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離情況下勞動合同沒解除怎麼辦,自離了 勞動合同沒解除怎麼辦啊???

2022-01-06 03:29:39 字數 1768 閱讀 1645

1樓:匿名使用者

1、自離,是自動離職的意思,也就是說勞動者沒有按規定通知用人單位,而擅自離職的一種行為,既然是自離了,那麼勞動合同已經解除;

2、如果需要勞動合同解除證明書,可以到用人單位索要,用人單位必須出具,否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3、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自離兩年勞動合同沒解除可能是勞動合同沒有到期,需要與原來公司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沒有到期的,要解除勞動合同是要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方法解除。帶動合同已到期,雙方沒有協商延長的應當自動解除。

自離了 勞動合同沒解除怎麼辦啊???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自離兩年勞動合同沒解除可能是勞動合同沒有到期,需要與原來公司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沒有到期的,要解除勞動合同是要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方法解除。帶動合同已到期,雙方沒有協商延長的應當自動解除。

4樓:匿名使用者

1、自離,是自動離職的意思,也就是說勞動者沒有按規定通知用人單位,而擅自離職的一種行為,既然是自離了,那麼勞動合同已經解除;

2、如果需要勞動合同解除證明書,可以到用人單位索要,用人單位必須出具,否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3、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務派遣類工作,和你發生勞動關係的是派遣單位,而不是實際用人單位。因此你要離職的話,應當和派遣單位達成意向,當然,也是要通知實際用人單位。

若派遣單位現在已經找不到的話,可以去工商檢視一下其登記情況,如果已經登出的話,則單位實體已經滅失,你的勞動關係自動解除。 如果單位還在的話,你可以發一封解除勞動關係的信函到其工商登記的位址即可。記得保留郵寄憑證。

至於你當初離職是否符合法定程式而牽涉的任何問題,按照正常程式走。

6樓:思無邪

不可能的,一般離職會自動解除的,這樣最多算是違法勞動合同,有規定違約金的可以賠償,所以如果沒有,半年了,已經解除了,你也可以打**問問12333,諮詢下詳細情況。弄清楚比較好的。

7樓:八月與你

你要弄清楚新公司現在要求你做什麼?你和現在新公司籤勞動合同就好了。

就算是你和派遣公司籤的合同未解除,那也不影響你現在的工作。

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 程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一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 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

什麼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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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單位不給開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怎麼辦

一般情況下都是單位出具,然後去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勞動關係科蓋章辦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話,可能還要根據辦事部門要求提供蓋公章的證明材料。1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 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法給勞動者出具終止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2 勞動者持該證明與新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3 用人單位不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