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作四年每年都有漲工資,今年環境不好拒絕漲工資之後離職然後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要求賠償10W

2022-05-06 02:13:00 字數 4694 閱讀 4595

1樓:忘不了

以不漲工資為由離職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但不簽合同,不交社保這點,如果訴訟到法院,你是必輸無疑!找個中間人想辦法協商解決最好!

2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沒有勞動合同,公司是過錯方。但是離職的員工也不可能獅子大開口說賠多少就賠多少。但是你沒有給員工買社保的話,肯定是要全部賠的。

建議你們找個律師諮詢一下,看這種情況最多賠多少,不能讓他獅子大開口。

3樓:虞人論事

第一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是違反勞動法的,可以要求二倍工資。第二沒有繳納保險也是違規的。

所以是你違規在前,其實不漲工資,辭職,你本來不用理會,但是因為單位違規在前,你這個情況需要諮詢專業律師了,這種情況最好和解,其他的,也不知道有什麼好辦法。

4樓:柳雍

你們談談話,多開給你乙個月工薪

與公司簽訂了2年合同到期後沒有續簽合同但是又繼續工作了4年 仍然繳納五險一金 到了每年漲工資的月份?

5樓:匿名使用者

社保巳經繳了,賠償也只是按相關規定離職這一步了,

勞動合同續簽 公司不給我漲工資的情況下我拒絕續簽有沒有補償金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用人維持上年度工資待遇不增長,主動提出與你續簽勞動合同,你拒絕簽署的,沒有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從《勞動合同法》這兩條可以看出,用人單位維持原約定條件續簽勞動合同而勞動者不同意續簽的情形下,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但是以下情況除外:

(1)原約定工資低於當地規定最低工資的

(2)原約定崗位出現調整導致工作量增大,而工資不變的(這個屬於降低約定條件)

(3)明顯違背同工同酬原則的(需要你自己舉證和你同樣工作內容的員工工資與你差距很大)

(4)用人單位有其他違反《勞動法》或《勞動合同法》行為的,比如未按時足額繳納社保、強令勞動者超時超量工作又不給於補休或加班工資的。

7樓:佛法永照

1、如果公司降低勞動條件(如:工資待遇、勞動環境、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與你續訂勞動合同,你拒絕簽訂,勞動合同期滿時,公司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如果公司在不降低勞動條件的情況下與你續訂勞動合同而你不願意續簽,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時你將得不到經濟補償金。

3、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按照你在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不滿半年的按半年計算,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支付1個月的工資,標準為本人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

4、以上供參考。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8樓:安木筆記本

是有權利的,如果在公司員工不在續簽合同的情況下,公司有義務為員工提供補償金 但是這個補償金的具體演算法我不知道 。並且還要看你們公司的規模。我記得曾經有人子啊富士康工作了將近4年 離職後好像拿到了3w多

具體的賠償情況不太清楚

9樓:

第一,合同到期,你當然有權利拒絕續簽。

第二,如果你拒絕續簽,恐怕你無法得到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三,雖然公司一年半沒有提高你的薪資,但是只要用人單位在履行合同中不違法,並且新的合同沒有降低你的薪資,就不存在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期滿時,只有用人單位提出不再續簽,才能拿到補償。這一點也就是當年《勞動合同法》頒布時,私企老闆十分痛恨的一點。

沒有《勞動合同法》時,這些老闆可以和工人一年一簽合同,想裁人時,只要忍一忍,忍到合同期滿,就可以輕鬆裁人了。

有的公司,三年都沒有漲工資,員工為啥不辭職?

