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搬遷,有工傷的人應該如何獲取賠償

2022-03-02 05:54:39 字數 5035 閱讀 9403

1樓:貝貝愛教育

如工傷時是社保賠償的,還可要求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

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4、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2樓:和平芋

如果搬遷導致勞動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可得到經濟補償金,如工傷時是社保賠償的,還可要求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發生工傷事故,用人單位應在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單位未按規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可以在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終結後申請勞動能力(傷殘等級)鑑定,傷殘等級以鑑定結果為準。

工傷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及護理費、停工留薪期間工資、交通食宿費、傷殘輔助器具費、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具體賠償金額須根據傷殘等級、本人工資及當地平均工資而定。

如協商索賠無果,可以根據鑑定結果索賠,申請勞動仲裁索賠。如有疑問或需法律幫助,可來電諮詢律師或預約面談。

有工傷的人如果公司搬遷應該如何賠償

3樓:泠映爍山新

直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4樓:羅漢精解

搬遷導致你的工作地點發生變化。根據工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第四十條(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再結合你的工傷傷殘等級要求公司按照當地標準全部賠償。

5樓:貴陽傑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公司搬遷,工傷事故賠償問題怎麼解決,

6樓:top塵封時代

1、如果因為公司經營需要調整的要求整體搬遷,造成勞動者在途時間延長、照顧家庭不方便,與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從而解除勞動合同的,企業應付經濟補償金;

2、法律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經濟性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7樓:電玩輸錢你找我

不管搬哪!都可以解決

公司要搬遷了,關於工傷方面的賠償問題

8樓:匿名使用者

你為什麼要於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在你工傷期間是不可以和你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解除要負違約金。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工傷員工公司搬遷賠償標準

9樓:華律網

勞動部《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指出:「本條中的『客觀情況』指: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如企業遷移、被兼併、企業資產轉移等」,但不包括導致經濟型裁員的客觀條件。

不過考慮到實際情況和立法意圖,並非所有企業搬遷都適用解除的規定,而是工作地點發生重大變化、且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搬遷,才能算是觸發條件。勞動合同的簽訂是基於簽訂當時的各方面條件的。根據《勞動合同法》,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之一,說明工作地點是乙個重要的判斷條件。

假設單位事先告知工作地點將發生重大變化,顯然會影響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的決定。所以勞動合同簽訂時沒有明確說明將來工作地點會發生大變化的話,單位搬遷就應該遵循《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執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屬於勞動合同繼續履行的,享有經濟補償金和工傷保險待遇。

雖然,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之一,企業搬遷的事實,在法律性質上應定性為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一般而言,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以保護勞動者在變更勞動合同內容時不受到不利影響。但是,協商一致變更的原則,並不完全適用於勞動者工作地點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所有情形,企業的經營自主權在不損害勞動者利益的情況下,可以跨越協商一致的形式原則,企業搬遷係因客觀迫切需要無需徵得員工實質上同意,司法實踐中亦對協商一致原則做限制性解釋與適用。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各地司法實踐,企業搬遷,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搬遷,職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業提供交通補貼、免費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條件,對職工生活未造成明顯影響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勞動者不隨遷沒有經濟補償;反之,勞動者可以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勞動條件解除合同,享有經濟補償金。

工傷職工不構成傷殘等級的,勞動關係解除沒有公司方面的補償,鑑定為五至十級傷殘的,不隨遷解除勞動合同,無論是否符合享受經濟補償金條件,均享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從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做好企業轉型公升級過程中勞資糾紛預防處理工作的意見》

粵人社規〔2013〕3號

二、指導企業理順勞動關係和社保關係應重點把握的幾個問題

(三)關於勞動合同繼續履行問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企業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股東)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企業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企業繼續履行。

「三來一補」企業轉型登記為企業法人後,勞動合同由承繼權利義務的新企業繼續履行。

企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搬遷,職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業提供交通補貼、免費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條件,對職工生活未造成明顯影響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

原勞動合同繼續履行的,企業不需支付經濟補償。企業與職工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企業不得擅自降低職工薪酬待遇;職工的本企業工作年限連續計算,雙方可在勞動合同或以其他書面形式註明職工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

公司搬遷不去有補償嗎,如果公司搬遷,不去,怎麼賠償

有補償金。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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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願到新地方上班的,公司應當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以因客觀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為由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並且按照你在該公司的實際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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