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怎樣計稅,現在年終獎到底怎麼扣稅

2022-05-28 11:00:02 字數 6223 閱讀 4581

1樓:匿名使用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5]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為了合理解決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徵稅問題,經研究,現就調整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有關辦法通知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

上述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二、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乙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並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一)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徵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三、在乙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乙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

四、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的單位,個人取得年終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執行。

五、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併,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六、對無住所個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條所述的各種名目獎金,如果該個人當月在我國境內沒有納稅義務,或者該個人由於出入境原因導致當月在我國工作時間不滿乙個月的,仍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我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取得獎金徵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6]183號)計算納稅。

七、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以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取得獎金徵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6]206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經營者試行年薪制後如何計徵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6]107號)同時廢止。

2樓:田雨哥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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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年終獎10萬,應繳稅8920元,2023年末出台相關規定,個人所得稅起徵點上調至5000元。

(一)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平均每月收入),參照下面的個稅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上述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徵稅,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具體計算過程: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即年終獎的總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套用到問題中的十萬元年終獎,根據稅表10000/12=8333.33元,對應稅率應為10%,則速算扣除數為1080元。

那麼根據公式實際稅收表示式應該是100000×10%-1080=8920元。

提問謝謝,我的意思是合併計稅還是單獨計稅合算?我月工資33488,年終獎是年度收入的25%

回答單獨

提問請問合併演算法是怎麼算的啊?我想理解下

回答根據稅法規定:

——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乙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並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一)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徵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在乙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乙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

提問那我第一種44萬乘以30%……?那不是十幾萬

回答不是的

提問那第一種合併計稅的演算法是算出來多少啊

回答第一種是年終獎

提問回答

1. 使用這種計稅方法的獎金必須是年底發放的麼?不是。

乙個年度內,不受「年底」條件限止,年度內任何時間段都可以。但在乙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乙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見政策(國稅發〔2005〕9號 )第三點。

2.每年多筆獎金,可以合併一筆總和,使用全年一次性麼?如果一年多筆獎金合併在一起,集中一起發放,那麼可以使用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如果是分次發放,則不可合併一筆總和,而是與發放當月的工資合併計算當月應交個人所得稅。

見(國稅發〔2005〕9號 )第一點中明確的是「,「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這裡政策明確指的時點是「發放」。

提問我是一次性發放10萬

回答一次性發放10萬繳納8920元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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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12366北京中心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檔案規定進行計算

現在年終獎到底怎麼扣稅

4樓:12366北京中心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檔案規定進行計算

5樓:

因為年終獎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按照特殊規定來計算的,所以會存在36000元臨界點的問題。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所以,如果年終獎是36000元,除以12個月,則平均每月3000元,屬於「不超過3000元」,對應上表的第一級,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按照規定的公式,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額為:36000×3%-0=1080元。

而如果年終獎是36001元,除以12個月,則平均每月3000.08元,屬於「超過3000元至12000元」部分,對應上表為第二級,稅率10%,速算扣除數是210元,按照規定的公式,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額為:36000×10%-210=3390元。

比1080元多交個人所得稅2210元。

年終獎金如何計稅

6樓:匿名使用者

年終獎計稅方法共有2種,分別為:

1。扣除三險一金後,如果當月工資超過3500元,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按照得出的數額找到對應稅率,然後直接套入年終獎的計算公式,得出應繳稅額。

2。扣除三險一金後,如果當月工資收入不足3500元,則先從年終獎中拿出一部分錢,將當月工資補足3500元後,然後將剩餘的年終獎金額套入計算公式,得出應繳稅額。

舉例說明:

如果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為2434元(扣除三險一金後),年終獎為4500元,那麼首先從年終獎中減去1066元補足當月工資,然後將3434元除以12得出286元,對應的稅率為3%,那麼年終獎扣稅額為3434×3%-0=103元。

如果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為4000元(扣除三險一金後),發放年終獎為4500元,那麼先將4500元除以12得出375元,適用稅率為3%,那麼年終獎扣稅額為4500×3%-0=135元

7樓:life涼兮

年底雙薪,加在一起扣稅。

個人所得稅=計稅收入雙薪-3500

年終獎金計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

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乙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並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一)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徵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8樓:田雨哥們

回答年終獎10萬,應繳稅8920元,2023年末出台相關規定,個人所得稅起徵點上調至5000元。

(一)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平均每月收入),參照下面的個稅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上述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徵稅,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具體計算過程: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即年終獎的總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套用到問題中的十萬元年終獎,根據稅表10000/12=8333.33元,對應稅率應為10%,則速算扣除數為1080元。

那麼根據公式實際稅收表示式應該是100000×10%-1080=8920元。

提問謝謝,我的意思是合併計稅還是單獨計稅合算?我月工資33488,年終獎是年度收入的25%

回答單獨

提問請問合併演算法是怎麼算的啊?我想理解下

回答根據稅法規定:

——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乙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並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一)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徵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在乙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乙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

提問那我第一種44萬乘以30%……?那不是十幾萬

回答不是的

提問那第一種合併計稅的演算法是算出來多少啊

回答第一種是年終獎

提問回答

1. 使用這種計稅方法的獎金必須是年底發放的麼?不是。

乙個年度內,不受「年底」條件限止,年度內任何時間段都可以。但在乙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乙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見政策(國稅發〔2005〕9號 )第三點。

2.每年多筆獎金,可以合併一筆總和,使用全年一次性麼?如果一年多筆獎金合併在一起,集中一起發放,那麼可以使用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如果是分次發放,則不可合併一筆總和,而是與發放當月的工資合併計算當月應交個人所得稅。

見(國稅發〔2005〕9號 )第一點中明確的是「,「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這裡政策明確指的時點是「發放」。

提問我是一次性發放10萬

回答一次性發放10萬繳納8920元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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