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燕卿芮豔
自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至一年的十乙個月雙倍工資。自滿一年至目前為止的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侍卜枝的工資。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老敏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弊燃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樓:戲來粟奕奕
超過乙個月未簽訂,應當付雙倍工資。
合同沒簽,拿了雙倍工資了,還能拿到失業金嗎
3樓:宋聰聰
法律分析:如果是勞動者主動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的,是不符合領取失業金領取的條件的,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已經獲得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握唯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數帶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段畢培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未籤勞動合同打官司期間可以要求賠償失業補償金嗎
4樓:徐睿明
1.勞動合同不到期,無需賠償,只有等勞動合同到期後,職工主張按不低於原待遇的條件簽訂勞動合同時,公司不續簽的,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2.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戚派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高伍賀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橘物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領失業金期間能告現在公司不籤合同賠償金嗎
5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可以,籤合同之後就不享受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
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失業人員攜帶上述材料,到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進行失業金申領手續辦理;
稽核資料,告知失業人員享受待遇期限、待遇領取方法等有關事項;
錄入失業人員個人資訊資料。
領失業金期間,找個單位,但一直沒簽合同,現在辭職可以要雙倍賠償嗎
6樓:知道
在液辯單位辭職能領或好失業金衫埋鉛。
領失業金期間,未籤書面勞動合同,可否要求雙倍給付工資
7樓:孫豔
回答你好。可以,領失業金期間,主張未失業時所受到的侵害並不矛盾,當然可以。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辭退規定》 第十六條 被辭退公務員已參加失業保險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未參加失業保險的,領取辭退費。
其他社會保險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提問我能主張經濟補償金和補繳社保嗎?
回答申領經濟補償金要看具體情況:如果只是單位未按規定為員工參加社保,且員工並未離職,那麼在其補繳之後,並沒有向當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義務和責任。如果是因為用人單位未能及時為員工參加社保導致當事人離職時,當事人可以要求其承擔經濟補償金。
提問我應該申請勞動仲裁還是法院?
回答應該申請勞動仲裁。《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提問我有乙份考勤表能證明我與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嗎。
提問工作服和工資流水能證明嗎?
提問這些證據能證明與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嗎?
提問可是前三個月工資是打在卡上的,後五個月是一次性給的現金。
8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建立勞動關係就應該簽訂勞動合同,否則需要承擔支付《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的法律責任。
因此,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從第二個月起的二倍的工資。
重新建立勞動關係期間領取的失業金,應全額返還。
9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領取失業金,肯定你未就業啊,沒工作哪來的雙倍工資?
10樓:網友
你還敢要失業金嗎。你屬於騙取失業金 罪過不小 啊。
博士在讀期間在單位上班,與該單位簽訂正規勞動合同,這期間的工
公 裡面 基層工作經歷 是指在市 地 以下 不含副省級 城市 黨政機關 事業單位 社團組織,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 個體經營的人員,也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所以在企業工作也視為有基層工作經歷 可以認定為有工作經驗 縱橫法律網 張坤律師 全日制博士期間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問...
舊勞動合同沒有解除,還能再跟別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嗎
舊勞動合同沒有解除,是不能跟別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但如果原單位有拖欠工資的行為,勞動者是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此時和其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合法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於違反服務...
領失業金期間找到工作交了五險一金,在失業,還領的到失業金嗎急急急
單位五險參保,失業金就停止發放 失業金沒領取的月數可以累計到下次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時,按新標準一起領取 注意 兩次失業金申請要間隔一年以上,並且失業保險正常繳納 在蘇州領著失業金,到安徽又找到工作了,五險一金也要交,還可以領失業金嗎,一 參保單位出具兩份 解除 終止 勞動關係證明書 乙份交失業保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