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把人帶走需要手續嗎,警察拘留人需要什麼手續或者滿足什麼條件

2021-07-08 14:37:56 字數 4084 閱讀 3813

1樓:關鍵他是我孫子

警察傳喚或拘留違法犯罪嫌疑人,一般情況下,應當首先出示警察證件,表明自己的身份,並向被抓捕的人,出示傳喚證或拘留證。

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口頭傳喚,不需要書面的手續(傳喚證或拘留證),事後可以補辦相關的手續。被傳喚人應當配合調查,但是這種暫時限制人身自由不得超過12小時,涉及重大、複雜案件的不超過24小時。

如果超過了以上時限,必要有檢察院的批捕令。而且在派出所的時間內,警察要保證被傳喚人的人身安全,不得使用暴力或者進行侮辱等等,否則就構成違法執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八十二條 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

2樓:召星洲

我兒子涉嫌盜竊,由我親自交給公安機關,到現在已經半個多月了!我們什麼都沒有收到,**都沒有給我打過!人現在在**都不知道!這樣做我覺得有點不妥吧!

3樓:北京杜律師

現在公安抓人,都是先抓後辦手續。如果涉嫌刑事犯罪,會在24小時內出具拘留證。否則,會放人,。

當然,也有違法辦案的。所以,為了避免公安違法辦法。一旦出現被拘捕的情況,家屬最好在第一時間聘請刑事律師提供法律幫助和辯護。

4樓:多色蠟筆

警察不能隨便講人帶走,他需要出示證件外,還需要拘留令

5樓:匿名使用者

嚴格按法律程式走,拘留逮捕是需要有公安局長簽發的逮捕令的

但中國的國情大家也知道,警察隨便抓人是很正常的事,大家見怪不怪拉。不給弄個超級羈押就謝天謝地了。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單純的調查合作只要出示一下拘留證一般會在48小時內釋放(沒證據啊!無奈!)這段時間通常是在錄筆錄的地方,如果**掌握了決定性證據就可以申請逮捕令直接帶到監獄裡面等待法庭開審(就是過堂,下最終審判)定個罪該幾年就幾年。

我以前是幹警察的,上面那個律師還是欠點火候~!

答的倒是不錯,可惜就是太專業讓大傢伙都不好理解。拜託!這裡不是法院!

7樓:

帶走可能是調查不一定是拘留拘留逮捕需要有逮捕令..

警察拘留人需要什麼手續或者滿足什麼條件

8樓:

公安機關拘留人需要出示拘留證。對於現行犯或重大嫌疑犯,可先行拘留。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擴充套件資料

拘留相關的法律法規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9樓:巧公尺樂

拘留,根據涉案性質的不同,可以分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三者有著本質的不同,在適用上也有不同的要求。

一、行政拘留:是指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一般違法行為,給予的一種最嚴厲制裁,屬於行政處罰的一種。治安拘留最高期限為15日(期滿即釋放,由公安機關決定,在行政拘留所執行;對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合併執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過20天。

二、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在刑事案件偵查中,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暫時採取的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

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則依據《刑事訴訟法》審理,若審理後被無罪釋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刑事拘留不是處罰或者制裁。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0條的規定,【拘留的條件】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⑴正在預備犯罪、實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⑵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⑶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⑷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⑸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⑹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⑺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的條件是:

1、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後,由公安機關執行。

刑事拘留最長時限為 37天(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批准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到30日。檢察院必須在7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三、司法拘留:一種是指在民事、行政訴訟或法院執行過程中,對妨害訴訟活動(如:作偽證、衝擊法庭、妨害證人作證、隱匿轉移被查封、扣押的財產、阻礙法院工作人員執行公務、逃避執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決定,屬於強制措施,依據的是《民事訴訟法》或《行政訴訟法》,最高期限為十五日,由法院將被拘留人交公安機關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請復議,拘留期內,由法院決定提前解釋或期滿釋放。

司法拘留還有一種: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對嚴重違反民事法律規範應負民事責任的行為的人,可以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並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處以罰款、拘留。

由此可見,民法通則所規定的拘留,是人民法院以國家的名義,對嚴重違反民事法律規範的行為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限制的一種懲罰方法。它是民事制裁中最為嚴厲的懲罰措施。

10樓:四哥有法說

對於這種情況,**會刑事拘留。一是**根據辦案經驗通過外觀傷基本可以判決是否達到刑事案件立案標準。二是這種情況也涉嫌構成聚眾鬥毆罪。

法律依據:

1、《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鬥毆罪】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2、《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11樓:佛系幼靈

不需要條件 她可以無條件關你24小時 拘留不是警察的事 是看守所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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