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朋友幫忙看下協議因為我和我老公結婚的原因,我婆婆公公答應我把房產贈與我和我老公,我們小兩

2022-03-23 15:44:40 字數 5352 閱讀 3723

1樓:紅色北極霸熊

贈與可以附加條件,但這個條件應該明確表示,寫到公證書裡面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條規定:「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這個義務就是條件了。

另外,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人可以撤銷贈與。」

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贈與合同可以附條件,當受贈人不按約定履行義務時,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近日,鎮雄縣人民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贈與合同糾紛案件,經過承辦法官釋明相關法律規定後,被告劉松貴同意返還原告肖才明5000元的贈與款,並當庭兌現。

2023年馮國建房,佔用了肖才明使用多年的通道修建樓梯, 2023年11月24日,經以古村委會劉松貴主持調解,馮國勝同意支付肖才明樓梯間使用費人民幣25000元,以古村委會製作了調解協議。馮國勝當場將人民幣25000元經劉松貴之手轉交肖才明,肖才明拿了人民幣5000元給劉松貴,要求村委會安排幫扶困難戶,劉松貴收到5000元錢後,未按肖才明的要求幫扶困難戶,卻在過了十多天後將錢退還馮國勝,肖才明知曉後,便要求劉松貴返還贈與款,劉松貴認為這5000塊錢肖才明是已出之財,無論如何也沒有要回去的道理,雙方為此發生糾紛,肖才明最終選擇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92條的規定,贈與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銷贈與:(1)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2)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3)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應當自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1年內行使。

本案中,肖才明在將5000元錢交給劉松貴時,明確要求這個錢要用來幫扶困難人群,劉松貴將錢退給馮國勝,違反了肖才明的本意,肖才明自然可以撤銷當初的贈與。

經過承辦法官對相關法律規定作了說明後,劉松貴也覺得自己的做法不妥,並當庭返還肖才明5000塊錢,他表示如果回去和馮國勝協商不成,他就個人承擔。(作者單位:鎮雄縣人民法院)

2樓:

你好,這個贈與協議是通過法律服務所簽訂,是合法有效的。贈與本身就可以是附有條件的,違反條件當然能有權收回,但他們收回需要提供你不贍養的證據,建議你也有意保留自己的證據,比如讓鄰居知道。只要不是贈與人收回,你與丈夫離婚可以分得一半房產。

因為協議沒有約定離婚收回。

3樓:迎彬的行業觀

首先法律層面下有多種解釋,1、離婚的時間是在老人健在還是去世,如果是健在的話可能性就會很小,因為這個結局,贈與並沒有達成贈與條件。如果是去世後離婚,你本身就會被列為法定繼承人之一,但份額以直系家庭成員而定。

4樓:不羈放縱

法律本科生來說說自己的見解。光是看文字,贈與協議是有效的,也就是說在婚內你們要盡贍養義務,贍不贍養不是你公公婆婆說了算,這是講究證據的,光是言辭證明不了什麼。未來離婚你證明盡了贍養義務就有權繼承房產。

不過你這剛結婚就想著房子未來的歸屬問題,要不要這麼精於計算啊?

5樓:藍冰落寒

你對你公公婆婆本來就沒有法定的贍養義務。這條的本意應該是要求你和你老公要贍養你公公婆婆。如果未來離婚,而且你對你公公婆婆很好,應該是沒辦法要回去的。

6樓:我是滅鬼神

第三條應該與你無關

因為第三條說的是法定贍養,而法律上並沒有規定兒媳要對公婆盡贍養的義務,因此這條應當是對你兒子來說的。如果第三條改成受贈者必須履行贍養義務,那就是對你倆的了

婆婆和公公要離婚,房產問題。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公公不答應將房產歸牛老公,你婆婆和老公是沒有辦法的,簽了協議也無效,公證處也不予以公證。只有你公公婆婆都同意將房產產權歸你老公,他們可以簽署贈與協議,將房產贈予你老公,三人一起到房管所辦理過戶手續,將房產證變更成你老公的名字。就不必去公證處公證啦。

