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董事長行長區別

2021-12-29 23:30:58 字數 5989 閱讀 7376

1樓:

區別一、產生的途徑不同。

銀行的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過半數同意選舉產生。而銀行的行長一般是由銀行大堂經理、銀行客戶經理、財務主管或是銀行會計主管晉公升而來。而且行長作為高管,還需要通過中國銀監會批准,省級監管機構可以在其轄區內舉行統一的金融機構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考試。

區別二、兩者許可權不同。

銀行的董事長直接上級為董事會,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和重大事項的決策人。而銀行行長主要是管理支行的整體營運情況,發展業務,實現銷售目標。銀行行長主要對上級機構負責,董事長為董事會負責。

區別三、工作職責不同。

銀行的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領導,公司的最高領導者。其職責具有組織、協調、代表的性質。而銀行行長主要監管支行的日常營運,達到監管機構的各項標準。

按照業務發展取向和考核政策開展新業務試點,實現基層經營單位的可持續發展。

區別四、管理機構不同。

董事長的直接上級為董事會,下屬崗位由副董事長、總經理、執行董事、普通職員等組成,可以按照相關的規定對副董事長或者總經理等下達指令。而銀行的行長,主要是針對副行長、普通職員等下達指令,但是無權干涉董事長的指令,只能按照董事長的指令行事。

區別五、管理的職責不同。

董事長主持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對所承擔的工作全面負責。而銀行的行長主要對對應的銀行負責。前者是對整個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後者是對某乙個下轄的公司經營管理。

2樓:潮潮

銀行董事長和行長區別有以下幾點:

1、任務分工不同

銀行董事長是靈魂、是旗幟,是領袖,應該給企業完成整體戰略規劃,並為企業選人,用人和對個別行業進行示範操作,行長是按董事長的想法(經過董事會及相關機構嚴格的求證論證後)編製成可行、可操作的方案去量體裁衣。

2、職務大小不同

銀行董事長是銀行所有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它不屬於銀行雇員的範疇,行長屬於銀行雇員範疇,需要具體實施董事會制定的戰略步驟和思想。

3、行使權力不同

銀行董事長的權力在董事會職責範圍之內,不管理銀行的具體業務,一般也不進行個人決策,只在董事會開會或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開會時才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權,銀行行長的權力都**於銀行董事長,只有銀行董事長擁有召開董事會、罷免銀行行長的最高權力,但銀行董事長從來不掌握行政權力。

3樓:塗冰海種蘭

董事長是銀行裡最高端別的**

負責銀行行政及未來發展規劃

行長是銀行的總經理

負責銀行日常的經理管理

4樓:

董事長是戰略的制定者,行長是實施者,由董事會或者董事長任命、聘用

5樓:匿名使用者

行長就是ceo 董事長就是老闆 有時可以是同乙個人!

6樓:那一次的花開

銀行董事長 是銀行所有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它不屬於銀行雇員的範疇,理論是指銀行管理層所有權力的**。

董事長是銀行董事會的領導,其職責具有組織、協調、代表的性質。董事長的權力在董事會職責範圍之內,不管理銀行的具體業務,一般也不進行個人決策,只在董事會開會或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開會時才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權。銀行行長的權力都**於他,只有他擁有召開董事會、罷免銀行行長的最高權力,但他從來不掌握行政權力。

董事長可以隨時解除任何人的職務,除了董事和監事,因為董事和監事不是公司雇員,而是銀行的主人和仲裁人。

7樓:匿名使用者

董事長、總裁與ceo的區別與實質

自從資訊產業興起以來,尤其是網路股泡沫產生以來,「ceo」在中國成為乙個流行詞彙。總經理和總裁們紛紛改稱ceo,這個縮寫詞比它的中譯版「首席執行官」更簡潔。但大部分人並不知道這個英文縮寫詞的實質內涵。

董事長,總裁,ceo,這三個公司領導者的稱謂不僅僅是文字遊戲,它包涵了企業管理制度的基礎,與其說是權力的基礎,還不如說是義務的基礎。

董事長的英文是chairman(準確的說是chairman of the board),總裁是president,首席執行官是chief executive officer,這是眾人皆知的。但**並沒有意識到這三個稱謂的微妙差異,經常把 president譯成董事長或首席執行官,ceo有時候又被譯成總裁,情況十分混亂。chairman這個職務可能是現代公司管理層最早確定的職務之一,因為它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理論上講是公司管理層所有權力的**。

president和ceo都由chairman任命,董事會只能由chairman召集,非例行的股東大會一般也只能由chairman召集(或者由股東聯名呼籲召集,這要看公司章程)。既然president和ceo都是由chairman任命的 ,理論上講chairman也可以隨時解除他們的職務;不僅如此,chairman可以隨時解除任何人的職務,除了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和監事(member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因為董事和監事不是公司雇員,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因此我們常常看到一位弄砸了許多事情的ceo被罷免,卻依然保留董事職務;即使他沒有多少股份,仁慈的股東往往也會允許他在董事會繼續呆下去。

