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怎麼向老闆提出辭職,如何向領導提出辭職

2023-03-01 14:10:02 字數 5139 閱讀 2983

1樓:網友

1、直接寫辭職報告。

2、拿一張要求加薪的報告,最好寫上10萬乙個月的工資。

如何向領導提出辭職 20

2樓:匿名使用者

向領導提出辭職絕對不能拖泥帶水,如果決定離開這個公司了,就直接向領導提出辭職,直接說未必,領導會不高興,如果總是拖泥帶水的去辭職,領導反而不高興,公司離開任何人都可以正常的運轉,所以千萬不要擔心你離開公司以後會對公司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面對面跟領導交流,首先要說明自己對現狀的看法,並對自己現在的工作提出一些建設性的意見和自己對後續工作的安排,保證自己會做好交接工作,不會讓公司因為自己的行為而受到影響,最後,要衷心感謝領導的幫助和支援。

4樓:小傑帥哥

遇到好的領導是很不容易的,這樣的領導很常見啊!如果你真的想辭職的話,領完工資就直接和領導說吧,(領好工資再說,之前也不要告訴任何人,省的惹麻煩啊)就說你不適合這個工作就行了,不要說給他說明介意了,這樣的領導估計根本就是浪費你口舌。至於你的親戚,我覺得和她沒什麼關係的呀!

5樓:齊力

其實在職場中遇到辭職的情況是再也熟悉不過的操作了,聰明的辭職的辭職方式可以讓領導和自己之間減少產生矛盾的可能性。

一給出直接的辭職理由,如家中有非我不可的事情等等,這類理由一般領導會比較容易接受。

二說出自己在工作中遇見的問題,表示自己可能不能勝任這份工作的幾點理由。

也可以表明自己有更加喜歡的工作方向等等。

6樓:匿名使用者

領完工資那天以後就不要去了,**也關機一陣子或者不聽她的**,然後跟你親戚說已經找到更好的工作了,如果老闆問你親戚,你就事先跟你親戚說好:跟老闆說你親戚不知道你的事。

一舉兩得啊~

7樓:永不暗淡的光

寫個書面的辭職信就可以。

8樓:匿名使用者

你有啥想法,看法就直接說不就完了?怎麼?還準備搞個什麼儀式?都有要走的打算了還顧及什麼呀?

如何與老闆談離職?

9樓:ofweek人才網

1、你離職的決心有了嗎?簡單的說你是想離職還是想公升職加薪!

2、如果你打算離職,不方便和領導說,那就寫份離職報告併發乙份郵件給你的領導。

3、那就等你領導找你談吧,你可以談工作遠,生活壓力大,想去換份其他崗位的工作,把你要離職的決心和他說明,並告訴你的領導我1個月後離開公司(你領導懂得,最長也就1個月)

4、ok了,

10樓:超級

如果是想委婉辭職,那到是要一點技巧:比如我本人在這裡工作,雖然有段時間了,但始終覺得跟不上這裡的節奏,不適宜這裡的工作環境,也感到有些壓力。想換乙個工作環境,所以特來請辭,希望上級領導給予批准!

如果老闆平時對你還比較好的話,為了不傷害對方,你可以找一些因為個人身心原因而不能繼續工作的藉口,如「我最近身體總感覺不舒服,去醫院檢查醫生說我應該經驗一段時間,但考慮到我離開的這段時間長短不定且公司的事務不能耽誤,只能向您申請辭職了,不能因為我個人的原因而耽誤公司,這也是我考慮再三做出的艱難決定,希望您體諒,以後如果有機會,我定會回到咱們公司的。或是其他一些你不願意離開而又無法抗拒的非主觀因素等;

如果你對公司已經沒有了留戀或是老闆對待你很差,那麼你完全可以理直氣壯的去辭職,因為你並不虧欠他什麼,當然,適度的委婉也是好的;

其實最關鍵看你辭職的主觀動機是什麼,如果因為公司對你不仁,那你不必對他不義,大可坦然直接的說明原因離開;但如果公司對你已經很好了,各方面待遇都比較優厚,但但你自己還覺得不夠,自己不滿足現狀的話,那就要委婉一些,尤其是給雙方都留一些餘地,畢竟做人要厚道,也說不定你以後還會和這個公司合作或是回到這個公司;如果公司待遇一般,雖然公司對你也還可以,但為了自己更好的發展想離開,那就要委婉一些來辭職。

11樓:夢雪無言

1、最好是郵件形式提交簡單的書面辭職信,然後老闆會找你約談。 因為,約老闆面談直接說,「老闆我要辭職了。」其實很尷尬。

老闆沒有緩衝時間和心理準備。 最好在周五下班提交辭職信,老闆會在週末有個思想緩衝,想清楚交接安排和人員安排,那麼下週就可以和你面談,且經過兩個休息日,即便有不爽的情緒,也基本上都稀釋掉了。彼此都回歸理性後,離職談話會更加輕鬆。

2、如何確定最後工作日 別說是初入職場的小朋友,甚至是工作有個5-6年的老員工,都一直搞不清楚如何確定最後工作日。通常來講,除了高管簽訂的勞動合同明確寫出離職通知期為60天或90天,作為普通員工,勞動合同中都會有勞動合同解除條款: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3、離職的真正原因和去向,我可以說嗎? 無論你什麼原因離開,都要盡量和領導保留最後的溫存,讓自己和領導都有面子——不要吐槽團隊,不要吐槽領導。沒個卵用。

大多數情況下,你情商和智商都不如領導,估計你也不是個例外,你認為你的高明之處,可能僅僅是你的一廂情願。 當領導如沐春風的問你,「為什麼走啊?對團隊有什麼建議啊?

