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簽了三年合同,幹了兩月感覺公司不適合自己想問一下這個合同有用麼?我要是辭職是否要交這學費

2022-09-05 08:25:01 字數 2553 閱讀 2408

1樓:行走的水煮花生

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你籤了三年合同,不知道你的試用期籤的多長時間,若是在試用期,你隨時可以提出辭職。若是過了試用期,那麼按照以下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就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而且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

原勞動部辦公廳在《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中也指出:「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裡有寫就要交。

沒寫就不用。。

合同裡應該有寫怎麼辭職的。。

按合同辦事。就沒事。

一般是提前乙個月打辭職報告。。

和公司簽了三年的勞務合同,但是現在不想幹了,想問一下有什麼影響嗎?

3樓:老稻秧

一般情況下,不涉及智財權和商業秘密,不涉及專項培訓費用的話,可以走人並且不用負任何責任,但需提前30日告知。

4樓:牆腳摘紅杏

既然簽訂了協議,你就是該公司的員工,公司應該按照約定支付你的工資,如果你試用期要辭職,按照約定或者提前一星期打辭職報告即可。

我和公司簽了三年的合同,幹了有一年了,我想辭職,提前乙個月提出申請離職可以嗎?算違約嗎?

5樓:心平平的

合同沒有約定的,一切按照「勞動合同法」。一月前提出,可以。

6樓:cv6到

不會違約,你自己讀一下勞動法,我給你個連線

7樓:

按照我的經驗,不算,不過是要提前乙個月提出。

8樓:學習的青鳥

不算,只需提前乙個月說明即可

跟公司簽了三年合同,現在工作不滿半年,公司要跟我解除合同,通知我再幹乙個月就走。請問賠償問題?

9樓:匿名使用者

1\賠償問題需要先看你們的回頭約定

2\如果沒有約定其實是一樣的

3\提醒你如現在就想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建議和單位協商下他們所謂通知你再幹乙個月實際是提前乙個月通知你,這樣他們 可以少賠償乙個月工資

10樓:民間喲

不滿半年按半年算,也就是半個月的工資。

和公司簽定的合同是三年,但是我幹了2年就不想在這裡繼續幹了,現在我辭職經理不給批准,我可以直接走麼?

11樓:博捷思珠心算

提交書面辭職後乙個月單位即使沒有同意,辭職也自動生效了。直接走是違反合同規定的是要承擔相應的賠償的。如果你直接走給單位造成了一定的損失是要負責賠償的。

12樓:雙鬢飛雪

合同沒到期,依據勞動合同法你可以提前乙個月向單位提出解除合同。單位不同意,你自行離職是可以的,單位不可能強制你去上班,但是要承擔法律責任,最少乙個月的工資。你的人事檔案存在人才中心,與用人單位沒關係,取出人事檔案不用經過原單位同意,只是解除與人才中心的**協議。

13樓:

1、提前乙個月通知單位辭職是合法的,除非單位以前為你培訓進行過大量的資金投入或者簽訂過競業禁止協議,否則你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勞動法這樣規定是為了優先保障勞動者自由擇業的權利,鼓勵企業通過優良的待遇留住員工,而不是通過合同期限條款來限制員工流動。

2、調檔案必須要單位開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否則你是調不出來的。如果單位不給你開,你可以對單位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出具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14樓:匿名使用者

提交辭職申請,乙個月後,不管單位是否同意離職,你都可以離職了,單位還必須支付工資,但是要是直接走了就另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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