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前我向公司提出了辭職但公司以各種理由(包括不正當理由)拒絕了,但9月1日突然告訴我可以離職了,這

2022-06-07 12:55:02 字數 5322 閱讀 8418

1樓:睿博恆越

1全部提出辭職需要以書面通知為依據,計算時間以提交時間為準。

公司拒絕、挽留、或接受期間都是合理的,取決與雙方談話的內容和意向,企業收到辭職信乙個月後自動取消勞動關係。

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只有書面提出辭退通知才有效,會根據你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年限由人力資源部計算工資及賠償公式和數目。

員工提交離職信和企業主動提出辭退的財務結賬計算方法是不一樣的。

詳見你的勞動合同書,然後對比正規的勞動合同書,看是否有不合理條款。如有則勞動合同無效。

企業辭退員工對被辭退付出的經濟成本會大一些。基於公司的變革。

員工辭職企業對辭職員工付出的經濟成本會小一些,但會付出其它的管理成本,如在招聘,培訓、培養等。

如果要追究合法與不合法,一定注意書面證據的保留,一是符合法律,二是基於事實。

2樓:養朗然

要是你們合約到期了 公司要你走的話 是不能賠償的 但是現在 在你自己沒有申請離職的情況下是可以賠償的! 你可以打勞動局的**諮詢一下的!

3樓:

現在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提出離職申請,在乙個月後與公司自動解除勞動關係。

辭職了但是公司以各種理由不肯放人怎麼辦?

4樓:濤聲海韻

如果員工提前乙個月(試用期提前三天)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另外,非全日制用工,無需提前書面申請的,當天口頭申請就可以結束用工關係。

但是如果提前申請離職,勞動合同有依法約定培訓費等協議的,當事人需要與單位協商給予合理的補償。

另外,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對行業競爭要求保密的單位,如果有補償,當事人離職後還要遵守相關的要求,如果違約,還要賠償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我乙個月前向公司提出離職,離職報告已上交給公司。現在1個月時間到

5樓:習慣沉默

提前乙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到期你可以離職,但你應保留向公司提出辭職的報告的依據,如果公司不支付工資你可以向勞動仲裁提出申訴,勞動仲裁委員會會支援你的,你不用承擔責任。

你現在就是沒有提交離職報告的證據,這比較糾結了

試用期內提出辭職,但公司以交接未完成為藉口不發工資,如何處理?

6樓:東莞徐律師

1、由於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關於試用期的

約定僅僅是口頭的,因此,關於試用期的約定無效,你雙方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又由於是公司沒有給你簽訂勞動合同,過錯不在你,所以,你可以隨時向公司提出解除事實勞動關係而不需要任何提前,但是公司不可以。

2、由於公司未給你辦理社保,你可以以其作為理由向公司陳述你被迫提出辭職,並要求其支付相當於你所在崗位的正常工資半個月數額的經濟補償金。

3、公司由於沒有給你簽訂勞動合同,你還可以從入職之日起第二個月開始要求公司支付給你雙倍工資。

4、國慶期間的工資,按正常工資的三倍予以結算,且單位不得調休。

5、員工離職之日,公司應結算清所有待遇。如其沒有結清,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所有待遇。

建議:向勞動局投訴,指出公司存在如上嚴重違法行為,公司或可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立即結清與你之間的工資。

7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的行為違反法律規定,雙方可以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相關法律規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樓:**至極

1.最近有學到,政策有改變了,試用期只能乙個月,乙個月以後必須簽訂合同.當你提出離職時,公司以各種理由拖欠你工資,你可以到你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直接去告他們,除了50%到100%倍工資的賠償,還會對其進行罰款.

即使你交接還沒結束,他們的行為已經觸及法律了2 國慶期限無休 按照日工資的300%計算3.這是口頭協定還是有書面的,如果口頭協定,你有證據,比如人證 也可以進行投訴的

因為試用期確實可以不給你保險的,如果你在他**工作了1個月以上 近2個月的話 那麼他們就有義務幫你交保險

9樓:匿名使用者

1)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的行為是違法行為,你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投訴,

2)法定節假日內加班工資是按平時工資的3--5倍計算

3)算違法,可以舉報!

10樓:相忘於江湖

1.表示自己願意在一週內積極配合,愈期不候;

2.1-4日按300%計算,5-8按200%.

3.違法,可以舉報;

1.2 書面申請,自己願意在某時間段內積極配合,請公司盡快安排.

試用期的長短視合同期而定.

一年以內的合同1個月.

