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簽訂三年合同!現在到期不再續約公司該如何補償我

2022-01-01 00:57:14 字數 920 閱讀 2254

1樓:都燕果律師團隊

你好,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若產生經濟補償,需滿足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濤聲依舊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3樓:

合同到期完全可以終止,如果沒有到期可以申請補償,一般補償是按工齡幾年補幾個月工資

4樓:

你自己不續簽應該不會補償的。公司不和你續簽要看你的司齡*月薪補償的

我是房東,和人籤了3年合同,現在第1年到期,但對方被通緝,人現在找不到,怎麼辦,錢是一年一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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