對我有什麼建議啊?」—切記夸夸其談,把自己當成領導的私人顧問。

12樓:匿名使用者

「作為戰鬥團隊的業務處怎麼可以這樣! 兩個秘書同時請超過一年的育嬰假就算了,那幾個業績超爛的經理,年度企劃乙個字都沒寫就跳槽走人。老闆只想當老好人,每次高層會議都報喜不報憂,聽說公司還對離職潮視而不見,打算遇缺不補。

」alice氣憤地放下狠話:「這種爛公司,我竟然待了12年,這次真的不幹了! 」在這高度競爭時代,離職不只是職場新鮮人的苦惱,也是中高層主管們經常要面對的家常便飯。

企業界的離職潛規則中,蘊含了許多職場智慧型的結晶。仔細想想以下三條最重要的離職守則,都有助於在現在或是未來的工作中,找到更好的自己。

13樓:_南京同仁堂

巧了,我也正想辭職不幹啦。我之所以辭職是因為在本單位再幹下去沒有多大的發展前途(重要的是幹得很沒勁)。我不是沒有想到後果。

也許會有許多也許。

可人生只有短短幾十年啊,我實在不想等到百年後,古人問我一生都做了什麼,而我無言以對。。。

想飛就去飛吧,想好了就去做,沒人能阻止得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我家裡有事,確實需離職時,我會實話實說地和老闆談談,在老闆允許時離職;如果我覺得賺錢少,入不符實,就對老闆說:我想離職去換換環境,去償試發展。這樣老闆要想留住我的話,可能給加薪或別好處。

15樓:eelope落葉

談離職的話,看你還想以後還來這家公司不,個人感覺,離職過後都不會回原來公司吧。

一般的話,如果你在某方面有特長或者幹一些活全公司只有你一人能幹那種,會非常好談,老闆巴不得你幹的老死為止,基本大部分人都屬於比較普通的那種,一般離職就離職唄,但是得跟老闆提前打好報告,這點很重要,在你離職錢提前乙個月跟你老闆說隨便扯一些理由都可以,如果你的職位在公司比較重要需要提前申請,好讓能有人接你的班,如果事發突然,你直接走人,有些合同裡你可能會賠錢之類的,提前報告特別重要。其次,老闆如果欣賞你,也有可能會在你走之前多給你一些好處費讓你回來繼續幹,前提你特別優秀啊,所以,提公升自己的實力,不管走到哪都很重要。

16樓:卓越麥斯數學

有時候可能在工作崗位時間做長了,可能礙於情面很難開口提出辭職。但是如果自己考慮清楚了,決心要走,可以找乙個比較客觀的理由(事由),或者有很堅定的主觀原因(個人對工作、工資等的意見),來向老闆提出辭職,老闆會批准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個比較常見的問題,因為如果不是國企,事業單位啥的比較穩定的工作,人一生都要換工作,原因也很多,比如單位距離,薪水待遇,發展機會什麼的都可能成為離職的原因。馬雲說過:員工離職原因只有兩個,要麼受委屈了,要麼錢沒給夠。

所以談離職也要高情商地解決,畢竟和老闆共事一場,大家以後還是朋友的,如果因為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如通勤距離太遠,要照顧家庭或者家中發生了急事啥的還是需要和老闆提前告知的,表明自己的確有事要處理,如果是因為薪水待遇低或者漲幅不大,發展晉公升空間小等客觀因素,那可以坦誠找老闆談一下,表明自己的心聲,希望在工作上有所突破,如果老闆願意給你機會或者調薪的話可以繼續幹下去,如果不行那就另謀出路。總之不論哪種情況,都要做好交接工作,體現自身的職業素養,優雅地和老闆說再見。

老闆故意刁難員工,也不辭退.逼著員工自己辭職該怎麼辦

1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與單位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公司逼迫員工辭職勞動者可以依法不辭職的,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9樓:藍藍藍

公司逼迫員工自己離職,可以繼續上班,不要寫辭職申請書,寫了就沒有經濟補償金的。如果公司採取暴力方式威脅員工可以報警。自己私下錄音錄影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或不為辦理離職手續,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如何向老闆提出辭職?

雖然有一句古話說,良禽擇木而棲,對於在職場中發展的我們來說,為了渴望得到更好的發展機遇,讓自己獲得更好的待遇,往往經常會在職場中選擇跳槽,然而,在自己想要和原先單位的老闆提出辭職是一件比較讓自己尷尬和頭疼的事情,很多時候我們又不能夠將自己辭職的真實原因告訴自己原先的老闆,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提...

感覺無法勝任這份工作,向領導口頭提出辭職,領導口頭答應下個星期讓我走,食言了。我自己走了,他不給錢

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單位辭職,到期可以離職,單位按出勤天數發放工資符合上面條件,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單位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想辭職,按照規定和離職程式,應書面提...

我已經向公司提出辭職月了,但是公司老闆先是以沒人交接為由拒絕

去勞動服務公司解決,口頭提出辭職是要由證據的呀?你由證據沒有?提出辭職一般是要用書面的.這種情況最好和平解決吧!比較是你的前公司 關係不必搞得那麼難收場!個人建議 這個打1 1 0沒用的,你公司本身目前也沒有違反相關規定。根據勞 動 合 同 法的規定,拋去違 約 試用期等特殊情況,一般情況下,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