10樓:閑看三國

我覺得這個問題我很有發言權,因為別說三年沒漲工資了,五年沒漲我也沒辭職啊!至於原因嘛,有以下幾個,聽我慢慢道來。

第乙個原因,這家公司很可能是個潛力股,至少在這個沒有辭職的員工眼裡看,是這樣的,所以從長遠考慮,現在的那麼一點小小的工資就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了。真等到公司做大做強那一天,老闆的良心只要還在,必然不會讓和他一起吃苦創業的老員工們流眼淚的。

第二個原因,公司可能沒啥潛力可言了,但對於個人來說卻有學習和成長的空間與機會。比如已經是乙個很成規模的大公司了,給新人的承諾就是好好幹,以後可以公升職加薪走上人生巔峰,只不過什麼才算是好好幹呢,也許只有老闆才知道。所以員工為了這張老闆畫出來的大餅,可能會暫時放棄漲工資的。

第三個原因,這個其實就是個人原因了,這個人可能挺懶的,比如我,在乙個環境中熟悉了之後,就不太想動了,只要還能勉強活下去,那就將就對付一下也是可以的。這一點在專案管理理論體系中的x理論裡有說明:人天生反對改革,缺乏進取心,逃避責任,安於現狀。

最後乙個原因,其實員工是想辭職的,可是出於某些不得不考慮的原因,所以不敢或不能辭職。比如說,經過多年的工作,這個人已經失去了其他謀生的技能,除了當前工作,他什麼也幹不了,什麼也不會!再或者說,因為長期從事一項工作,讓他喪失了學習的能力,已經沒法再去適應新的環境。

所以,不漲工資的理由千千萬,不辭職的理由,萬萬千。

11樓:個人成長導師

雖然沒有漲工資,但是員工不離職,說明這個公司的綜合待遇,還是很好的,所以員工不離職。

12樓:姚寶寶

工作環境穩定,自己熟悉也勝任這項工作,老闆不苛刻,好工作,不漲其實無所謂,因為畢竟工作性質決定了。

13樓:阿拉北漂

很多可能是迫於生活的壓力,畢竟現在的年輕人壓力太大了,上有老下有小,還有各種房貸和車貸,還有現在找工作也不是特別好找,一單事業就會面臨各種壓力。

14樓:匿名使用者

證明工作滿意,領導態度和,人人都有這種心裡,寧工資少點,只要不受氣就行,同事一團和氣也是關建。

15樓:

有的可能因為很滿意現在的工作,有的可能因為辭職了也沒有更好的工作,也有的可能因為習慣了現在的工作,不想換來換去省的麻煩,因人而異!

16樓:過恬

好的老闆也是可以留住員工的,可能老闆比較會拉攏人心

17樓:

賺錢不易,經濟轉型,日子都不好過,有時候也要為老闆想想吧,他們日子也難過。跳槽也不一定有好的地方。

18樓:匿名使用者

幹著心情好,工資少點無所為,開心就好,況且也就比別的少不了多少,還工作清松 。和苦還呢

19樓:黑街刀客

看沒看過《肖恩克的救贖》?裡面有乙個詞"體制化"!離開了不知道該如何生存(有點大了)!

在乙個環境待久了,無論待遇,環境好壞,就容易被體制化!在熟悉的環境能混的開!但是離開這個環境呢?

你會不會有一種無所適從,格格不入的感覺?

20樓:來自西津渡性格爽直的翠鳥

我們公司都十年沒漲工資了,還不是大票人幹

21樓:芒果幹

八小時三千的工作又不是很難招

2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要看情況的,情況一,快退休了,即使跳槽也難找到新工作,乾脆就隨他不公升吧,反正辛苦多兩三年我就退休了,第二個就是另外乙個端點就是新人,一些工作,是需要時間來慢慢磨練的,例如電工,而剛好這企業,雖說收入不怎麼好,薪酬上公升也慢,但勝在磨練的機會多,打算呆在這磨練多幾年後,就會不鳴則已一鳴驚人,第三種就會說為人表現不怎麼好,企業講求利益交換,你表現只能值這個價錢,真的很難會說給多你,給多的話,其他勤奮認真的同事要求更多

23樓:

工資不漲,是有提成所以員工不辭職

24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習慣環境了,換了個地方重頭再來,再說換個地方你未必滿意

25樓:冀靜柏

因為辭職就沒有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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