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沒簽合同,現在我想辭職,老闆卻說我拿不到一分錢

2022-02-24 11:10:03 字數 773 閱讀 3386

1樓:西政自由鳥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隨時可以申請的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乙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補交保險等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盡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乙個。

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同情你,應該可以的,現在16周歲酒可以有身份證了

3樓:手機使用者

小人物.

沒有你說理的地方.算了吧!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能夠弄到能夠證明你與該店具有勞動關係的證據(也就是能夠證明你在這個店裡幹過活),就可以去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禁止僱傭未滿16周歲的童工。而且也禁止拖欠員工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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