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同的問題,懂法律的朋友們幫個忙

2022-05-08 00:45:04 字數 944 閱讀 4867

1樓:要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1.參加培訓的都要籤五年的服務協議,違約金一萬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依據是勞動合同法22條第2款

因此就本案而言違約金是不是一萬還得開實際培訓費用支出數額,同時還要受到服務期剩餘期限分攤的限制

2.我想問下這份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單純乙個條款無效是不會影響整個合同無效的

就本案而言僅僅是是違約金條款可能無效,但勞動合同是否無效還得根據其他條件加以判斷

3.算不算是我們被逼籤的

合同領域的脅迫是指用人身或者精神強制手段迫使合同相對方違背自己的意願而同意簽訂合同

就本案而言不屬於脅迫的情況,而是傾向於顯失公平的情況,也就是單位利用自身的優越地位而定下格式條款致使勞動者為了工作不得不籤。但是有沒有達到顯失公平的程度還得根據其他條件認定

4.走的時候要賠著一萬違約金嗎

如果第1點分析,先看總培訓費用是多少再按約定年數分攤,分攤後的數量和約定的1萬元相比哪個數值小就按哪個執行

希望對你有幫助吧,祝順利!

2樓:飲水思源

找當時一起培訓的同事作證證明公司脅迫你們簽證合同的,那合同就是無效的,你就不用承擔違約責任了。

但如果不能證明,那你就構成違約。

3樓: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才叫培訓,否則違約金約定無效,你的情況符合嗎?

如果你拿不準,可以來問我。

4樓:匿名使用者

1.你是在為了保住工作的前提下簽約,不屬於脅迫的範圍,頂多屬於顯失公平。合同不可能全部無效。

2.就違約金問題,應按你培訓後服務期折抵的。

關於家產的問題,向懂法律的的或者律師朋友們諮詢一下

你這個問題。從法律方面來說是很不好斷定的,畢竟法律不是萬能的,如果真要跟父母分出個所以然來,你首先應該有你這些年來確實出錢買房的證據,提供了證據以後才有可能分得房產,也只是分得你付款的那一部分,因為父母沒有給予你房產的法律義務,其實很多時候和父母是不需要這樣的,建議和你妻子好好談談,我能理解被輕視或...

各位懂法律的朋友們,我諮詢件事,各位懂法律的朋友們,我諮詢件事。

你需要負責 刑事責任上 這算是 過失致人死亡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為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所以 你也要負一定刑事責任的 自首吧 這沒辦法 花錢了事 態度要好!可是,不同意一樓的看法,因為你並沒有讓朋友把錢放在玻璃啤酒瓶裡呀,怎麼想的...

懂法律的朋友幫我個幫!急急急,懂法律的朋友幫我個幫!急急急

如果二人系再婚夫妻,再婚後二人的錢財各歸自己所有,但沒有簽訂協議,現在要離婚,女方是可以要求對共同所有的財產進行分割的。如果雙方有協議,協議雙方的財產歸個人所有,則女方不能再要求分男方的個人財產,但對於共同共有的部分可以分割。雙方只要有合法的夫妻關係,婚後的共同財產就要依法分割,男方的說法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