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請假不批合法嗎,如果請假公司不批怎麼辦?勞動法是怎樣規定的?

2022-01-12 22:56:05 字數 6691 閱讀 7548

1樓:帥氣的小宇宙

當員工符合探親假、年假、因病**假、婚喪假、產假的條件時,請前五種假不批是不合法的,除此之外的請假不批是合法的。

1、根據《***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第二條: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待遇。

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2、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中規定:

第七條: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

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於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於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4、根據《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中規定:

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5、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樓:揚蘭芝

沒有老闆喜歡自己的員工不上班,即使是病了(重病除外),感覺不算大病,他認為沒什麼大不了的,我勸你不要讓父母去討說法,因為這會讓老闆對你產生更大的反感。為這件小事和老闆鬧僵划不來,最後給你說句老話,胳膊擰不過大腿

3樓:病假

無所謂合不合法,關鍵是請假的理由是否是合理的。如病假就非常合情合理,領導也不可能不給假,診斷病假單,。泥稱。開。亮點總在最後。

如果請假公司不批怎麼辦?勞動法是怎樣規定的?

4樓:職場導師蕭鈺

回答要有合理的理由和程式去請假,如果理由充分符合勞動法範圍,若領導不批,也涉及領導是否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若果真屬公司領導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法,可以去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委維權

這個可以仲裁親

提問我睡眠不好,上早班不習慣,成宿的睡不著覺仲裁什麼意思?不懂,你說的明白點

回答打13333

打12333

勞動仲裁委員會舉報

是勞動局維護權益

提問好的,謝謝

回答不客氣親祝您生活愉快

提問您好,我上班二十天,離職需要乙個月嗎?

回答一般兩周左右

提問奧,公司說是得乙個月

我該怎麼辦?

回答遞交申請

等時間親

更多14條

5樓:法律快車

在用人單位的日常經營管理過程中,員工除國家已明確規定的各種公休節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況本人必須離開工作崗位的可請事假,但批准權在於用人單位。

一、員工提出請事假的,原則上應由本人事先親自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請假審批單》,明確請假的型別、事由、請假的時間。

再按用人單位相關工作人員的管理許可權進行審核批准,由主管領導簽字審批後,報人事部門備案。

如果員工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者假滿未經批准續假而逾期不歸的,應按曠工論處。

一般情況下,員工不會存在惡意請事假的情形,這樣的結果就是得不償失,除非是遇到萬不得已的事情。

二、勞動法事假最新規定是什麼

根據《勞動法》第45條的規定,只要能夠證明其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就享有依法休年假的權利。但是,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由此可見,如果員工在乙個自然年度內請事假累計在20天以上,且用人單位不扣其事假期間工資的,將不再享有當年度的年休假;如果當年度的年休假已經享受,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員工將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如果員工在當年度雖然請事假累計天數達到20天以上,但依據規定已經扣除其對應事假天數工資的,此時員工仍享有休年假的權利,用人單位不得予以剝奪。

6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什麼原因什麼情況需要請假了,要看請假的具體原由原因是什麼方面,還要分情況,私事還是公事?分什麼型別?假分為病假,工傷假,事假!

事假企業根據實際情況有審批權,可以批准,也可也不批准!病假需要員工提供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根據員工的工作年限,享帶薪休假法定醫療期限。

關於職工請假,法律上對有些請假是有規定的。如,婚喪假、產假、病假、探親假等;但是,除了這些外,並沒有明確規定。

因此,單位不准假,也不能認定就是違法。自己也要看假的性質,如果非請不可,單位也是會准的;如果不是非請不可的事,還要視企業工作效益效率進度情況,以企業規章制度為準。

要有合理的理由和程式去請假,如果理由充分符合勞動法範圍,若領導不批,也涉及領導是否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若果真屬公司領導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法,可以去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委維權。《勞動法》第九十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

還是要根據具體問題具體情況的不同來分析。

7樓:匿名使用者

我一直在上班沒有曠過工沒有請過假 今天有急事 你說誰沒事去請假 克請假組長不批 找主管說組長批才可以找科長 科長也說找組長 然後組長就是不批要麼就曠工 我這樣怎麼辦 求幫助

8樓:病假

請假公司不批,看你是請事假還是請病假,請事假就要找個能說服領導的理由,

再就是請假要請多久,請的時間長了也不好,

公司在運作,少乙個人有時候很多方面比較麻煩的最好還是請病假,這樣領導就沒話說了

自己開不到就找人幫忙吧↓↓↓

9樓:

要有合理的理由和程式去請假,若領導不批,也涉及領導是否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

若果真屬公司領導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則你的辭職也一樣獲得補償。

10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你是有重大私事需要緊急處理的,(有朋友來招呼下,陪個女朋友2天什麼的就忽略吧),基本上公司是允許請假的(除非你是什麼重大機密公司什麼的,就另說了)

2.如果你的請假事由正當而緊急公司還不批准的,我個人認為你的公司的人性化管理存在問題了

3.如果你真的被不正當理由開除了,而對方沒有賠償或補償你應獲工資和獎金的,你要收集證據,證明你確實在該公司上過班(合同,工資條,同事證明等),然後向當地的勞動局或仲裁委員會等申訴

11樓:

公司不簽勞動合同,請假不批怎麼辦

12樓:life水瓶一滴水

還沒有遇到這種情況哦

因為工廠生產不過來.而不批准員工請假.在法律法規上違法了什麼

13樓:

這個要分好幾種情況來看:

一、法定節假日必須休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二、病假、產假必須批;帶薪年假、喪假可與公司進行溝通酌情處理。

三、在生產忙不過來的情況下,要看有沒有加班行為,如果有的話,加班時長超過《勞動法》規定時長,也違法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擴充套件資料

員工提出請事假的,原則上應由本人事先親自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請假審批單》,明確請假的型別、事由、請假的時間,再由單位按照管理許可權進行審核批准,批准的,就可以休事假。

員工遇到特殊情況必須離開工作崗位的,可以向單位請事假,但批准權在於單位。

如果沒批准的,員工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者假滿未經批准續假而逾期不歸的,就應按曠工論處。

14樓:灰霾中孤獨行者

不准員工請假,違法《勞動法》。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15樓:

工廠忙不過來不准請假違法《勞動法》,要加長工作時間應該與勞動者協商。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擴充套件資料

職工請假必須批准的情況

1、病假,必須給

病假,是指職工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醫療時,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的醫療假期。

由於職工身體不適才需要休病假,所以,職工只要提供醫院出具的證明、履行請假手續,用人單位就必須批准。

2、帶薪年休假,應當給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3條、第5條分別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以上規定表明,帶薪年休假是法定的請假理由,用人單位應當統籌安排。萬一不能安排,哪怕職工同意不休帶薪年假,單位也必須給予補償。

3、婚假,可協商

婚假,是指職工本人因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期間,由用人單位向職工如數支付工資。

《婚姻法》規定,法定結婚年齡為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男滿25周歲或者女滿23周歲結婚,屬於晚婚。

在用人單位不能拒絕職工休婚假的前提下,可以結合工作實際與職工協商具體的休假期限。

4、產假,必須批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7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由於產假是法定假,用人單位對於女工休產假請求,必須無條件准許。

5、喪假,酌情批

《勞動法》雖然規定了員工享有喪假,但沒有明確具體的天數和操作標準。目前通行的做法是參照《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執行。

該《通知》明確: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假期。

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6、探親假,酌情定

有關探親假期限,該規定明確規定,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為期30天的探親假一次;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的探親假,或者2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對於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有一次為期20天的探親假。此外,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單位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放工資。並且,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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