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把人帶走要錢犯罪嗎,五個人把乙個人帶走要錢犯罪嗎

2022-07-03 10:30:01 字數 5852 閱讀 2734

1樓:成都攀枝花律師

要看是怎麼「帶走」的,如果各方都是自願的、不存在任何威脅或者強迫,並且被「帶走」的人享有隨時離開的自由,則不存在犯罪問題。

如果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威脅(包括言語威脅)的方式將人「帶走」,則涉嫌犯罪,輕則涉嫌「非法拘禁罪」,重則涉嫌「綁架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所謂身體自由權,是指以身體的動靜舉止不受非法干預為內容的人格權,亦即在法律範圍內按照自己的意志決定自己身體行動的自由權利。公民的身體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產、生活和學習的保證,失去身體自由,就失去了從事一切正常活動的可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8條第1款、第2款規定,犯非法拘禁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條、第232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非法拘禁罪的,從重處罰。

綁架罪,是指勒索財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9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案:(1)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 犯前款罪,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3)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2樓:愛笑的賽宗妤

你說的行為構成綁架罪。本罪是指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為人質的行為,只要行為人實施了下列行為的,以綁架罪追究刑事責任。且五人屬於共同犯罪。

(1)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

(2)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

(3)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綁架罪是行為犯,行為人只要實施了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行為,就應當立案偵查。

3樓:來自靈通山好客的藍皮鼠

非法拘禁、綁架罪,與欠錢兩碼事.

4樓:靜夜

那要看是不是欠人錢了,還要看是用什麼方式帶走的

不久前有一夥人.強行的把乙個人帶走.並持刀威脅要錢.還打了人.這說是敲詐勒索罪.成立嗎?

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您說的情況不是很具體,究竟是敲詐勒索還是搶劫,暫時不好下定論。

第二,滿足一下條件的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實行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如果你對公安局的取保候審做法有意義,可以向原機關申訴。

6樓:正氣長春

根據你的表述,該夥人的行為已經涉嫌綁架罪,依法應承擔刑事責任。

但是派出所立案後,也捉到了行為人,後派出所將人放了,可能是證據尚未不足,不能認定該人犯罪。

派出所放不放人,都是有法律規定的,是不需要和受害人商量的。

7樓:揚州老金

基於你所述情形,應構成搶劫罪,該罪屬暴力性犯罪,不適用取保候審,該案件成立後被害人是否追究均不影響法院對涉案嫌疑人的判決,對該案持不同觀點可向該辦案部門上級反映或至當地檢察院申訴.

8樓:收割者

那你要是一直不消按他不是要被關一輩子?拿錢就能保出

綁架後積極反回髒款會輕判嗎? 五個人參與綁架,乙個人把錢全拿走了,後來被抓了,贓款50萬返回 ,會

9樓:戚廣利

涉嫌綁架罪,一般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如果積極退贓,認罪態度好可以從輕處罰。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0樓:匿名使用者

綁架犯罪,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退贓可以酌情從輕或減輕處罰。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五個人圍毆乙個人屬於什麼性質的犯罪?有組織犯罪還是群架?會受到什麼制裁

11樓:公羊譽明

五個人圍毆乙個人傷勢不夠輕傷則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以10至15日拘留,並處以500至1000元罰款。傷勢嚴重程度在法醫鑑定輕傷以上包括輕傷則觸犯故意傷害罪,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者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 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違背本人生前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擴充套件資料:

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1、要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的方式,既可以表現為積極的作為,亦可以表現為消極的不作為。前者如拳打腳踢、刀砍**、棒打石砸、火燒水燙等;後者則如負有保護幼兒責任的保姆不負責任,見幼兒拿刀往身上亂戳仍然不管,結果幼兒將自己眼睛刺瞎的行為,就可構成本罪。

既可以由自己實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實施,還可以利用馴養的動物如毒蛇、狼犬等實施。既可以針對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組織的殘缺或容貌的毀壞,又可以針對人體的內部,造成內部組織、器官的破壞,妨礙其正常的功能活動。

總之,無論是直接由本人實施還是間接實施,亦無論是針對何種部位,採取什麼樣的方式,只要出於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傷害,即可構成故意傷害罪。

2、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是非法進行的

如果某種致傷行為為法律所允許,就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正當防衛造成傷害而未過當的,醫生對病人截肢治病等。經被害人同意的傷害,是否合法,要做具體分析。

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為了達到危害社會的目的,這種同意不能排除傷害行為的非法性;如果這種同意是為了有益於社會的目的、則可以排除他人傷害行為的非法性。對於具有激烈對抗性體育運動專案中發生的傷害行為是否具有合法性,也應作具體分析。

如果這種致傷動作本身為該項運動專案的規則所允許,這種傷害一般不能認為具有刑法上的非法性。如在足球比賽時,依據「合理衝撞規則」所實施而引起傷害的動作,一般不認為是傷害罪:如果比賽中動作粗魯,明顯違反規則要求,具有傷害他人身體故意的,也應按故意傷害罪論處。

3、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腳踢、推拉撕扯,不會造成傷害結果的,則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傷害結果其表現可多種多樣,有的是破壞了他人組織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斷手腳;有的是損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聽覺、視覺、味覺喪失,精神失常等。

但就結果的嚴重程度而言,則有3種形態,即輕傷、重傷或死亡。如果沒有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如沒有達到傷害等級或雖達到等級卻屬輕微傷,則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

所謂輕傷,是指由於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於輕微傷害的損傷。

鑑定應當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後果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併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所謂重傷,是指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喪失聽、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損害的傷害。

12樓:簡簡單單

1、五個人圍毆乙個人屬於什麼性質的犯罪,要看造成的傷害,如果只是輕微傷的話,按《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處罰如下: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如果按刑事案件處理的話。如果其他人已滿16周歲,以聚眾鬥毆罪或者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造成傷害屬於刑法上的故意傷害罪,他們是共同犯罪。

15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故意傷害。

5個人打乙個人會如何定罪

16樓:

五個人打乙個人如果沒有構成輕傷則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如果構成輕傷屬於違反刑法,具體量刑看傷殘鑑定。

五個人打乙個人並且構成二級傷殘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故意傷害罪,並且關押6個小時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非法剝奪他人自由。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拘禁他人或剝奪他人人身自由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情節的從重處罰,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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