如果贈予你們夫妻,你也要在協議書上簽字,你也要和他們一起去,房產證上也要寫上你的名字。這樣做並不能防止第三者插足,要弄清牛公婆鬧離婚的原因,根據原因好好做做他們的思想工作。

8樓:匿名使用者

那兩套房是公公婆婆的共同財產,婆婆乙個人說了不算的。

要兩個人都同意才行。

只要雙方同意,到公證處公證一下就是了。

9樓:走走停停丶

這個需要去公證才具有法律效力

10樓:水心鏡

這個必須公證,而且在房產證上面的名字變更為你丈夫之前,你婆婆可以撤銷。

就是說光有字據不行,誰簽字誰見證都不行,只公證可能都不行。

你丈夫那意思得先通過你公公同意。如果成功了,你公公沒啥可圖的,也未必有人願意跟他了。

你覺得你公公能答應這種事兒嗎?!

宅基地是我公公的名字,公公和婆婆離婚了,有一半的房產贈與我老公,現在拆遷了,我和老公能否單獨簽字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來,

宅基地的戶主自己房自本上如果是公公bai的名字,du那拆遷必須有zhi房本名字的人dao簽字,至於你們是贈予,沒有簽字都可以!

必須有書面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

如果贈予事件有書面材料並簽字或蓋章,

可以拿出來證明房子是有你們的乙份!

但是作為兒媳,我覺得不到萬不得已,

不要拿出來,

既然老人已經答應分一半給你們,

等拆遷房或者拆遷款到了,老人自然會給你們,不然這樣擺到桌面上,你老公會很為難!

還會影響你們的感情!

所以,三思後行!

希望幫到你,望採納我的回答,謝謝!

12樓:夜爆張小扎

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除非你公公點頭同意並簽字方可

我想問下關於房產方面的資訊,懂得都進來回答一下!!?? 200

13樓:匿名使用者

帶著貸款的房子不能贈與,

如果提前還貸,,現在這個結婚沒領證的狀態能贈與第二,一直沒領證是因為老公說還想買套大點的學區房,到時候寫你名字,這個最早也要5、6年後才能完成。他說因為什麼國家規定乙個戶口下只能擁有兩套房產,

不是這樣的,

你們可以先領證

到5年後,再辦理離婚,再以你的名字買房,

上海地區的規定是,一家三口擁有兩套以及以上房子,並且一家人的人均面積超過60,才要交房產稅

而且小公寓不算房產稅範圍的

現在領證,你們住的房子是婆婆的名字,與你無關,你不可以要求分割。回遷房,也是你老公,你婆婆,你公公的名字總之,你現在情況 ,就算領證

沒有什麼理由要求房子

14樓:匿名使用者

1.之前的手續都是你老公辦的,所以這個房基本上在下房本之前是不太可能寫上你的名字的!贈予的話也是需要房產證才能辦理,不然也贈予不了!

這套房子能不能提前還貸得問問開發商那裡,理論上是可以的,如果貸款還清了,可以試試通過開發商改底單,改完底單就能出你名字的房產證了!公證是沒法把房子直接公證給你的,最後還是需要到房管部門去辦產權轉移登記!

2.房產稅……這個說實話不是很了解,也不知道具體怎麼收的,我在北京,反正目前北京是沒有房產稅在徵收,以後不確定!~而且個人覺得房產稅應該是以家庭為單位來計算的吧!

3.首先得看這些房子是誰出的錢,如果都是他們家自己出的錢,你們目前又沒有結婚證,那大都還是會算婚前財產的。但是你們有了事實婚姻,這期間還貸的部分是會算成共同財產的。

回遷房也是大產權房的一種,特殊規章是沒有的,如果有房產稅的話,是一樣會受影響的!

4. 小公寓算不算房產得看它的設計用途,如果是住宅那就應該可以落戶口。如果是公寓類的那就算商用房,就沒法落戶口了!(地區性政策影響較大,得看當地的具體政策)。

如果計算房產稅的話,建委系統那裡能夠體現的你實際擁有的房產肯定都要計算進去的!

希望有所幫助!

15樓:青島別墅經紀人

1. 你結婚了但沒領證,這屬於沒結婚!

