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通報處罰 摸魚 員工,合理嗎?

2023-02-11 01:00:02 字數 3071 閱讀 7124

1樓:想吃什麼我給你做

國美通報處罰「摸魚」員工是非常不合理的。

第。

一、根據流量監控來查摸魚,是對員工隱私的侵犯。通過監控員工在工作期間用與工作無關的娛樂軟體,一方面侵犯了員工的隱私,會讓員工更加抗拒,被迫服從。另一方面,對洩露通報的員工進行查出,是不講人情的舉動,沒有緊急公關而是變本加厲,是資本的冷酷,也是企業的敗筆。

第。

二、好公司不是靠懲罰來帶動員工的積極性的。好的公司會用好的企業文化,讓員工有歸屬感,讓他們有團隊意識,願意為公司的發展出力,能夠帶動員工熱情的公司才是好公司。靠懲罰來推動員工往前走的公司,給很難讓員工真心實意地為公司的發展而出力。

2樓:襄陽小美姐

合理,你是來上班的,上班時間你幹其他的事情,發現了肯定要批評的。公司也有自己的公司制度。再者,有人會問,公司讓你加班,有義務加班麼,別忘了你是來打工的,是來賺錢的。

擺好自己的地方,如果你對錢不敢情趣的話,可以忽視這一條。不成規矩無以成方圓。

3樓:小玥姑娘的日記

你好,首先,站在公司的角度,我個人覺得這個事情要分2個維度。

首先,雖然大家都是工作靠自覺,但就我個人經歷而言,很多崗位是沒有自覺性可言的,比如:我自己曾經做過單據錄入員,這個崗位別人分配給你多少單據,你都必須錄完,但別人不分配,你也忙不起來。

其次,有的工作崗位,每天的工作量是固定的,比如,我以前做客服,就規定,每個人每天至少接50個**,你自己今天的任務達標了,處理完了,你可以相對自由選擇。也就是說,如果你今天接夠了50個**,你可以選擇不接了;當然,如果接了,會有相應的績效,但不接,你自己可以輕鬆一點。

所以,如果是員工工作效率提高了,上級安排的工作任務都完成了才摸魚的,把不應該受到批評。

當然,如果員工本職工作還沒完成就摸魚,國美公司通報批評上班摸魚的員工是合理的。

4樓:it禪師之道

不合理,對員處罰勞動法有明文規定,不可以罰錢。應採用其它形式。

5樓:江曄天子

非常合理,為什麼我們人類會有進步,就是因為我們懂規矩守規則,愛崗敬業從小就是這樣教育我們的,不管這個工作是不是你喜歡的,但只要你還幹著,那你就認真的幹,更別說上班摸魚了,這就更加不可接受,換位思考,你是老闆,你會要這種員工嗎,不認真工作還白拿乙份工資更加佔有乙個職位,你的職位對別人來說是多麼的珍貴,任何公司都不允許這種現象出現,不處罰那就是對那些兢兢業業認真踏實工作的員工不公平,你的工作別人來做了,還白拿乙份工資,誰能樂意啊。

6樓:網友

我認為國美通報處罰「摸魚」員工是合理的。原因主要有兩點:

其一,國美有規章制度規定員工在辦公區域禁止從事與工作無關之事,如果發現伍隱有員工違源樑反了相雹橘運關規定而縱容,勢必使公司的規章制度成一紙空文,更多的人會效仿,團隊戰鬥力減弱,這對一家企業來說是莫大的損失;

其二,如果不處罰,對員工也是不負責!玩電腦遊戲、刷**、上網聊天、聽**,這些看起來很正常的事情,會讓人上癮,時間久了,很難靜下心來做真正該做的事情……

7樓:淡水羅蔔

乙個公司銷攔首走到下坡路時,都是這個樣兒!公衡此司越摳門、員工走得越虧數多,員工走得越多、公司越摳門,惡性迴圈,最後就是公司破產裁員,一起玩完!

8樓:匿名使用者

通報處罰摸魚員工是合理的,因為工作是一種態度。

9樓:稚氣君

摸魚固然不對。

一型陵基個公司花大精力來汪廳查員工行為規範卜謹了一般也是其他方面不行了。

才會開始東搞西搞。

10樓:韻茵

光靠強制員工每天工作12小時,能捲出最優競爭力森鎮的產品麼?根本不可能。華為是靠給此枝粗錢+給成就搭返感+企業文化鼓勵員工主動加班的;騰訊是靠給錢+管飯管車+稀缺性來鼓勵員工主動加班的。

對於腦力勞動型企業,強制員工加班絕對是沒有效果的。

比如,國美這邊抓到了一些員工使用公司網路看**,第一步是不是應該通知犯事員工的直接領導?誰的兵誰領走回去教育才是正事,屢教不改才值得通報吧?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公司妥妥的雙標老狗了,公司既然要求員工不得在上班時態搏間摸魚,那首先就要公司做到任何領導都不得在工蠢大作時間之外布置工作,加班要給相應的加班費,老老實實的遵守我帆檔祥國的勞動法!!!

12樓:魔子陵

很正常啊!私事回家去燃冊做,上班就皮遊巨集是該工作。就算是辦公室午休,單位也沒義務讓你們隨意使用辦公裝置玩遊戲磨消啊!

13樓:vrin寧

我認為國美電器對「釣魚」猜陪攔員工的處罰通知是可以理解的。畢竟,乙個企業要想發展,還需要員工的努力,即保持良好的「工作紀律」。

2023年11月16日,國美電器釋出了《穗胡違反員工行為準則處罰通知》,引發了網際網路上的熱烈討論,並在同一天釋出了微博熱搜尋。

根據檔案,8月30日至9月30日,國美總部對非工作流資訊進行了統計調查,發現部分員工佔用公司工作區域的公共網路資源,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如玩電腦遊戲、**聊亂虧天、聽**等。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合理,因為雙方是有合同約束的,上班是要做事情的。鍵運譽另外稿段乙個角度講就說管理問題悄唯,是否提供了這種工作環境和氛圍。

15樓:詹洪鈺

說到底就是制度不行,再怎麼監控都沒用!薪辯姿資統一跟公司業績掛鉤,襪灶笑公司賺錢了大家一起分,賺多分多,誰都會賣命地乾**還告含有閒情看**。

16樓:完美達人

站在領導角度,其實領導知道一天工作七八小時不可能每一刻都在認陸猛塌真上班,只要不過分也不會管你早圓,但太明顯了還是要被說。作為員工,不摸魚你知滾來上什麼班。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員工工作效率高,原本一天的工作,不到一天就完成了,你為啥要懲罰。

18樓:天道無殤

如果公司有明確的相應規定及處罰條例,這麼做很正常,不過一般除非情節極其惡劣才適用於這種通報處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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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肯定不合理的,不管是老員工還是新員工,都是給同乙個老闆上班打工,同樣是付出勞動,都應該取得各自相應的報酬,而不應該從老員工的工資中抽出部分來付新員工的底薪,這是完全沒有道理,是違法的。你們應該維護自身的利益,如果不行可以到勞動局申請仲裁。我覺得不合理,即使是老員工也是靠付出自己的勞動來掙工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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