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了,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

2023-05-20 12:40:04 字數 1963 閱讀 7632

1樓:叄重羅生門

你已同單位連續兩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次應同單位簽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注意飄紅部分,具體內容如下: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根據這一項規定,在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一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簽訂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就意味著下一次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即第二次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是否續簽及續簽何種型別的勞動合同,勞動者有選擇權和決定權。

根據以上國家規定和解釋,單位應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除了員工主動提出不續簽或者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情形之外,單位均應自應籤之日起支付雙倍工資。員工主動提出不同意見的,單位應負責舉證,否則視為單位單方面決定。

對於員工要求的應簽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單位拒絕簽訂時,如果解除勞動關係視為非法解除,員工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單位應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員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單位應繼續履行。

單位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僅同意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時勞動關係存續,就是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應支付雙倍工資至無固定期限合同簽訂。

但是員工不能在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上簽字,否則就是同意單位的意見,不得再次主張雙倍工資了。

現在有兩種救濟途徑供你選擇:1.由單位支付你12個月工資做為經濟補償金。並乙個月工資做為代通知金。2.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我個人推薦第二種主張。

2樓:滷蛋姘

是勞動合同吧?不是勞務合同哦。

按你說的情況,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每工作滿一年補乙個月平均工資(按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剩餘不到6個月的補半個月工資,超過6個月的按乙個月計算。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即 勞動合同期滿的)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果確實是「勞務合同」的性質,那就不適用上述法律規定,要另當別論了。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

3樓:惠企百科

合同到期不續簽怎麼辦?

合同到期不續簽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員工本人不會續簽;另一種是員工有續簽意向,但公司不會續簽:

1.合同期滿,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職工本人不續簽,則職工與單位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解除,辦理離職手續。

合同期滿,用人單位降低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勞動者不續訂,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2.合同期滿,用人單位拒絕續訂,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終止,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不續簽勞動合同的處理流程:

1.公司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員工合同到期,以確定員工是否續約。

2.確保員工不續簽勞動合同,單位需要招聘新員工,安排員工上班交接。

3.合同到期,通知員工辦理離職手續,結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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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物業管理條例有明確的滯納金的說法,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在其他物業服務合同沒有簽訂前繼續有效,原物業公司的物業服務沒有停止當然需要支付物業費,欠費根據國家合同法規定是違約行為,當然要支付滯納金或違約金,你可以和物業公司協商物業費的欠費全部交,滯納金全部減免,一般物業公司會同意的,如果物業公司起訴法院...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是否要付補償金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話,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麼?首先,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存在 勞動合同法 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年休賠償問題

應該,成都的判例是這5天由公司支付正常的工資。具我了解的情況是 單位在合同到期時如果不想和你續簽合同的話,他應該要提前1個月用書面的形式通知你,要不然就算單位和你續簽合同的,工作滿1年,有沒有5天的年休假,你要去看看勞動法了,現在的什麼法都改的快,這裡沒發說呵呵。你的賠償不是要求他賠5天的年休假,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