董事會不是乙個行政機構,而是乙個立法性質的委員會,這就決定了董事長和董事們之間沒有真正的上下級關係。一位強大的chairman可能擁有真正的生殺大權,這種大權有時候來自他掌握的多數股份,有時候來自他的人脈資源,有時候來自他早年積累的威信 ,這時董事會不過是chairman的傀儡而已,president和ceo也必須真正對他負責(不僅僅是名義上的負責),比如微軟公司的比爾.蓋茨,長江實業-和記黃埔的李嘉誠,他們目前在公司都只保留了chairman的職務,但對於行政事物他們一樣擁有最高的發言權。

但大部分公司的chairman只是一種榮譽性職務,就像英國女王一樣,擁有無比尊榮的地位,卻從來不說有分量的話。尤其是資產特別巨大、股權特別分散的公司,如通用汽車公司、美孚石油公司等等,各大股東及行政人員的關係非常複雜,chairman只 是乙個德高望重、用來維持局面的「活人神」而已,除了召開董事會沒有任何權力(就連召開董事會都是應president或ceo的要求)。

準確地說,president或ceo太囂張,以至於大部分股東一致決定發動政變把他搞掉的時候,chairman經常是政變的主腦人。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的兒子,小約翰·d洛克菲勒就發動過一次非常著名的宮廷政變,那是在20世紀初期,他是一家鐵礦公司的董事長,總裁是洛克菲勒家族之外的人,他與小洛克菲勒產生了嚴重的衝突,最後小洛克菲勒不得不召開一次特別股東大會來審議罷免總裁議案。當時小洛克菲勒掌握的股份只有四分之一,遠沒有到達左右大局的程度,但他出色地收羅了工人、行政管理者和小股東的心,最終以壓倒優勢罷免了桀驁不馴的總裁。

不久前迪斯尼公司的ceo也是這樣**的,對於一位資深經理人來說,被自己的董事長發動股東趕**無疑是最悲慘的事情。

president這個詞誕生要比ceo早,範圍也比ceo狹窄。被稱做president的人,無論是**、總裁還是大學校長、委員會主席,都是有一定權力和社會地位的人,但ceo卻可以隨便用在哪個行政負責人身上。看過《兄弟連》的人都記得,e連的戰士甚至把連長稱為「co」,連長的上級也稱呼他為「e連的co」,co = commanding officer。

就是officer in charge,也就是(戰地)指揮員的統稱。而具體軍銜沒有關係。對於乙個清潔工小組來說,組長就是ceo;對於乙個極地探險隊來說,隊長就是ceo,這個詞沒有任何特權榮耀的成分,只代表著某個範圍內的最高執行權和與之相伴的義務。

想想中國國內的總裁、總經理們爭先恐後拋棄president的稱謂,視ceo為身份和地位的象徵,實在讓人感到好笑,難道他們不知道美英的乙個下級軍官、乙個職工領班都可以叫做ceo嗎?

一般來說,在公司內部,president是掌握實權的人;在ceo這個稱謂沒有誕生之前,president幾乎是唯一掌握實權的人。乙個公司的創始人經常同時給自己加上chairman和president兩種頭銜,但現代企業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不是同一群人,再優秀的president往往也只佔有很少的股份,乙個小股東是不應該成為chairman的,就好象乙個沒有王室血統的人即使再優秀也當不了國王。有時候大股東的力量太強大(比如摩根、杜邦這些大財團是許多公司的大股東),以至於pres ident都成為了股東利益的代表,公司的行政實權就落到了其他行政人員手裡,比如執行委員會主席,副總裁,財務委員會主席等等,當然也包括ceo。

president淪為大股東代表的例子,最典型的是2023年代早期的通用汽車公司,當時通用汽車創始人杜蘭特因為瘋狂買空**而被一腳踢出公司,作為第一大股東的杜邦財團立即派遣了一位杜邦家族成員擔任通用汽車的president(注意不是ch airman,在通用汽車的歷史上chairman一直是無足輕重的角色),直到赫赫有名的阿爾弗雷德?斯隆接任總裁為止。

