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工作到期間公司沒有簽訂勞動,你好,我2023年5月15入職的,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繳納社保,節假日沒有三倍工資,怎麼辦?

2021-12-20 11:05:00 字數 1993 閱讀 2093

1樓:蒼洱白子

公司沒有與你們簽訂勞動合同,那麼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你們可以申請雙倍工資賠償。終於社保繳納問題,以當地社保局公布的為準。

2樓:晉雅歌

可以補繳,按最近年限來補繳

3樓:匿名使用者

蒐集工作證據,申請勞動仲裁

你好,我2023年5月15入職的,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繳納社保,節假日沒有三倍工資,怎麼辦?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以未繳納社保為由申請解除合同,並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同時可以要求因沒簽合同,支付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的雙倍工資。協商不成可以帶上能證明你的勞動關係的證據,到勞動部門申請解決,爭取自己的權益。

5樓:合易人力資源管理諮詢****

一、如考慮繼續在公司幹下去,可以公司的人資部門提出申訴;

二、如不考慮在公司幹了,要收集在在公司工作的證明:工資表、考勤表等,向當地的勞動部門提出申訴,按照勞動法規定,爭取自己的權益。

我2023年3月15日入職到2023年5月30日被公司解雇,期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社會保險2023年5、6、7月沒有

6樓:

1) 雙倍工資問題,如果投訴的時候提起仲裁,則沒有過期,現在的確已經過期, 調解員是否告訴你申請仲裁不是能夠挽回局面的理由, 你自己也有義務學法用法, 或者聘請專業人士提供法律服務。

2) 如果你收入較高,可以聘請律師提供服務。

3) 如果收入較低,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在一家公司上班兩年,公司沒有和我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給我購買社保。請問我應該怎麼維護我自己的權益?

7樓:北京儒德律師事務所

員工與用工單位產生勞動關係,不管是否簽署勞動合同,都應為其辦理社保,不辦理社保屬違法行為,用人單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風險。

根據您的情況,您可以自行申請離職,並向公司要求經濟補償。

或者向公司要求雙倍工資。

如果不能和公司協商一致,那麼可以申請仲裁。

具體情況建議您向儒德律師諮詢。

8樓:匿名使用者

五險一金是國家規定公司必須繳納的,單位沒有責任不做,你可以先跟單位協商,無果後找當地勞動仲裁機構或諮詢12333.

我2023年6月到公司工作至今,但是到現在都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同樣也沒購買社保。如果我現在申請勞動仲裁 20

9樓:匿名使用者

仍在該公司工作?是的話,按理應該是自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至補丁書面合同的前一日計算,社保應提出讓單位補繳,社保是強制履行的義務,不能用經濟補償代替。仲裁時效為一年,社保不受影響,但補償要看仲裁機構是否認定為有效時效內。

我於2023年五月中旬去的一家公司,期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交社保。2023年的當天提出辭職並走人。

10樓:蒼洱白子

你這種情況,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而且拖欠工資 那麼不能直接走人,應該先反映到仲裁委員會處理,申請雙倍工資及社保補償。

我於2023年5月到某公司上班,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沒有繳納保險,直到2

11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5月到某公司上班,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沒有繳納保險,直到2023年6月公司才給繳納的社保,我於2023年11月份辭職。請問現在可以要求公司補繳2023年5月到2023年5月份的保險嗎?

可能你自己已經喪失了法律保護期的保護。我國的勞動法規已經將原來的勞動糾紛保護期60天,提高到了一年內。你在2023年11月份辭職時,就應該知道單位的違法行為,如果2023年11月份辭職後你沒有一直堅持索取的(要有書面、電子、音像證據)的,從2023年11月份辭職的一年後,就失去了法律保護期,如果仲裁、訴訟的那麼就是乙個理由:

已經超過法律保護期,就把一定你打入冷宮(敗訴)。

你好!員工工作15天和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動離職,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勞動者自離,如果因此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合法的工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糾紛,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應當積極應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只要在乙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不需...

我在公司幹了四年多,公司沒有與我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買任何保險,現公司有意開除老員工,但沒有明確說,面對

你可以到勞動局投訴,很簡單很快捷,也可以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隨時可以申請的,免費的 1 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 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4個多月工資 雙倍工資11個月工資 補交保險等 3 屬於勞動糾紛,...

本人在一家公司工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做了多月現在我要立刻走人,公司要我打辭職報告再做月

協商解決。沒簽合同,公司違法,你可以主張賠償雙倍工資。你是要打辭職報告的。如果你不想主張什麼權利的話,反正沒有合同想走就走咯。明白不,他有違法的地方,你可以以此與他談判。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是隨時可以走人的。公司的要求很無理,也沒用法律依據,你先通過和公司協商解決,不行就採取法律途徑,向有關執法部門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