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什麼時候可以做,工傷傷殘鑑定什麼時候可以做

2022-06-07 18:05:03 字數 5102 閱讀 2650

1樓:匿名使用者

1全部1.工傷認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之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2.勞動能力鑑定(工傷鑑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職工需要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像你說的這種情況,體內有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後才可以做勞動能力鑑定(除非醫生書面證明體內的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著體內的情況以外)。

3.有什麼疑問,可以追問或直接12333諮詢一下你們當地勞動部門

2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傷殘評定

1)受檢人員向本機構出示工作單位的工傷證明或鑑定委託書等證明材料;

2)受檢人必須提供本人有效證件原件及影印件,供鑑定人員確證身份,被鑑定人本人必須到場;

3)受檢人員提供如下病歷資料:

①受傷後首次門診病歷;

②住院病歷及出院證明;

③x光、ct片及核磁共振片(mri)等影像資料及檢驗報告;

④其他特殊檢查的報告。

注:工傷要**方可鑑定

工傷傷殘鑑定什麼時候可以做

3樓:

工傷認定以後,就可以申請傷殘鑑定。

實際要等到傷癒穩定以後,社保局會通知傷者去做傷殘鑑定。

所謂傷癒穩定,一般由醫生來判斷。

工傷認定後什麼時候可以做傷殘鑑定

4樓:華律網

大家所稱的工傷傷殘鑑定,實際就是工傷後勞動能力鑑定。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因此,申請工傷勞動能力鑑定鑑定的時間是在確認為工傷後,根據**情況傷情穩定後,就可以馬上申請能力鑑定鑑定鑑定。

一般情況下是工傷認定後馬上就做,但是如果勞動者的傷情穩定還沒有穩定,那麼就要等到傷情穩定後再申請。如果傷情沒有穩定就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要麼是勞動能力鑑定機構不受理,要麼是勞動鑑定機構也不會出具鑑定結論 。申請傷殘鑑定時,公司、工傷員工或者其近親屬都可以申請傷殘鑑定,並且在申請工傷鑑定時,應提交認定工傷決定書、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5樓:六和尚

傷病情經**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法定機構對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後,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法規規定,在評定傷殘等級時通過醫學檢查對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傷殘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做出的技術性鑑定結論。依據工傷致殘者於評定傷殘等級技術鑑定時的器官損傷、功能障礙及其對醫療與日常生活護理的依賴程度,適當考慮由於傷殘引起的社會心理因素影響,對傷殘程度進行綜合判定分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6樓:

傷情相對穩定或醫療終結滿;也就是你好了,不用**了。然後告訴你公司相關工作人員要求傷殘鑑定,工作人員會做好相應申請工作,到時直接到相關鑑定的醫院鑑定。鑑定結果當時是沒有的,收到結果時,公司工作人員會帶你到社保局結案。

你就領取你相應的補助。公司的一部份應該是離職時才能結,每個地方政策不一樣。

希望對你有幫助。

詳情:鑑定(確認)專案及對應的申請條件

1.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等級鑑定……申請條件為:傷情相對穩定或醫療終結滿;

2.**輔助器具安裝、維修、更換確認……申請條件為:需要配置**器具時;

3.工傷**確認(醫療**、延期、職業**、轉院**)……申請條件為:**以「專項**」為主時;

4.醫療終結期、停工留薪期確認……申請條件為:醫療終結期滿或有爭議時;

5.工傷職工鑑定傷殘等級後仍需**確認……申請條件為:鑑定傷殘等級後需繼續**時;

6.工傷醫療依賴確認……申請條件為:鑑定傷殘等級後需長期依賴**時;

7.工傷**確認……申請條件為:鑑定勞動能力等級後,原傷情**需**時或急救後;

8.工傷鑑定一年後勞動能力複查鑑定……申請條件為:初次傷殘等級結論出具1年後,傷殘發生變化時;

9.非因工因病人員勞動能力鑑定……申請條件為:養老病退、養老病殘、養老供養親屬、工亡職工親屬及委託參照此標準人員。

7樓:門昆卉水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因此,受傷職工「經**傷情相對穩定後」,變化不大時,就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了。

8樓:ly勤e六

統一鑑定,到時會通知。

9樓:卞彭閎未

工傷認定後可以做傷殘鑑定,傷殘鑑定一般在經**傷情相對穩定之後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22條,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23條,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工傷鑑定一般什麼時候做合適?

10樓:謹慎

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是必須發生工傷之日起1個月內申請、個人申請工傷認定是發生工傷之日起1年內申請

勞動能力鑑定(傷殘等級鑑定)是必須**出院並且已經取得工傷認定書才可以申請,時限也是有規定的:如果是**出院前做出工傷認定的,必須在**出院後1個月內申請,如果是**出院後做出工傷認定的,必須在做出工傷認定書之日起1個月內申請。

擴充套件資料

《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

第六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字影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第七條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要求,屬於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管轄範圍且在受理時限內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八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應當在15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補正材料後,應當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決定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11樓:匿名使用者

搞不清你是要工傷認定,還是工傷傷殘鑑定。工傷認定是受傷之日起1年內,傷殘鑑定是**穩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12樓:七台河李陽平

一般是越早鑑定越有利,因為身體**後有的障礙情形會減輕或消失,有可能導致級別趨低,工傷鑑定主要是鑑定工傷對勞動能力形成的障礙等級。

13樓:慈懷夢

1、工傷鑑定的條件是:**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和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申請工傷鑑定。2、工傷鑑定沒有具體的時間要求,只要你之前申請了工傷認定的,工傷鑑定一般都會受理,當然也不能拖太長時間,以至於都無法鑑定出傷情是否因為此次工傷導致的。

14樓:節煙笪和雅

工傷需要先認定再鑑定的。工傷認定、工傷鑑定都在單位所在地的區縣級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如果需要重做鑑定,只能對原鑑定提出異議,向原鑑定機構的上一級申請。

工傷認定書已收到,是先做工傷鑑定在做傷殘鑑定對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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