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映山紅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資

2021-03-04 08:49:16 字數 6003 閱讀 4395

1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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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華律網

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是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違反約定,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用人單位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二、用人的單位無故拖欠職工工資,勞動者可以舉報到勞動行政部門,其會承擔相應行政責任:勞動行政部門應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責令按相當於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總和的一至五倍支付賠償金。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一) 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 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三) 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四) 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3樓:發的好得很發

法律:老闆拖欠工資,該怎麼辦?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裡的工資數額。

5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一、勞動者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某些地區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當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不得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存在拖欠的,勞動者可以採取以下辦法:

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投訴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以及相關拖欠工資的證據。

2.以未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為由,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若仍想維持勞動關係的,可以只請求支付工資。

申請勞動仲裁時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2份);證據清單和相應證據材料(2份),證據材料主要有勞動合同,工資銀行賬單;身份證影印件(1份)。

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樓:baby無知的螞蟻

1、員工向勞動部門投訴,主要是勞動監察大隊。

2、投訴調節不成,那麼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索賠。

3、員工可以撥打12333諮詢。

8樓:百度律師

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為: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可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仲裁一般要經歷這樣幾個階段:

(1)案件受理階段。這一階段包括兩項工作:一是當事人在規定的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請求仲裁的書面申請;二是案件受理。

仲裁委員會在收到仲裁申請後一段時間內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

(2)調查取證階段。調查取證的目的是收集有關證據和材料,查明爭議實施,為下一步的調解或裁決做好準備工作。調查取證工作包括撰寫調查提綱,根據調查提綱進行有針對性的調查取證,核實調查結果和有關證據等。

(3)調解階段。仲裁庭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首先要做調解工作,努力促使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對達成協議的仲裁庭還需製作仲裁調解書。

(4)裁決階段。經仲裁庭調解無效或仲裁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調解失敗的,勞動爭議的處理便進入裁決階段。仲裁庭的裁決要通過召開仲裁會議的形式做出。

一般要經過庭審調查、雙方辯論和陳述等過程,最後由仲裁員對爭議事實進行充分協商,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裁決。仲裁庭做出裁決後應製作調解裁決書。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法院起訴。

(5)調解或裁決的執行階段。仲裁調解書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決書在法定起訴期滿後生效。生效後的調解或裁決,當事雙方都應該自覺執行。

9樓:匿名使用者

1、那是因為不誠信不守法的人多的緣故,深層次的是中國人道德水準的下降、法律權威的弱化、**公信力差等造成的。現在農民工朋友真的很難,首先是工作難找,只能做一些別人不願意做的苦、累、髒的工作,其次是農民工的待遇低得要命,工資低就不用說了,慘的是得不到城市人的尊重,一般的城市人都有一種「老子是這個城市的人,我的身份比你高」這樣的思想,所以看到農民工就會有一種優越感!根本看不起農民工!

2、 其次,一些老闆也看不起農民工,待遇低是其一,欺負人是主要的,就拿拖欠工資來說吧,並不是老闆付不起工資,而是這些老闆根杯沒有想過要付給你工資的想法。因為他們不把農民工當人看,認為他們又髒、又蠢沒文化、更不可能用法律手段來對付自己。所以才會有持無恐的拖欠。

能逃就逃,能拖就拖,沒有人性。

3、 就中國現階段來說,貧富差距的懸殊太大,世界經濟協會標準是每個國家的貧富差距離的值不能超過4%,但是中國目前的貧富差距值已經到了4。5%。遠遠超過了世界組織的警界線。

如果再這樣下去,必定會讓窮人產生仇富心理,而富人則更有心理優越感,勢必會造成國家的動亂,所以中國**才大力打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讓一些不法的老闆**。以還農民工的公正,畢竟中國還是農村人口占多數嘛!

4、因為中國還沒有到達法制社會,還是乙個人治的社會,為了發展自己的政績,就得招商引資!那就得巴結資本家,所以,勞動法就成了乙個擺設!中國就是再死一千萬個民工,各級領導人不重視的話,這類問題,永遠存在!

5、從長沙司機撞死歹徒被判刑並賠償歹徒家屬,及民工討薪殺人被判死刑。這兩起案子可以看出我國法制是生命權高於財產權。我不知這法是誰定的,但我至少知道一點定法的人不是窮人。

至少是中產以上。制定法律的人高高在上,他們永遠無法理解為何在窮人眼裡5000元錢就比生命還重要。也許在他們眼中最慘的事不過是沒錢去不了五星級酒店,只能去四星級吃飯。

而在窮人眼中最慘的事不是自己沒飯吃,而是一家老小都指望著你這點錢活命,而這點少的可憐的錢卻被人非法侵占了。這時他上天無路、入地無門。活著比死了還難受。

請有錢人、法學家,你們有過這樣的感受嗎?這時生命還會比5000元更值錢嗎?  自古以來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可現在在人權的幌子下,滿街都是耀武揚威的「楊白勞」,和訴苦無門跳樓討薪的「黃世仁」。這時也許有人會跳出來說這是與世界接軌。可你有沒想過別國有完善的個人破產法。

沒錢還可去法院申請你個人破產,限制你的一些權力。中國有嗎?

6、因為工作不好找, 所以幹完活不給錢的現象就出來了. 又因為欠款得不到逞治,所以賴帳的人就多了

7、 近幾年來,拖欠民工工資已經成為社會經濟生活中的乙個痼疾,造成年年年底抓清欠,民工務工成了標準的「年薪制」。許多企業無視民工的生存環境和生活境遇,一味地以我為中心,把及時發放民工工資當成一種恩賜,表現出了極大的歧視心態。更有惡劣者,不僅拖欠工資不發,還對討薪民工採用暴力,毆打和嚴重傷害討薪民工。

當然,這種現象的出現,首先在於一些企業單位的嚴重誠信缺失,法制觀念淡薄。事實上,**對拖欠民工工資問題高度重視,也採取了許多切實措施加以解決,在全國範圍內掀起了「追薪風暴」。可是到了基層職能部門卻總是表現出「對農民缺乏感情」,對民工的正當要求置之不理。

寧波拖欠工資打哪個電話投訴,公司拖欠工資 應該打哪個投訴電話

遇到工資被拖欠的事情,要與其他一同被拖欠的工友們一起,蒐集和保留真實的證據,如勞動合同 工資被拖欠的金額和人數 被拖欠的時間跨度 完成了具體的工作量是多少 老闆的個人資訊等,寫好書面材料,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和舉報。並與這樣的部門一起催討工資。如果還是不得的話,就向法院起訴處理。拖欠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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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老闆拖欠工資,該怎麼辦?我看你是剛入職兩三個月,公司欠了你乙個多月的工資,你可以再繼續跟公司交涉,不行可以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進行投訴。拖欠工資可以先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不願協商 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