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傷殘賠償標準,工傷傷殘等級鑑定賠償標準是什麼

2022-06-12 07:20:02 字數 5151 閱讀 6777

1樓:職業健康安全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的(包括工傷事故爭議)可以與單位或工會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地方的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來調解、仲裁,對於勞動爭議調解辦的調解、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根據你上述所說的賠償法標準肯定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要求。

3、根據國家現行的《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06;左手小拇指斷掉一節可以鑑定為10級傷殘。

賠償標準參考資料:

《工傷保險條例》***第375號 2023年1月1日實施

1、第十四條(工傷認定):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⑴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應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⑵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⑶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應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⑷患職業病的;⑸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下落不明的;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第三十五條(工傷認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⑴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法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節選)

3、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⑴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的;⑵醉酒導致**的;⑶自殘或者自殺的。

6、第三十五條(傷殘補助):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2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職工的醫療費由單位墊付,待醫療結束後由單位到社保部門核銷,不能保險部分由單位支付.

你這種情況,按照傷殘等級的規定,當然可以評上十級,因為現在連骨折都能評十級了呢.根據浙江省有關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的辦法,十級傷殘可以得到社保機構發放的傷殘津貼;等辭職或者終止合同後,單位要支付共8個月的當地社平工資,這是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及就業補助金.

具體,請向當地勞動部門進行諮詢.

3樓:山野柴胡

工傷是國家認定的,不提倡私自解決。

工傷傷殘等級鑑定賠償標準是什麼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一)醫療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3款,**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由各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三)交通費、食宿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由各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四)****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依地方規定,****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從工傷保險**支付。

(五)輔助器具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由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六) 停工留薪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七)護理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4條,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八)傷殘補助金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至37條,按傷殘等級賠付。

(九)傷殘津貼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至37條,按傷殘等級賠付。

一般工傷賠償標準

5樓:華律網

在工傷事故的處理當中,對於工傷職工或其家屬來講,比較重要的就是最後的工傷賠償的具體數額了。工傷賠償的具體專案有哪些呢?一、醫療費醫療費實報實銷,包括住院期間、**訓練期間、工傷**期間的醫療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1、住院伙食補助費為地方規定標準×住院天數;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交通費根據地方標準規定;食宿費為地方規定標準×人數×天。三、輔助器具費用輔助器具費用參照地方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專案及費用限額標準;四、停工留薪期工資停工留薪期內工資為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延長。

五、停工留薪期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參照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具體規定。八、發生工亡的,則涉及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一) **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二) 住院伙食補助費;(三) 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 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 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 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 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 勞動能力鑑定費。

6樓:是個胖子了

一、1-10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十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如下: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下同)。

二、1-6級傷殘津貼(按月享受)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六級傷殘的,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如下:

(1)1-4級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支付,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補足差額;

(2)5-6級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在難以安排工作的情況下支付,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三、5-10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1)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支付;

(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上述兩金標準,根據傷殘等級確定,工傷保險條例未規定統一標準,具體標準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資一定倍數計算。可以在各省的工傷保險條例或工傷保險辦法中查閱。

四、停工留薪期工資

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五、停工留薪期護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如果單位未安排護理,則由單位支付護理費。護理費標準如何確定?各地並無統一做法。

六、評殘後的護理費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七、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

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八、醫療費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九、工傷**費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十、輔助器具費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支付。

需注意的是,輔助器具一般應當限於輔助日常生活及生產勞動之必需,並採用國內市場的普及型產品。工傷職工選擇其他型號產品,費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個人自付。

十一、工傷**待遇

工傷職工工傷**,確認需要**的,享受工傷醫療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期工資。

7樓:小魚教育

首先需要申請工傷認定,在**之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判定傷殘等級,之後申請工傷待遇審核獲取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

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

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擴充套件資料: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專案和標準。

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019,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

十級工傷待遇主要包括 醫療費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7個月本人工資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 停工留薪期工資 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確定 伙食補助費 護理費 交通費等。如果用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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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標準,工傷賠償標準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 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專案和標準。可以分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傷殘津貼兩部分,根據傷殘等級情況,分別按工資 月數,工資 百分比計算。工傷職工享受哪些待遇?1 在醫療期間享受如下待遇 工傷職工符合規定 工傷或職業病所需的 費 住院費 醫療費等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