事實上,西方的president在大部分時候與中國的總經理是一回事情。總經理可以翻譯成「president」,也可以翻譯成general manager,但後者在西方企業中不是乙個常見的職位。但中國企業經常同時設立總裁和總經理,如果把總裁翻譯成president,總經理就應該翻譯成ceo。

president和ceo在西方企業裡經常合二為一(尤其是在中小企業當中),即我們所說的「總裁兼首席執行官」,你稱呼他president或ceo都無所謂;你也可以在禮儀場合稱呼他為president(強調身份和地位),在工作場合稱呼他為ceo(強調執行權和責任)。

在少數情況下,董事長、總裁和ceo都是同乙個人,我們稱為「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或「董事長兼總裁」(稱呼「董事長兼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實在是太恐怖了,沒有必要),這種兼職大部分由公司創始人擁有(如比爾?蓋茨),有時候也是因為公司的傳統習慣( 如韋爾奇,按照通用電氣的傳統,他同時擔任董事長和首席執行官,而且不存在獨立的總裁職務)。

既然president和ceo的職權沒有本質的區別,而且經常是同乙個人,那麼為什麼要把這兩種職務分開呢?答案比較複雜:第一,因為某些大公司的行政事務過於繁重,乙個人的精力無論如何不能處理,必須有兩個地位平等的最高執行官;有的時候,一家公司同時擁有兩個優秀的領導者,有必要為他們安排平等的地位,所以president和ceo就變成了兩個人。

第二,二戰結束之後,歐美大公司的執行權又發生了變化,演化為「重大執行權」和「日常執行 權」兩塊,重大事件如大政方針、重大人事任命和比較大規模的投資等屬於「重大執行權」範疇,由ceo掌握;一般政策、一般人事任命和一般規模的投資等屬於「日常執行權」範疇,由president掌握。如果說ceo是總理,那麼president就是掌握日常工作的第一副總理,如果這兩個職位不屬於同一人,那麼ceo的地位稍微高一點。

我沒有調查ceo和president最早是什麼時候分開的,但最早的著名例子發生在2023年代的福特汽車公司。當時福特三世邀請號稱「藍血十傑」之首的麥克馬納曼擔任福特汽車的president,麥克馬納曼也成為了福特汽車歷史上第一位沒有福特 家族血統的president。但是,福特三世並不想完全放棄行政權,因此他改稱自己為ceo,與麥克馬納曼形成了雙頭統治,這是現代企業歷史上ceo職務流行的開始。

從那以後,公司最高執行權掌握在兩個人手裡變的司空見慣,有時候ceo對總裁有很大的優勢,有時候又是總裁乾綱獨斷。2023年左右,比爾?蓋茨曾經任命一位新的微軟公司總裁,但自己仍然保留董事長兼ceo的職務;許多**報道說是蓋茨「辭去」總裁職務,但實際上蓋茨只是把微軟公司的總裁和ceo兩個職務清晰的分離開來,並把日常執行權授予總裁,這談不上什麼辭職可言。

chairman, president and ceo,這三個詞的關係雖然錯綜複雜,但我們仍然可以把握它的精神實質。簡單的說,chairman是股東利益在公司的最高代表,它不屬於公司雇員的範疇,president和ceo的權力都**於他,只有他擁有召開董事會、罷免president和ce o等最高權力,但他從來不掌握行政權力。一位chairman如果不兼任president或ceo,就僅僅是乙個禮儀職務,乙個德高望重的仲裁者,一般來說是某位大股東的代表。

president掌握著公司的日常行政權,既可以譯成總裁,又可以譯成總經理;president這個稱謂包含的榮耀和地位比ceo要高,因此經常用於禮儀場合。

許多時候,president和ceo是同乙個人,隨便你怎麼稱呼他;但在許多大公司裡,president和ceo是兩個人,這時「總裁」和「首席執行官」才有嚴格的差異,有時候兩者地位平等,有時候ceo是總裁的上級(實際情況很複雜,必須一一分 析)。有時候president和chairman一樣,也淪落為一種無足輕重的禮儀職位,但至今從沒有聽說過ceo變成一種禮儀職位,除了在中國。在中國,無數的經理人瘋狂地給自己加上ceo的冠冕,以為這就是跟世界接軌,就是擁有了最高的榮譽與地位;他們不知道,ceo這個詞在西方沒有任何榮譽與地位的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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