了罪該受罰。可是受了罰,也該給他重新做人的機會才是。

現在懲辦乙個犯人,在他臉上刺字或者毀壞他的肢體,這樣的刑罰怎麼能勸人為善呢。你們商量乙個代替肉刑的辦法吧!」大臣們一商議,擬定乙個辦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

原來判砍去腳的,改為打五百板子;原來判割鼻子的改為打三百板子。這樣,漢文帝就正式下令廢除肉刑。

緹縈救了她的父親。漢文帝廢除了肉刑,看起來是件好事。但是實際執行起來,卻是弊病不少。

有些犯人被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就給打死了,這樣一來,反而加重了刑罰。後來到了他的兒子漢景帝手裡,才又把打板子的刑罰減輕了一些。

奇女救父文言文翻譯大神們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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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狗父單字翻譯,越多越好,文言文單字翻譯

笑林廣記 中這一段文言文不需要單字翻譯,對照譯文就能理解。原文 陸某,善說話,有鄰婦性不好笑,其友謂之曰 汝能說一字令彼婦笑,又說一字令彼婦罵,則吾願以酒菜享汝。一日,婦立門前,適門前臥一犬,陸向之長跪曰 爺!婦見之不覺好笑,陸復仰首向婦曰 娘!婦聞之大罵。譯文 有個姓陸的人,很擅長說笑話。他家隔壁...

翻譯文言文謝謝

很難一下子就看透乙個人的內在本質,我們可以從外在的形態來觀察他,並推測他的真面目。中和 是最為珍貴的品質,具有這種品質的人表面上是乙個十分平常的人,他並不帶有太多的個人目的,能夠理解和寬容他人,能夠協調好各種各樣的專業人才,處理好各種人際關係。所以,中和 的品質比才能更加重要。從認識 陰陽 特性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