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有急事,當天辭職,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2021-06-17 09:46:04 字數 1182 閱讀 2251

1樓:匿名使用者

家中有急事,當天辭職,即便沒有提前30天告知,老闆不給工資也是屬於違法的行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要求其支付工資並給予賠償。即便員工因個人問題導致單位損失要求員工賠償,員工賠償的工資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可以直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之後回家處理自己的事情。處理完畢之後如果單位還沒有發放,那麼就回來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樓:

我是試用期,提前三天辭工的,老闆當天不結工資,怎麼辦?

4樓:程師您好

如果沒簽合同辭工扣押工資怎麼向老闆要工資

5樓:人生有就快樂

公司扣錢我的錢和焊工證錢還有扣我1600塊錢,還有工資,每天少了13塊錢,我幹了219天

未簽勞動合同,辭職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一 不管你是否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關係,如果要辭職,必須提前乙個月向公司提出申請或口頭通知。二 不簽訂勞動合同,一切都只能靠口頭協議了。你也只能與老闆搞好關係,做通老闆的思想工作,盡量將家裡的 爭事 說得嚴重些緊張些,爭取老闆的支援放你回家。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當初介紹你到公司工作的朋友說服老闆放人...

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給私人老闆打工不給工資怎麼辦

他們這樣做顯然不符合勞動法。你可以去據理力爭,不行去勞動局告他。中國不是人生活的地方。這樣的事情很常見。你應該先努力去改變,實在不行就接受。可以找當地新聞台爆個光,李寧這樣的公司怕丟臉的很。祝你好運 勞動局吃飽了沒有事幹,也不會辦的。初來乍道就當是增加經驗了吧 有的地方就是靠總換服務員來節約 李寧效...

我進廠沒簽勞動合同,我辭職老闆不給工資,我可以去告他嗎

1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拖欠的工資 押金 經濟補償金 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 加班工資等 從勞動者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2 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 最好蓋有公章 工資卡交易記錄 工資條 有公司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