2. 小公寓在網簽時可以辦成你們共同共有,你可以問開發商!

3. 贈予的事不要想了

4. 你物件說房產稅的事不太準確,理論上你們不領證過幾年買了學區房再領證是可行,但是你們結婚後房子還是好幾套,徵收房產稅你們跑不了。

5. 房產稅的計算標準目前不明晰,一年一套2.3萬可能是別墅!

6. 小公寓算產權,房產稅是看家庭單位人均居住面積!

解決方案如下

1. 小公寓網簽時可以辦成共同共有。

2. 學區房也不要5.6年後再買(現在還便宜),現在就買,辦成你的名字(小公寓可以讓你老公自己持有)。

3. 買了學區房趕緊領證,或者先領證再買學區房,你們現在即使結婚還不屬於限購範圍。

4. 你們名下都有房子了,限購了,回遷房即使100套,也要落到你們名下,並且回遷房算你們婚後財產!

5. 簡單說趕緊結婚,買學區房(不買學區房把小公寓辦成共有)。

以家庭和睦為準則,談判講技巧!

希望能夠幫到你!

補充:你可能現在缺少安全感,所以會想這些問題,最終目的並不是房子,做個完美的媳婦讓這個家庭拿你當寶貝是最好的手段。

16樓:匿名使用者

1.關於贈與的問題:沒有解除抵押權的房產不能辦理贈與。

而且贈與會產生很多後續的麻煩,比如二次交易的雙倍稅費,也有的地區是全額徵收個人所得稅(總房款的20%,因為是贈與財產,所以是全額計算所得額的,不用想是5.5%了)。還有就是,小公寓既然沒有網簽,那貸款肯定還沒有辦理,網簽的時候簽成你的名字,貸款也你去辦就好了,沒那麼麻煩。

2. 關於房產稅,現在國家還沒有正式制定出來相關的法律,開始實行的也不過是幾個試點,收取方式很多,標準也不一樣,不建議現在就開始考慮房產稅的問題,如果房產稅10年之後才實行,你們準備10年之後再結婚麼?

3.算不算婚前財產要看合同簽署日期的,當然,如果你們沒有正式的合同,那就只能看房產證下發日期,這幾個日期是按最早的乙個計算,有乙個日期比結婚日期早就能算婚前財產。回遷房算不算在房產稅徵收範圍現在還不能確定,多半會算吧。

4.小公寓一般來講是屬於商業地產,也就是說小公寓如果是商業地產的話,是肯定不會被算到房產稅裡面的,至於落戶,各地政策不盡相同,也不給你亂說了。

5.建議不要用這些東西來考量感情,如果沒有安全感,要上一套房子,給自己留各後路就行了,給不給房子不能代表感情.......比爾蓋茲給你一棟別墅也不能說明他就有感情了,最真的感情應該是餓了兩天還把最後一塊麵包遞給你。

17樓:陶維剛

愛情和財產是分開獨立的,按照你說的情況,現在的這些房產應該跟你沒有什麼關係,都是你的婚前財產,不過你要是現在領證的話,婚前財產協議可以把老公想給你的共有財產登記上,就是結婚後辦理房照的那些,不過等到有了孩子後你還會在意房產登記哪個人的名字嗎。

各位懂法律的朋友們,我諮詢件事,各位懂法律的朋友們,我諮詢件事。

你需要負責 刑事責任上 這算是 過失致人死亡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為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所以 你也要負一定刑事責任的 自首吧 這沒辦法 花錢了事 態度要好!可是,不同意一樓的看法,因為你並沒有讓朋友把錢放在玻璃啤酒瓶裡呀,怎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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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第三,參照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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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如果你所說的都有證據證明的話,跟你沒關係,你不怕麻煩,他告讓他告去好了.一般情況下會調解結案,賠多少錢,那看你的底線和對方的要求了。要想少賠或者不賠錢,態度一定要堅決,你沒有錯,也不會賠一分錢,讓對方明白在你這裡得不到好處比什麼都好 要就你所說的這些的話,應該是個意外,構不成犯罪。民 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