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勞動合同法未給員I買保險怎麼賠償

2022-05-24 06:30:05 字數 5341 閱讀 1858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以以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為由被迫辭職,並且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蒼洱白子

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保的,那麼勞動者反映到仲裁委員會處理,申請雙倍工資及社保賠償。

辭退員工然後沒給員工買保險,請問怎麼賠償

3樓:灰霾中孤獨行者

賠償方法:

1、補交存在勞動關係期間的社保。

2、支付每滿一年給予乙個月的經濟補償。工作年限一年按乙個月月平工資計算,不足半年按半個月計算,半年多不滿一年也按乙個月算。

3、沒提前30天通知辭職,給乙個月工資做為代通知金,標準為上個月應得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 勞動者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且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按照《勞動法》和《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相關規定,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應根據違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況,給予不同標準的補償。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對不同的補償標準進行了更為明確的規定,它對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規定了四種標準補償:

(1)違反《勞動法》和合同約定,剋扣拖欠工資,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支付低於當地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的,用人單位應加發工資報酬和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2)對因勞動者患病、非工負傷或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對患重病和絕症者,用人單位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3)對「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換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由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若勞動者工資高於社平三倍的,則最多付給1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4)對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此種情況的經濟補償金支付沒有12個月的限制。

擴充套件資料

經濟補償金計算標準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補償金中工資計算標準

關於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問題,按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第11條規定:「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而對於上述條款中的「工資」的範圍,按照《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3條的規定:「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予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在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這一問題上,最容易引發混淆和糾紛的地方常見於計發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標準是否包括加班加點勞動報酬的問題。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在正常生產情況下,支付給職工的加班加點勞動報酬屬於工資的組成部分,計發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標準應包括加班加點的勞動報酬。

5樓: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勞動者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且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6樓:深圳商務律師

公司沒有買社保的,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去社保局投訴,社保局會責令單位補繳社保。公司沒有正當理由辭退員工要支付經濟賠償金。每工作一年賠償兩個月工資。

有爭議的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7樓:山野柴胡

【未繳納 社會保險 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第三十八條第三項),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8樓:匿名使用者

補償如下

1 乙個月工資 標準為前8個月平均工資 包括獎金 津貼及補貼 且按雙倍標準賠償

2 如果沒提前30天通知你 還要給乙個月工資做為代通知金 標準為上個月應得工資

3 補交保險

9樓:cx新人

去勞動局申請仲裁,

去社保局追繳社保

簽了勞動合同未給員工購買保險怎麼處理

10樓:王元頁

違法離職給單位造成損失,單位可以要求賠償

你可以要求單位補交社保

《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已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但一直沒給員工買保險。現在有員工自動離職,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11樓:簡簡單單

1、公司已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但一直沒給員工買保險。如果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依法交社保,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提出離職的話,用人單位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2、《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12樓:

沒有繳納社保,員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有勞動合同的特別解除權,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在離職的一年內,員工可以選擇投訴、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權益,當然也可以放棄自己的權益,這得由勞動者決定。

企業未給員工買保險應怎麼賠付?

13樓:

1.公司補繳應繳未繳的社保。

2.公司按照你在該公司的實際工齡支付你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性,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

3.如果公司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合同,那麼應當再支付你乙個月工資。

14樓:曹靈卉

聯合提起訴訟,索要賠償

單位未給員工購買保險離職後如何向公司索要賠償

1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員工以沒有繳納社保為由離職,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及補交社保;2、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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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在法律上叫 經濟補償金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或者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 責令關閉 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都需支付經濟補償金。補償金額按照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計算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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