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已的地批出讓地有補償款嗎,劃撥地與出讓地拆遷是不是得到一樣的補償?

2022-04-04 14:46:06 字數 5410 閱讀 4367

1樓:不忘初心更美好

土地是國家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只有使用權,看這你是農村的,有些自留地或宅基地,這些地是集體所有不得賣買,只有流轉或出讓使用權,但使用權出讓也得經所在村批准,村委同意你流轉或出讓使用權,哪你肯定能得到受讓方的補償款。

2樓:酷愛釣魚人

如果你自己的地,比如耕地。**或其他機構**同意徵收你的地,當然會有補償。

3樓:匿名使用者

工業轉商業這種情況不是沒有可能,只是可能性微乎其微,因為報批需要分管土地的市長簽字同意才行。如果確實是私自改變用途的,建議到地方國土的監察部門舉報。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應按照土地出讓合同的約定或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檔案的規定使用土地,確需改變該幅土地建設用途的,應經有關**土地主管部門同意,報**批准。在城市規劃區內的,在報批前,應先經規劃部門同意。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條規定: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國有土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還土地,處以罰款。交還土地這條挺狠的,但卻很缺乏操作性,土地收回了,房子怎麼辦。

所以一般都是處以罰金並責令整改。

4樓:陽光的碣石客

如果是**批准的會有補償。

如果是你自己批准的自己補償吹。

劃撥地與出讓地拆遷是不是得到一樣的補償?

5樓:律問問

劃撥地與出讓地拆遷不一樣,具體區別如下:

1、補償不同

出讓土地是指開發商以有償的方式取得土地,並且根據評估地價的相關比例支付了土地出讓金,而劃撥的土地幾乎沒有補償。

2、使用期限不同

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沒有使用期限,而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如普通住宅的使用年限為70年,商業用房40年,綜合用房50年等等。

3、權屬人不同

出讓地的土地使用權屬於原受讓人,劃撥地的土地使用權仍屬於國家。

另外,雖然拆遷對出讓土地是不賠償的,但是對土地上的附作物進行賠償。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制定。

資料擴充套件:

怎麼區分是劃撥地還是出讓地?

土地證或房產證上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或土地**欄登記為「劃撥」的土地為劃撥土地。

土地證或房產證上雖然沒有明確登記是否劃撥,但土地使用年限為空白的為劃撥土地。

6樓:江思妍

在劃撥性質的

土地上建設房屋的補償和在出讓性質的土地上建設房屋的補償時不同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國有土地使用權分為有償出讓和無償劃撥兩種方式。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土地使用權劃撥,只是縣級以上人民**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副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因此,兩者的性質是不同的。乙個包含了土地的**,乙個則未包含土地**。比如,經濟適用房的土地使用權就是以劃撥方式取得,因此,售價較低,因房價裡未包含土地**。

綜上所述,如果遇到拆遷時,兩者的補償**是不同的。差別就在於包不包括土地**。

7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樣的。

劃撥土地上的

房屋在遇到拆遷時,只對房屋進行補償,土地部分是不能得到補償的,因為劃撥土地是**行政劃撥給用地人使用的,在獲得土地時,用地人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

出讓土地上房屋在遇到拆遷時,土地和房屋一起可以獲得補償。

8樓:韓峰律師

在我國,國有土地使用

權的取得方式分為出讓和劃撥。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土地使用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批准,在交納補償、安置等費用(雖然土地無償,但之上可能有耕地、房屋等)後所取得或者無償取得的沒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兩者的區別在於:

(一)劃撥土地在使用許可權上一般沒有明確的限制,無需繳納土地出讓金。比如現在的經濟適用房所用土地就是劃撥的,不過這類房屋在**時要向國家補交土地出讓金。

(二)出讓土地住宅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商業40年,綜合50年。開發商取得的土地一般都是出讓的。出讓土地到期後可以續交出讓金繼續使用。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下稱「條例」)第二條的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經過合法程式,可以徵收房屋。著眼點是房屋。第十九條規定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

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第十四條規定 被徵收房屋價值評估應當考慮被徵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結構、新舊程度、建築面積以及占地面積、土地使用權等影響被徵收房屋價值的因素。也就是說劃撥和出讓是評估時候予以考評的。這屬於具體的評估專業問題。

現實操作中,一般是按照出讓模式評估,再扣除土地收益部分。

又因為徵收拆遷前一般有協商補償的過程(可參看「條例」第二十六條),徵收方為了順利的推進徵收專案,一般對於劃撥和出讓是不作區分的。

劃撥地與出讓地的拆遷賠償有和區別

9樓:巨集寄江以松

劃撥地是免費取得,出讓地是交了土地出讓金取得的土地。這是兩者差別。

拆遷時候,劃撥地本身是沒有補償的。如果你曾對土地進行過開發,可以補償開發費用,如果地上有房屋,可以補償房屋的成本價,如果當年劃撥地徵地費用是你出,可以補你徵地費。

