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簽了3年,工作滿一年,想辭退員工,怎麼賠償

2022-02-19 22:11:31 字數 5151 閱讀 5502

1樓:匿名使用者

若勞動者存在法定過錯,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情形,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若存在法定情形,即《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之情形或第四十一條之情形且不存在第四十二條之情形,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但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依據第四十條解除的,用人單位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

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屬於違法解除,應當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樓:勤勞的老克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辭退(或稱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與否,分為三種情形:

一、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被解除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二、用人單位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我籤了3年合同,工作了差不多一年,公司要辭退我,該賠我多少

3樓:醉意撩人殤

公司辭退員工需根據實際情況判定是否補償。

1、不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勞動者工作了一年,用人單位應當支付2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5樓:幻雪人兒

查勞動合同法吧,如果是公司在簽約期內辭退,應該是他們先違約,但要看你們簽訂合同時是否有約定違約金,有約定的,按合同上的違約金來賠償,沒簽定的,就要看勞動合同法上的規定了。

6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辭退你的補償或賠償,一般與你簽訂的合同的期限無關,只是與你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有關。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公司辭退你並不必然需要賠償,這有三種可能:1、公司無需補償,也無需賠償;2、公司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你如屬於這種情況,補償金相當於1個月工資);3、公司違法解除合同,需支付賠償金(如你屬於這種情況,賠償金相當於2個月工資)。

縱橫法律網 戚曉東律師

7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要跟你解除勞動合同是要跟你溝通協商的,如果你接受協商解除,就要支付你補償金,補償金的金額跟你籤了多少年的合同是沒關係的,與你的工齡有關,工作不滿半年的補償金為半個月工資,半年以上不滿一年的為乙個月工資,同比類推,但如果公司沒有任何理由直接辭退你,就要支付你賠償金了,賠償金是補償金的雙倍!嗯 維權很重要!

8樓:

公司與你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

在正常的情況下,公司裁員你是可以獲得如下補償的:

1、乙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如果公司提前30天通知裁你,那麼這條就沒效!)

2、由於你工作滿6個月未滿1年,所以你獲得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如果不屬正常裁員,又如:不簽訂勞動合同、懷孕期等,那你將獲得更多補償。

9樓:梁熙雅

最少3個月的工資作為遣散金

10樓:匿名使用者

依法解除合同,應支付1個月經濟補償金

縱橫法律網 梁斌律師

11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賠多少要看具體情況的,詳情可以直接諮詢本律師。

我在公司簽了三年合同,剛好做了一年,辭退是怎樣賠償的。 20

12樓:戚廣利

如果現在公司辭退你,如果剛工作了一年公司辭退你,應當支付你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果沒有提前乙個月通知,還要再給你乙個月工資補償作為代通知費,公司一共給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否則,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工作八年,剛簽了兩年合同,因重大疾病被辭退

勞動者在患病醫療期間是不能夠辭退的,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辭退是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係 或者說辭退 開除你 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 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理由...

我是特崗教師,簽了3年合同,工作2年後,想辭職,教育局要求賠5000元的違約金,請問我應不應該給

應不應該給違約金,不是教育局說了算的,要看你們當時是如何簽定的合同。你個人和教育局都應該以合同為依據。但方面說的都不行,要有法律依據。不然籤的合同還有什麼用吶。把合同找出來,好好研究研究。法律規定,勞動者只在兩種情形下需要向單位支付違約金。按 勞動合同法 的相關規定,勞動者要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僅...

如果我籤了一年的勞動合同,未滿一年離職,要不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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