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具體得看被辭退原因:
1、如果是違反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紀律被辭退的,沒有任何賠償的。
2、如果是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半年不到工齡的話補償半個月工資。
3、如果是違規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主張雙倍的經濟補償金蔽掘,也就如衡是說可以補償乙個月個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巨集橡核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川式生活
如何進行賠償?要看你們簽訂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來判斷就可以了,不用考慮太多的。
3樓:鄭萌
1、未滿半年被辭退員工的賠償流程如下:
1)如果是無故被單位辭退,單位需要開據辭退通知單,並與員工簽訂賠償協議,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單位支付賠償金;
2)單位裁員辭退,單位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員工,並開據裁員通知書,簽訂經濟補償協議,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3)如果單位辭退過錯員工,單位開據辭退書,員工辦理離職手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被辭退員工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3、勞動者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4樓:肖紅
一、未滿半年被辭退員工如何賠償。
1、未滿半年被辭退員工的賠償標準如下: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二、實習期辭退有沒有補償。
1、試用期辭退不一定有補償,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是被用人單位違法辭退的有補償;
2、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時間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無理由被辭退怎麼賠償,無理由辭退員工如何補償?
如果單位違法辭退,勞動者可主張經濟賠償金,經濟賠償金按工作年限進行計算,相關規定如下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
辭退員工如何賠償,公司無故辭退員工,將如何賠償?具體計算標準是怎樣的?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 的如下條款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
公司辭退員工賠償,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用人單位開除 解雇勞動者,是否應該支付補償或賠償,分以下3種情況 1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 勞動合同法 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