10樓:律問問

1、補償不同

出讓土地是指開發商以有償的方式取得土地,並且根據評估地價的相關比例支付了土地出讓金,而劃撥的土地幾乎沒有補償。

2、使用期限不同

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沒有使用期限,而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如普通住宅的使用年限為70年,商業用房40年,綜合用房50年等等。

3、使用權屬人不同

出讓地的土地使用權屬於原受讓人,劃撥地的土地使用權仍屬於國家。

另外,雖然拆遷對出讓土地是不賠償的,但是對土地上的附作物進行賠償。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制定。

資料擴充套件:

怎麼區分是劃撥地還是出讓地?

土地證或房產證上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或土地**欄登記為「劃撥」的土地為劃撥土地。

土地證或房產證上雖然沒有明確登記是否劃撥,但土地使用年限為空白的為劃撥土地。

11樓:南霸天

1、劃撥地的土地使用權仍屬於國家,拆遷補償中不含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只補償土地上建築物或種植物的財產價值以及搬遷補助費、安置補助費等。

2、出讓地的土地使用權屬於原受讓人,拆遷補償中包含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上建築物或種植物的財產價值以及搬遷補助費、安置補助費等。

出讓的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讓金,具有固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在這個期限內,土地可以自由買賣。

劃撥的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很少或不支付土地出讓金,一般沒有固定使用年限,轉讓前需要經過有關部門批准。

12樓:廣東傑科律所

劃撥土地與出讓土地在拆遷補償時有何區別,在《條例》中沒有明確規定。有些地區考慮到舊區改造,尤其是棚戶區改造中,土地大多數為劃撥用地,而被拆遷人大多數是收入低、住房困難的家庭,為了照顧被拆遷人,對劃撥用地的補償採用與出讓用地相同的補償標準。但也有一些地方對劃撥用地與出讓用地區別對待,如劃撥用地的評估**中扣除了土地出讓金的費用。

13樓:匿名使用者

1、出讓地:就是國家有償賣給單位或個人的土地.現在國家有強制性規定,經營性土地(如:

房地產用地、商業用地等)都必須以招標、拍賣、掛牌形式有償出讓。目前,工業用地還可以協議出讓形式,但以後會逐漸都變為招、拍、掛形式了。2、劃撥地:

就是**劃一塊地給某個單位或個人無償使用(當然在一定期限內)。 因為2者本質不同,所以導致拆遷時期補償標準應該不一樣。 不過現在的被拆遷人在拆遷時很少討論土地的補償,大多數是在「房屋補償」上討價還價;雖然這是乙個很不合理的現象,但是我們拆遷的時候為了避免矛盾,也基本上對土地避而不談。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樣,劃撥土地少,出讓土地多。

15樓:鶴舞風來

出讓土地和劃撥土地如何區別

拆遷時,土地證上出讓地和劃撥地有什麼區別?補償標準一樣嗎?

16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房地產的價值由兩部分構成,一部分是地上建築物的價值,一部分是土地使用權價值。

因此,在房屋拆遷時,出讓地原則上要按市場評估價補償。

而劃撥地,因為土地是無償取得的,拆遷時,土地價值基本不會考慮,因此補償的標準需要扣除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等金額的款項後合理補償。

擴充套件資料:

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對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劃撥土地使用權)的管理,合理配置土地資源,優化國有土地資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江西省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劃撥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本市轄區內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抵押等行為,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沒有使用期限限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條 下列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確屬必需的,可由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劃撥:

一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二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三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專案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第五條 市、縣人民**土地主管部門依法對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活動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

第六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土地主管部門批准,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地暖容易壞嗎,裝地暖容易壞麼?有什麼不好的地方啊

地暖不容易壞,因為它抗壓坑力強,裝置不受室外溫度的影響,大大延長採暖系統的壽命。如果無人為損壞 50 年內不需維護,可以忽略不計。舒適 衛生 保健 地面輻射供暖是最舒適的供暖方式,室內地表溫度均勻,室溫由下而上逐漸遞減,給人以腳溫頭涼的良好感覺 不易造成汙濁空氣對流,室內空氣潔淨 改善血液迴圈,促進...

徵收土地有預留地賠的嗎,地被徵收了,我還有權利分得土地賠償款嗎

應當預留10 具體可以參看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土地徵收的補償標準根據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規定結合當地的具體情況執行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 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1 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

有天長地久的感情嗎

只要你們心裡都有彼此 只要你們彼此信任 只要你們願意相信愛情!一切都可以是完美的!it is love that has two strangers becomes acquaintances.愛情將兩個人由陌生變成熟悉 這是因為什麼?因為愛情想讓你們把彼此的距離拉的更近一點 完美的愛情不求情意綿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