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沒有給我們買養老保險,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2023-05-25 05:45:04 字數 812 閱讀 4774

1樓:網友

不簽勞動合同這種行為的本身就是違法的,你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這種違法行為。而且有在該單位工作的事實,就是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就算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單位也不能隨便辭退你們的。關於沒有辦理相關保險等事實,可以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注意保留工資單、出勤表等證明你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這就是幫你證明你們事實勞動關係的重要依據!

至於辭退後給付多少安置費,這樣的行為有點接近買斷工齡啊。。。不過如果是你們主動提出的,那還是建議你們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諮詢一下。

如果有必要提出申訴,那要注意!勞動爭議申請仲裁時限為兩個月---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算起。如果過了申訴時限,就很可能要承擔敗訴的風險。

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一定要找相關法律部門尋求幫助~!

但你們這是**部門,要注意策略。現在這社會。。。

明白吧?

2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你們工作了15年到30年,一定可以的。以前我不敢說,現在敢說了。

根據2023年最新勞動法,只要在乙個員工在該企業工作5年以上就可以向該企業要相應補助費。這個費就就叫「辛苦費」吧。就是對老員工與該公司一起努力奮鬥,共患難而才有了如今公司的成就。

所以你們可以得到公司一些相應的補給。

3樓:匿名使用者

1.支付15--20年的雙倍工資和社會保險。

2.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5*12個月+1個月=。。

3.看來5萬元要少了。

4樓:網友

應該也算是公務員了吧,怎麼可能什麼都不給辦呢?應該投訴去!

我工作了半年,單位沒有給我買保險也沒有籤勞動合同

打 告沒用,如果真想告,就去單位註冊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您需要做的就是湊齊能證明您在這家單位工作的所有證據,例如工作證 胸卡 工資條 工資存摺 考勤 寫有單位名稱的報銷單據等。去仲裁您可以要求以下幾點 1 如果證據確鑿,能夠證明您在那裡工作了半年多,依照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規定 附後...

六十歲了,沒交過養老保險,沒有交過養老保險的到六十歲時如何辦理?

可以轉移過來,繼續交,但你停交期間已經產生的滯納金,期不僅要補交,滯納金也一樣要補。法定退休年齡為男60周歲,女55周歲 工人或特殊職業可以50周歲 最低繳費不能少於15年,沒交夠15年你可以繼續繳納到滿15年時在辦理退休手續,那樣就可以領退休金,因各地情況不一樣,有的地方可以補,到法定退休年齡如果...

單位已經10年沒有給員工交納養老保險,怎麼維權。謝謝

您好,2008年後勞動爭議的仲裁時效為一年,人事爭議的仲裁時效為60日,2008年以專前勞動 人事爭議的仲裁時效均為屬60日。您的情況可能已超過仲裁時效了,仍然可以提起仲裁 訴訟,但請求將得不到支援。您只能和單位協商,要求單位補交或適當折現補償,看單位是否同意。您已參加過社保,若單位不同意交,您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