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離職了但是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還有就是打電話給勞動局有用嗎

2021-04-13 06:35:02 字數 4829 閱讀 1285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辭職

bai的,用du人單位不發

放其工資的,zhi勞動者dao是可以撥打12333進行投回訴舉報的,答也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資。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

勞動者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絡**、能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的相關證據,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可以下達行政處罰處理決定;逾期未執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逾期不改正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工資數額50%-100%的賠償金(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6條)。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2樓:楊家人

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

3樓:匿名使用者

拿著菜刀跟老闆幹,還有:打**給勞動局?孩子你太天真了

4樓:夙玟玉霍駿

需要擔心的是,如果老闆懂勞動法,堅持沒有約定試用期,辭職30天後才能離職。就不會發工資。

如果老闆買村委會的面子 ,可能會給工資。

辭職老闆壓乙個月工資不給怎麼辦?到勞動局不受理叫我提交法院處理。

5樓:丶不羈放縱丶丶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通過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一般只要符合勞動爭議的案件,勞動部門都會受理的,即使不受理,勞動部門也需要開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勞動者辭職只要提前乙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辭職到期以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以及辦理離職手續。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爭議的步驟如下:

1)申請;2)受理;3)調查;4)調解;5)製作調解協議書。

1、勞動爭議調解

調解是處理企業勞動爭議的基本辦法或途徑之一。事實上,調解可以貫穿著整個勞動爭議的解決過程。它既指在企業勞動爭議進入仲裁或訴訟以後由仲裁委員會或法院所估的調解工作,也指企業調解委員會對企業勞動爭議所做的調解活動。

這裡所說的調解指的是後者。企業調解委員會所做的調解活動主要是指,調解委員會在接受爭議雙方當事人調解申請後,首先要查清事實、明確責任,在此基礎上根據有關法律和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的規定,通過自己的說服、誘導,最終促使雙方當事人在相互讓步的前提下自願達成解決勞動爭議的協議。

2023年10月7日,深圳構建勞動爭議四級調解網路。

2、勞動爭議仲裁

仲裁作為企業勞動爭議的處理辦法之一,是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依法對爭議雙方當事人的爭議案件進行居中公斷的執法行為。

仲裁一般要經歷這樣幾個階段:

(1)案件受理階段。這一階段包括兩項工作:一是當事人在規定的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請求仲裁的書面申請;二是案件受理。

仲裁委員會在收到仲裁申請後一段時間內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

(2)調查取證階段。調查取證的目的是收集有關證據和材料,查明爭議實施,為下一步的調解或裁決做好準備工作。調查取證工作包括撰寫調查提綱,根據調查提綱進行有針對性的調查取證,核實調查結果和有關證據等。

(3)調解階段。仲裁庭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首先要做調解工作,努力促使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對達成協議的仲裁庭還需製作仲裁調解書。

(4)裁決階段。經仲裁庭調解無效或仲裁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調解失敗的,勞動爭議的處理便進入裁決階段。仲裁庭的裁決要通過召開仲裁會議的形式做出。

一般要經過庭審調查、雙方辯論和陳述等過程,最後由仲裁員對爭議事實進行充分協商,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裁決。仲裁庭做出裁決後應製作調解裁決書。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法院起訴。

(5)調解或裁決的執行階段。仲裁調解書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決書在法定起訴期滿後生效。生效後的調解或裁決,當事雙方都應該自覺執行。

3、勞動爭議訴訟

勞動爭議訴訟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訴訟法規的程式,以勞動法規為依據,按照勞動爭議案件進行審理的活動。

勞動糾紛要及時、正確地加以解決。

注:1、依照現行法律規定,勞動者主要的法定維權渠道有:勞動爭議處理程式、勞動保障監察程式。

2、當前兩個程式都存在各自的不足:

(1)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式解決的,勞動者需出庭舉證、辦理比較繁瑣的仲裁訴訟手續,勞動者常常由於應訴能力不強導致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2)按照勞動監察程式舉報投訴,可以免去出庭應訴之累,成本低,但是由於勞動監察處理該類案件時缺乏司法體系的有力支援,勞動保障監察處理難、執行難現象十分突出。

6樓:qq的勾k先生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

者工資,勞動者可以通過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也可以去法院起訴。

根據《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行政部門與法院會監察相關案件,沒有工資單也沒有關係,可以尋求老闆開除工資的證明,如果沒有證明,則案件可以正常進行。

可以請假去參加**審理,因為**審理時必須一人到場的,費用應該按照當地執行。

7樓:我才是連清人

在此提幾個建議

1,不打官司,好聲好氣看能不能像之前的網友說的一樣,下個月再給你發。(理由有二,1:打官司會佔用你的時間,還令你很煩。

2:介於不清楚你的工資金額,有可能打官司的費用大於等於或迫近你的工資,那就得不償失了)

2,打,堅決的打!佛爭一柱香,人爭一口氣,哪能咽得下這口氣?(理由有二,1:

本來就是你的東西,你不去討回就沒有了。2:打官司你累你煩的同時,它(你前任老闆)也是一樣的,而且他還是個老闆,事情應該比你多,還要應付官司,它會比你更難受。

再著,拖欠工資的人?就活該讓它受點苦。)

3,我純粹是看能不能幫到樓主排憂解難才打的這麼多字,因為就懸賞了5分。。。。。。

8樓:牛賬網

您好,(8)只要離職按照合同手續辦理的,企業義務發放工資,如果自動離職的建議辦好離職手續。免得雙方後期還存在經濟糾紛。

9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最多就是個民事調解 談不上打官司

另外老闆壓乙個月工資,你就下個月去取就可以了嘛。

我當時被扣了壓金,還得兩個月才去取的,回來也給了啊.

10樓:手機使用者

佔著王八坑不幹王八事,跟這種人不用講理,直接弄死

11樓:螞蟻狗

關於你的工資問題:

最好你與老闆心平氣和的商量,再幹乙個月,因為人事變動肯定得有提前安排,並告訴老闆你的苦衷,把你的苦說的越苦越好,老闆不會難為乙個苦命的人,當然你得在協調的時候要給老闆乙個台階下,所以你可以與他協商解決

打官司問題

民不與官鬥,窮不與富鬥,請不要把你的工資交給你的律師。結論:不能打官司

12樓:成都li律師

勞動仲裁不受理是個什麼情況?不受理就讓他門出不予受理通知書,可以拿去起法院訴,法律援助不用白不用。

13樓:匿名使用者

河北石家莊高邑西大營老闆東成不讓支工資

14樓:匿名使用者

소따나이도맊셔없노.든고였.내맊로손아훤찫벆은잇다꺼핚은른리회

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給私人老闆打工不給工資怎麼辦

他們這樣做顯然不符合勞動法。你可以去據理力爭,不行去勞動局告他。中國不是人生活的地方。這樣的事情很常見。你應該先努力去改變,實在不行就接受。可以找當地新聞台爆個光,李寧這樣的公司怕丟臉的很。祝你好運 勞動局吃飽了沒有事幹,也不會辦的。初來乍道就當是增加經驗了吧 有的地方就是靠總換服務員來節約 李寧效...

要離職但是老闆不讓怎麼辦?辭職老闆不讓走怎麼辦

要離職但是老闆不讓,也是可以離職的。提前書面通知即可辭職。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只要提前書面通知單位,30天到就可以直接走人,不用等到單位批准才能走。擅自離職有...

離職後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我已經辭職了,老闆一直拖欠工資怎麼辦

1 最簡單的方法是 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2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3 上述兩種方法相對要快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