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辭退,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提供哪些證據

2021-12-30 13:02:01 字數 2952 閱讀 8162

1樓:靜靜回憶史事

勞動仲裁需要什麼證據

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明確你提處什麼仲裁請求,然後圍繞請求提供相關的證據。被辭退可以有兩種請求,一種是確認辭退違法,要求恢復勞動關係,一種是要求補償。當然還可給涉及到工資,社保等等問題。

你也沒有說清楚。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一般需要提供勞動仲裁申請書,本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勞動合同書,如果沒有勞動合同要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如果工作證,工作卡,證人等等。用人單位辭退的,要有辭退的相關證據,其他證據還是根據請求提交。

未簽勞動合同+被辭退,仲裁需要提供什麼證據

3樓:丹的葵奎

其實lz的這種情況最好的解決方法是通過去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獲得應得的9個月雙倍工資和社會保險。

但是lz既然已經走了勞動仲裁的路線,就要收集所有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首先,現在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只需要提供證據線索,舉證倒置,由用人單位提供證據。lz要做好一切準備,因為用人單位不可能拿出對你有利的證據,很有可能會偽造證據。比如說提供工資發放記錄、打卡記錄說你是非全日質用工,那麼他們的做法就完全符合勞動合同法68、69、70、71條對非全日制用工的規定,不會支付你雙倍工資和社會保險。

其次,庭審中檔案證據大於物證,物證大於人證。你必須蒐集對你有利的檔案證據。比如帶有時間、公司名稱、加蓋公章的發票;帶有公司公章的工資單;有你簽名有公司公章的各類單據,最好有詳細時間,能精確到時間的最好,能夠有利的證明你是全日質用工的,因為勞動合同法中對非全日制用工的規定是乙個很大的樓的漏洞,本人就是在仲裁過程中被公司鑽了這個漏洞才敗訴的。

所以來跟lz講講,一定要注意這方面證據的收集,仲裁是不會幫你取證的,只能靠自己!

我們不是為了多少多少錢的賠付,我們就是想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這是我們應有的尊嚴,介紹一下自己仲裁過程中總結的一點經驗教訓,

4樓:z學士

1、看你朋友手頭上還有沒有工作牌、工作服、工資條等可以證明與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東西,如果沒有的話,對方不承認你朋友是他們單位的員工,就面臨敗訴風險;

2、由於一直沒簽勞動合同,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從進入單位第二個月開始計算;

由於是無故辭退,可以要求經濟補償,你朋友工作時間不到半年,經濟補償按半個月工資補償,超過半年,可以要求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公司員工一般也不會冒著被老闆開除的風險幫你的朋友作證,這是很現實的生存問題,也不能怪他們。要求他們出來作證,也是希望證明你朋友是單位的員工,如果有可以證明與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東西,他們可以不用作證了。

補充回答:看試用期的試用期限以及到期後有沒有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如果到期沒簽正式勞動合同,乙個月後是可以要求雙倍工資的。

根據你最新提供的資料,你可以向勞動仲裁委提出:雙倍工資、經濟補償,具體參照上面講的計算。

5樓:

勞動仲裁需要什麼證據?

6樓:西政自由鳥

需要證明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如果工作6個月,可以得到五個月雙倍工資工資的補償。具體的需要詳細

7樓:夏一陣風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仲裁的時候可以提供工資條,考勤記錄,工牌,工作內容,工衣以及可以證明你和單位勞動關係事實的資料都是可以的,希望回答對您有幫助!

8樓:賽西爾吉倫

1.最好有工資條 如果沒有 你有老闆批示你辦事的紙條也可以2.半個月經濟補償(半個月工資)

3.當然有人作證最後利

4.沒簽勞動合同給5個月雙倍工資

9樓:韓飛律師

未簽勞動合同+被辭退,仲裁需要提供的證據有廠牌、社保清單、銀行流水、工資單、解雇通知書、證言證言等,只要能證明與該公司存在勞動關係即可。

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10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爭議仲裁和訴訟一般採用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即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負有舉證責任的一方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的,裁訴機關則不會支援其主張。但是,根據勞動關係的特點,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3條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據此,勞動者對用人單位作出的解雇決定不服而申請勞動仲裁或者起訴的,適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由用人單位就解雇行為的合法性提供證據予以證明。好律師網參考

11樓:歐陽智勇律師

1,走仲裁關鍵的證據是證明跟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係。沒有勞動合同,可以收集其他證據,比如工資條、社保證明、你工作時所做的專案、簽發公司快遞的單據等等都可以。也就是說,你有你在那裡工作過的證據就可以,包括工作環境的**都可以,這些證據只是證明力上的大小問題,都是證據。

2,補償的話,沒有籤勞動合同是雙倍賠償,補繳社保等等,無故辭退有補償,具體情況要根據更詳細的資訊才能得出。

3,員工不作證很正常,他們也要生活的,換個角度來想也好理解。這個沒關係,有其他證據是一樣的。

4,如果你們收集證據很難,那麼你們可以不申請仲裁而去找勞動監察大隊舉報,這樣的話就不需要你們舉證了,不過這樣的話獲得的補償較少一點。

勞動仲裁需要什麼條,怎樣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具備些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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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要多久,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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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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