一至三年的合同,試用期2個月

三年以上(含三年)3個月試用期

11樓:清水浮雲清

1、諮詢勞動

部門!(打**)

2、參考新勞動法,勞動法上有(看看也好呀,只要給老闆打工,以後都要用的啦)

3、諮詢勞動部門

4、有責任的一定要交接清!

先諮詢清,然後依理向公司提出,若仍然解決不了找仲裁部門幫助(注意保留證據)~

12樓:

1. 工資肯定是要付的 應按照合同規定的試用期工資付給

2. 3倍工資

3. 可以和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聯絡

對公司整體環境不滿意,我該以怎樣的理由提出辭職?

13樓:蓋普希金

最好是說出辭職時的真實原因,看公司能否滿足當事人的要求,滿足不了再辭職。辭職書的理由不是重點,辭職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通知單位。辭職的原因可以是家庭原因、個人發展原因、親戚結婚等個人層面的原因,也可以提外因。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就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而且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有很多員工工作多年,跟公司有感情,辭職時在苦思冥想的編理由,希望公司能理解,也不要為難。其實,企業需要的是真實的離職原因,把離職工作交接好,對企業來說是真正的幫助。員工確實有更好的發展,只要不違反禁業協議,正規的企業是不會依賴任何乙個人的。

辭職最應該思考的是對目前工作的考慮是否周到,建議從以下幾個角度思考:

1.當事人是否適應公司文化,公司整體環境不滿意尤其應該是企業文化的因素佔更多,如同事間的關係,領導和員工的關係,存在著各部門推諉扯皮,遇事拖拉,不敢承擔責任,部門間隔閡嚴重等官僚化問題,是企業發展階段過程中會遇到的典型問題。那麼需思考目前企業處於什麼階段?

2.當事人能力已超越公司這個平台,公司給的待遇已經很難滿足當事人的追求了;

3.現單位已經是夕陽產業,呆的時間越長對自己未來的發展越不利,還不如及時換公司,換行業;

4.當事人找到了更好的責權利對等的工作,簡單的說是薪水高的工作。當事人了解到行業的平均薪水,做了原單位的崗位價值評估;經和人力資源部薪資談判而不滿現狀離職;

5.當事人的職業規劃的需求。如先做技術,再做市場和銷售,最後往中高層發展。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問題個人認為分兩種情況分析:1、從總經理找你談話分析,你的工作能力和態度領導是認可的,如果你認為這個單位待遇各方面還不錯,是不是可以讓單位解決你正式工待遇問題?畢竟你在這個公司幹了這久,積累了經驗再去找別的工作不知是否容易。

2、如果鐵了心要走,那也建議你先找好下家,然後再提出辭職。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提出書面申請,用人單位要在乙個月內給與答覆,乙個月到了,不管用人單位是否同意離職,都視為用人同意,換句話說,你提出申請後,不管單位是否同意,乙個月時間到了你都可以走人,這樣是不違法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是派遣員工,那麼你可以向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的派遣公司提出辭職,

根據《勞動合同法》中相關的解除勞動合同規定,你需要提前30天提出辭職申請,

具體公司工作人員安排,派遣公司會和用人單位進行協商。

我已經向公司提出辭職月了,但是公司老闆先是以沒人交接為由拒絕

去勞動服務公司解決,口頭提出辭職是要由證據的呀?你由證據沒有?提出辭職一般是要用書面的.這種情況最好和平解決吧!比較是你的前公司 關係不必搞得那麼難收場!個人建議 這個打1 1 0沒用的,你公司本身目前也沒有違反相關規定。根據勞 動 合 同 法的規定,拋去違 約 試用期等特殊情況,一般情況下,勞動者...

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後,公司不批准,該怎麼辦

1 勞動者按照法律程式提交辭職通知,如果公司不批准,就要注意收集你已經向公司提交了辭職的相關檔案,並且確保這個檔案已經送達到公司 2 同時也可以蒐集公司不合理的地方的證據,比如沒按照規定給勞動者繳納社保,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公司剋扣或者不發工資等來提起申訴。說明 1 如果你是自己沒有...

合同未到期,我提前月提出的辭職,但公司的勞動合同上寫的提前離職需支付三萬的培訓費,請問這合法嗎

合同上的約定並不重要,關鍵是需要弄清楚你在入職時,是否存在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使用 專項培訓費用 進行的培訓 不包括公司自行組織的崗前培訓等 進行了專項培訓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算違約,需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即支付未履行期間的違約金。如果根本就不存在使用專項培訓費用進行的培訓,則該約定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