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學校被同學打破頭法律怎麼走

2022-03-13 10:45:05 字數 3361 閱讀 7462

1樓:匿名使用者

我的孩子今年上小學六年紀,在上體育課時不小心踢到了前面的同學,當時兩人發生了矛盾,被老師制止了,下課後那位同學用腳又踢了我家的孩子,和老師協調後,通知他的家長,該家長不理睬,經過檢查我家的孩子沒有多大的問題,只開了一些吃的藥,說三天後在檢查.可該同學的家長態度很惡劣.我該怎麼辦呢?

該怎樣我尋求幫助呢?

我建議你找學校協調,學生打架其實很常見,心理不成熟,考慮問題不全面,所以需要老師做好相關學生的工作,學校不能把責任都推在家長身上。

如果您的孩子受傷,可以向對方家長主張孩子的醫藥費,如果產生心理影響,還可以請求精神損失賠償。

在這件事上,您可能因為兩點心裡不舒服,一是孩子受欺負了,二是對方家長的態度。

第一點前述已經說過,小孩子嘛,難免磕碰,請老師幫忙協調,說開了就好了,現在有很多小時候打架,長大了關係特鐵的。

至於對方家長的態度,我覺得對方家長或忙或懶或覺得無所謂,總之沒有盡到家長的義務,但那是他們的失職,不能拿他們的失職來懲罰您自己。您心理堵的難受他們也不會知道,既然如此,沒必要把矛盾激化了。您看呢?

孩子在學校被學生打的頭破血流怎麼辦法律怎麼走

2樓:紫藤花開香萬里

先不要走法律程式,學校肯定要插手處理,先看看怎麼解決問題的!如果不滿意再走法律程式。

孩子在學校被人打了,應該怎麼辦,在法律上誰的責任大.我應當怎麼處理.求有經驗的指教

3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打人的人是要負責的,由於是未成年人,因此應當由其家長來承擔責任。

第二,學校管理失職,也應當承擔責任。

第三,你的父母教育不力,也應當承擔責任。

因此可以向對方索賠七成或者八成的責任。

4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民法通則》第十二條規定:「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人**,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人的同意。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指除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的公民外,10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的公民。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你弟弟才上初二,應是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教育機構如果沒有盡到一定的管理責任,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打人者也是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如果你想索要賠償的話,也只能夠找他的父母。

5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對方責任大,你弟弟只是說,還沒有做。這種事情盡量先找學校、家長協同解決好就好。

補充:zhhzhh118說的第一點是正確的;第二點不正確,因為初二怎麼也是十歲以上了,適用過錯推定原則,這有明顯過錯方(而且還不是在校內發生),也就是只能追究打人的人,不能追究校方責任;第三點在法律上應該說是和第一點是一樣道理,主要看你弟弟的過錯承擔。

6樓:金石股份

主要責任在打你弟弟的那個同學 1.是那個孩子打的你弟弟 而且自始至終你弟弟沒有動手 也沒有真的找人報復

2.那個孩子的父母在沒了解事情的情況下就去學校訓斥你弟弟不道德

3.到目前你的家人沒有針對這件事做出任何衝動行為

所以責任在他

方案:1.介入學校 讓學校出面解決 賠你弟弟的醫藥費 畢竟是他們的孩子把你弟弟打了 給學校施加壓力 不行就到教育局去理論

2.如果學校真的不配合 直接到公安局 理由 對方的父母在知道他們自己孩子打人在先的情況下 惡人先告狀 恐嚇你弟弟 而且隱藏事實 我建議如果走這步 先跟對方父母溝通 他們就會退卻了

不過我個人認為 大家各讓一步 你們家把那口氣找回來就好了 也不要太計較

希望對你有幫助

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事,因復為你弟弟雖然制揚言要找人揍他,但是沒有形成事實,所以不能作為判定依據,整件事情,對方打人者負大部分責任,需要賠償因此事你弟弟受到的一切損失,包括經濟損失以及精神損失,除此之外,學校負有一定責任,你弟弟是在校門口被打,學校沒有起到保障校門口人身安全的責任,而你弟弟只是在發生爭執的時候起到使爭執進一步激化為打人事件的作用,嚴格來說,也許會負一小部分責任。

8樓:守望者的筆筒

首先,你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其次,你弟弟還在讀初二,在民法上回稱之為限答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所以,你弟弟的醫療費等損失可以要求侵權責任人賠償,這是毋庸置疑的;若是想要學校承擔責任的話,也是於法有據的。

9樓:幸福的小二

只要不是你弟弟先動的手 責任在對方 但是未成年這塊 學校也不希望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你最好是跟學校投訴 讓學校解決 不行就找派出所 帶好驗傷的一些證據 讓對方進行賠償

10樓:別樣的視佳

報警,聯合校方處理。因為打架有受傷的話,肯定要賠償。具體賠償要協商。學校如果做的不對,可以像教育局反映,你們保留證據。比如醫生的報告。你們拍照。

如果你在學校被同學打了,你應該怎麼做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援?

11樓:鳳代靈

如果你的弟弟在學校被打,你是患者家長,學校的班主任遲遲沒有解決這件事,又放話說解決不了,那麼家長沒有辦法尋得了院長的號碼,這個有違法行為麼?

孩子在學校被同學絆倒摔壞門牙,走法律途經的話依據那些法律?

12樓:汙水縱橫

一般人身損害侵權賠償,起訴侵害人與學校

13樓:驚鴻

《民法通則》和《侵權責任法》,同時追究絆倒你孩子的那個小孩法定監護人的責任和學校的責任,以前者為主,學校只是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二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第三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九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第四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14樓:

《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提起侵權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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