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牌生產保健食品委託方需要具備什麼資質

2023-03-09 18:25:02 字數 1999 閱讀 3343

1樓:默美男子

需要有與委託加工產品相關劑型的保健食品gmp證。

委託加工產品由委託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第一,由委託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第二,受託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只有同時具備這兩個條件的,才屬於委託加工產品。

一是委託加工要書面備案,二是委託加工產品標註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識標註的規定;

(二)有證企業(委託方)委託另一同一種產品有證企業(被委託方)進行生產,企業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標註方式:

1、產品或其包裝、說明書上應當標註委託方的名稱、位址和被委託方的名稱和生產許可證標記、編號;

2、產品或其包裝、說明書上應當標註委託方的名稱、位址以及生產許可證標記、編號。 (三)無證企業(委託方)委託有所委託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被委託方)進行生產,產品或其包裝上應當標註委託方的名稱、位址,以及被委託方名稱和生產許可證標記、編號。 產品名稱:

需真實反映產品真實屬性、簡明、易懂的產品名稱,應標註在主視面。

2樓:網友

需要有與委託加工產品相關劑型的保健食品gmp證。

如何委託有資質企業做保健品貼牌加工?

3樓:益草吉靈生物科技

申請《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必須提交下列資料:(一)保健食品申請表;(二)保健食品的配方、生產工藝及質量標準;(一)毒理學安全性評價報告;(四)保健功能評價報告;(五)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名單,以及功效成分的定性和/或定量檢驗方法、穩定性試驗報告。因在現有技術條 件下,不能明確功效成分的,則須提交食品中與保健功能相關的主要原料名單;(六)產品的樣品及其衛生學檢驗報告;(七)標籤及說明書(送審樣);(八)國內外有關資料;(九)根據有關規定或產品特性應提交的其它材料。

《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持有者可憑此證書轉讓技術或與他方共同合作生產。轉讓時,應與受讓方共同向衛生部申領《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副本。申領時,應持《保健食品批准證書》,並提供有效的技術轉讓合同書。

《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副本發放給受讓方,受讓方無權再進行技術轉讓。

4樓:手機使用者

呵呵現在國家的檔案是不允許製藥廠生產外單了如果真想做的。

只有跟製藥廠籤合作協議。

藥準字是要報批的。

食準字或健就好辦很多。

就像你所說做保健品。

一般的形式有。

你以公司名義跟製藥廠簽訂合作生產幷包銷---記住(包銷)協議然後由製藥廠報生產該保健品的批文。

相關的外觀包裝設計你自己來吧。

批文下來了。

你開計畫。藥廠生產。

對於銷售。藥廠是不管的。

有你自己全部銷售。

在賬面上。你是跟製藥廠是買賣關係。

大概流程就是這樣。

你註冊地公司營業範圍能買食品就可以了。

但是現在申請新的營業執照經營範圍是有食品的統統要求見到公司有倉庫。

(這個是自三鹿奶粉之後的檔案)

你用自己的商標的話。

要看你跟廠家怎麼談了。

因為用自己的商標有可能就犯了那條不給外單的檔案了。

如果委託方沒有gmp車間,委託有gmp車間的受託方進行保健品的註冊,最後的《國產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歸誰?

5樓:匿名使用者

保健品許可文書分兩種,你先要弄懂你要的是哪張:

1, 保健品的批文 產品批文審的是產品本身,所以是歸產品所有者的, 如果只是產品註冊的話, 找有符合gmp的車間生產,然後報批產品,這個批准文號和證書當然是歸委託方的;

2, gmp生產許可證 gmp現場審計審的是生產廠房,所以頒發的gmp生產證書是針對的是接受實審的那個gmp車間, 說明是那間車間符合gmp生產要求, 那個證書是歸受託方的。 再說,委託方就是從人家手裡要走也沒用啊, 你要是不委託那裡的車間生產了, 這證書擱別的廠房裡, **也不認啊, 還是需要別的廠房的gmp證書。所以, 對於gmp生產許可證來說, 別琢磨了, 委託方就算拿到也沒用。

我覺得你可以看看證書內容,到底是頒給產品還是頒給車間的,然後自然就知道該歸誰了。

保健食品和保健品有什麼區別嗎,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有什麼區別?

其實保健品與保健食品有一些顯著的區別。1 保健食品有保健功能,而保健品是有特點保健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 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 為目的,並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 亞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而食品一般不具有特定保健功能。2 保健品有特定適用人群,而食品...

雅芳的保健食品好不好,雅芳的保健食品好不好

還可以吧,但是建議吃3 6個月之後,停1 2個月,然後繼續。什麼東西天天吃也不好,人體是乙個自控系統,不要破壞。清調補中國文化博大精深,自古以來,人們在膳食保健文化方面頗有研究,深得其精 既有 黃帝內經 素問 中 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 之說,又有保健之道在於 清 調 補 之說,古人...

保健食品與普通食品如何界定

保健食品註冊管理辦法 試行 於2005年7月1日正式實施,辦法對保健食品進行了嚴格定義 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 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 疾病為目的,並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 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食品 是指可供人類食用或飲用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