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四年都沒簽合同,現在老闆要給我簽合同,前四年該怎麼辦

2021-05-05 09:39:26 字數 3178 閱讀 9753

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沒有關係的,一年以上不簽合同就是事實合同了,只要相關待遇到位就可以了,沒有合同就是維權麻煩一點,現在老闆提出要簽訂合同更好了。

2樓:欺日無窮

前四年的工作經歷可以跟老闆談談看嘍,不過估計也談不通,老闆可以說那四年的工作可以是臨時工的性質,算了吧,還是從現在開始簽合同交社保吧。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根據我國的勞動合同法,三年以上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也就是說三個月後,公司必須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讓公司支付雙倍工資,這個是法律支援的。但是,你在公司工作了四年都沒簽訂勞動合同,基本上也無法主張雙倍工資了,一般一年以上沒簽合同,就相當於你已預設了公司的這種做法。

現在老闆說跟你簽合同,如果你還要在公司繼續工作的,那還是將合同簽了比較好。

4樓:來自徐家河貌似天仙的旱金蓮

在單位上班,有的試用期是乙個月,有的三個月,試用期一過就和廠裡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後,單位就給職工交納社會養老保險,享受單位的一切福利,你在公司上班四年,都沒有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那麼這四年中的養老保險,你可以和老闆商量給你補繳。

5樓:

老闆要跟你現在簽合同也可以的,要求他把錢四年的養老金給補交上就可以了。

6樓:錦雞

這要看自己實力如何,如果自己實力允許,可以要求老闆把自己前四年的各種保險補上,他以前肯定沒有給你交保險,當然如果以前給你交了保險,那就無所謂了。

7樓:想飛翔的小小鳥

過去的就讓他過去吧!以前不正規,現在開始走向正規化,是好事,除非你要工齡,或不想在那兒幹了。

8樓:來自伏龍山博學多才的卷積雲

現在你是給人家打工,以前沒簽合同也屬正常,現在很多私人企業都沒簽合同,他現在要給你籤,也只能按現在算了。

9樓:秋草

你應該從剛到公司開始就簽合同。你已經在公司上四年班了,居然沒簽合同,那是公司的錯誤。你也太大意了!

現在老闆要你簽合同,你就把前四年的工齡都寫進去,那四年的各種保險都讓公司給你交。並且把這些內容都得寫進去。這些勞動法都有明文規定。

如果前四年的各種保險公司不給你交,你可以根據勞動法去告公司,去維權。

10樓:安陸

當初進公司的時候為什麼不簽合同呢?

想繼續幹下去就別計較那麼多…

在公司工作四年老闆一直沒簽合同,現在想辭退我,我該怎麼辦。

1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無需請律師一樣能勝訴,並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我是專職勞動仲裁員,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隨時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支付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乙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準備好證據、去工商局調取下該用人單位的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12樓:蒼洱白子

勞動者在公司上班4年,但沒有簽合同,而且勞動者被公司辭退的,勞動者可以反映到勞動局、仲裁委員會處理,申請雙倍的月工資和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3樓:洪江人在東莞

樓上的說的沒錯,其他我就不多說了,去勞動局告就行了,要注意保留一些證據的東西,至少能證明在這個企業工作過。比如工資單這些。

14樓:雷霆電腦

恭喜你中獎了,根據勞動法如果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那麼你可以到工商註冊地的勞動保障局,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雙倍工資,「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在公司4年,前兩年簽了合同,後兩年沒簽合同,現在公司以我做錯事為

我在單位幹了四年多了,合同一年一簽,前兩年沒有簽合同也沒上社保,後兩年才籤了兩次合同,現在老闆讓我 20

15樓:張家主任

合同期到,老闆有權和員工不續約,這沒什麼補償。你前兩年沒簽合同,這是老闆非法用工,你可以得雙倍工資,但勞動糾紛的處理期限是兩年之內,現在貌似已過了2年了,你主張的權利期限已過,沒法得到補償。

16樓:匿名使用者

前兩年沒簽合同時效已經過了,合同期滿後單位不續簽應給你經濟補償金,每一年按乙個月算,你還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保。與單位協商不成可申請勞動仲裁。

我在工廠上班己三年。公司沒簽合同也沒買保險。現將我辭退。我該如何要求賠償,賠償金有多少

辭退理由符合 勞動合同法 規定,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辭退理由不合法,每工作滿一年補償兩個月工資。以離職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做補償標準。同時可以要求單位補交社保 可以獲得補償的單位辭退情形在 勞動合同法 第40.41.46條。補償標準在 勞動合同法 第47.87條 我在一工廠上班十二年,沒有簽過...

我在公司工作月,沒簽勞動合同,現在公司要解散,員工怎麼賠償

您好,結合您表述的情況和我國勞動法律,我提供以下意見 1 申請雙倍工資補償,補償日期自第二個月開始計算。2 申請經濟性補償,您上班為4個月,未超過半年,所獲得經濟補償金為半個月的工資。3 若以上事項公司無法協商或不履行,則直接去人社局申請勞動仲裁。簽了無限期合同,在公司工作19年4個月工作解散被辭退...

我在一廠上了沒到月的班,也還沒簽合同,現在廠做不下去了,辭退我們了,我們該如何維權

合同沒有籤,沒上到乙個月的班。現在廠做不下去了,辭退你們了,你們該如何維權,建議你們不要談什麼維權,工廠做不下去老闆也不想,趕緊追老闆要工錢,趁現在還沒倒完,要得多少算多少,拿一些產品掋工資,能去賣錢也可以要,千萬不能搶,更不能偷。下次找工作一定要看準。你好 還沒有乙個月,就是試工一樣 就是給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