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試用期內得癌症單位能辭退嗎

2022-01-14 23:09:26 字數 5182 閱讀 4519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公司不能辭退試用期內患病員工。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2樓:山野柴胡

【試用期 解除 免於經濟補償】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四十條規定:勞動者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應按照勞動者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

3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在試用期內得癌症單位能辭退的, 勞動法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能辭退試用期內患病員工嗎?

4樓:

不能因為試用期內員工患病而辭退患病員工。

《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第二條規定,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擴充套件資料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 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公司不能辭退試用期內患病員工。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6樓:faith丶

徐雅妃:員工患病在內不能辭退員工,小劉雖在試用期,但勞動合同期限包括試用期,為不影響工作可以先招聘新人頂替小劉的職位,待小劉病好後再履行試用決定。

陳華:試用期也是勞動合同期,勞動合同期內,職工患病不可以辭退,企業必須按勞動法之配套《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給予3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發給病假工資。

郭陽:國家勞動法規定,當同時出現可以解除和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時,應服從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即後者的法律效力大於前者。小劉在試用期間如果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不需要承擔經濟補償的責任,但因為小劉是生病住院,所以應該是在醫療期間,因此用人單位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

因此本案例的解決辦法可以是在小劉醫療期滿後,用人單位以小劉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解除勞動合同,並不需要承擔經濟補償的責任。

專家觀點

律師陳方語: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勞部發[1995]309號)第18點指出: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後,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由此可見,小劉雖然在試用期,但他患病是在勞動合同期內。《勞動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勞動者在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正確的處理辦法是:公司應按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和勞動部《關於貫徹〈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5]236號)等規定,給予小劉一定的醫療期。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公司應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醫療期滿後,如果小劉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如果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係,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鑑定為五至十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7樓:齊哥

案例回訪 成森大學畢業後應聘到某軟體公司從事軟體開發工作。進入公司時,成森與公司簽訂了乙份勞動合同,其中約定試用期為兩個月。不幸的是,成森工作不到乙個月,就因肺部感染病情加重住進了醫院。

因公司正在進行的軟體開發處於攻堅階段,公司考慮辭退成森。請問,如何處理成森才符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讀者觀點 徐雅妃:

員工患病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不能辭退員工,小劉雖在試用期,但勞動合同期限包括試用期,為不影響工作可以先招聘新人頂替小劉的職位,待小劉病好後再履行試用決定。 陳華:試用期也是勞動合同期,勞動合同期內,職工患病不可以辭退,企業必須按勞動法之配套《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給予3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發給病假工資。

郭陽:國家勞動法規定,當同時出現可以解除和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時,用人單位應服從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即後者的法律效力大於前者。小劉在試用期間如果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不需要承擔經濟補償的責任,但因為小劉是生病住院,所以應該是在醫療期間,因此用人單位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

因此本案例的解決辦法可以是在小劉醫療期滿後,用人單位以小劉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解除勞動合同,並不需要承擔經濟補償的責任。 專家觀點 律師陳方語: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勞部發[1995]309號)第18點指出: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後,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由此可見,小劉雖然在試用期,但他患病是在勞動合同期內。《勞動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勞動者在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正確的處理辦法是:公司應按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和勞動部《關於貫徹〈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5]236號)等規定,給予小劉一定的醫療期。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公司應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醫療期滿後,如果小劉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如果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係,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鑑定為五至十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8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員工在非因工負傷或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是不可以單方面終止勞動關係的,否則是違法的,所以即使試用期也是不可以辭退生病的員工的。

9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有沒有道德

你生病後我把你辭了工作一分錢不給你可好

試用期員工生病能辭退嗎?

10樓:法幫網

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勞部發[1995]309號)第18點指出: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後,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由此可見,雖然在試用期,但患病是在勞動合同期內。《勞動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勞動者在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正確的處理辦法是:公司應按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和勞動部《關於貫徹〈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5]236號)等規定,給予一定的醫療期。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公司應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醫療期滿後,如果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如果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係,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鑑定為五至十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當然,如果在醫療期滿後,繼續履行試用期,如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按《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公司不能辭退試用期內患病員工。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得癌症公司能辭退嗎

12樓:法律問答

解雇患癌職工要滿足什麼條件

13樓:小魚教育

不能的,違法。

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雙倍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超過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乙個月工資,不足半年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需要另外支付乙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

單位應當為你辦理離職手續, 包括結算工資、開具離職證明、辦理戶口和檔案的遷轉等。

也可以委託律師代為仲裁。

員工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辭退嗎,試用期隨時可以辭退嗎

法律分析 很多用人單位均存在乙個錯誤的認識,認為在試用期內完全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這種認識是極其錯誤的,不單單損害勞動者的權益,也會給用人單位帶來法律風險。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一條規定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 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

員工試用期辭退需提前幾天通知,公司試用期內辭退員工是否應該提前通知員工 提前多久

不需要提前幾天,在試用期可以隨時提出辭退,也不限定於書面提出辭退,但是必須是在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才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出辭退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

在試用期內離職扣工資嗎,試用期內病假要扣工資嗎?

如果員工提前乙個月 試用期提前三天 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而非全日制用工,無需提前書面申請的,當天口頭申請就可以結束用工關係。但是如果提前申請離職,勞動合同有依法約定培訓費等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