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怎麼開?勞動部門負責開具嗎

2022-01-08 08:24:09 字數 6641 閱讀 7735

1樓:華律網

一般情況下都是單位出具,然後去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勞動關係科蓋章辦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話,可能還要根據辦事部門要求提供蓋公章的證明材料。

2樓:匿名使用者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由企業負責開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一般都有標準格式,載明《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內容,由當地勞動部門統一製作,用人單位領用。

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相關條款: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未辦理社保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怎麼開?

3樓:華律網

一般情況下都是單位出具,然後去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勞動關係科蓋章辦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話,可能還要根據辦事部門要求提供蓋公章的證明材料。

4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 不蓋章無效

第二 可以自己造個蓋上 你既然都無合同 就等於零就業人員 無需任何證明

第三 這個問題可以諮詢當地社會保險中心 **12333第四 網上回答五花八門 只有當地解答最權威 根據當地政策來辦理第五 也可以選擇回親戚公司開個證明 蓋章就可以第六 建議你上份商業保險作為提高自己生活品質的保障。

第七 祝福你工作順利 事業發達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沒簽訂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怎麼開?

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是沒有義務給員工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的。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一般用於辦理員工的停保和保險轉移。

辦理保險轉移需要原單位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和人員減少表。離職員工拿著這兩項、養老保險手冊和身份證去社保局列印繳費憑證並開具保險轉移單(需要異地轉移),然後拿著以上所有材料去想要辦理保險轉移的社保局即可。

社保跨省轉移只能轉移養老保險中個人繳納的部分,統籌部分是不能一起轉移的。

辦理養老保險轉移所需的材料:

1.原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2.人員減少表

3.繳費憑證

4.養老保險手冊

5.保險轉移單

6.身份證影印件

拿著以上材料去新公司註冊地社保局辦理保險轉移手續即可。

6樓:0o夢依然

只要沒有超過一年,兩個公司都可以給你出具證明,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如果用人單位不給,你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去解決問題。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單位開出證明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怎麼寫?

7樓: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茲證明 同志,男(女),省份證號為: , 於 年 月 日訂立(續訂)以下第 項勞動合同: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以完成 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對該勞動合同按以下第 項辦理:

1、因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終止勞動合同。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 項的規定,終止勞動合同。

3、因雙方約定應由乙方完成的工作達到預定的標準,終止勞動合同。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 條第 款 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說明:1、被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憑本通知書到本人戶口所在地區縣(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2、本通知書壹式叄份,用人單位乙份(存入勞動者檔案),勞動者本人乙份,用人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局乙份。

8樓: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 ,身份證號 , 年 月參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

□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7、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

□8、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法40條規定)

□9、其他: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單位決定從 年 月 日起與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 元人民幣,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 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年 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格式是怎樣?

9樓:小小小魚生活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證明書。

***同志 :

於 年 月 日與我單位訂立了 (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內從事 工作。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按下列第 條 款規定解除或終止你與單位的勞動合同(關係):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10樓:華律網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勞動者在單位離職時,單位開具的證明。一般情況下都是單位出具,然後去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勞動關係科蓋章辦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話,可能還要根據辦事部門要求提供蓋公章的證明材料。

11樓:濟南程律師

只要將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寫清楚,並加蓋用人單位的公章系用人單位的真實意思,就是有效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是用於勞動者再次就業的,新的用人單位要求出具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沒有強制性的格式要求,只要寫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名稱、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因什麼原因什麼時間解除的勞動合同,並加蓋用人單位印章並註明出具的時間即可。

12樓:紙影蝶夢

你提前乙個月書面通知原單位就可以解除合同,原單位應該出具和你解除合同的證明檔案。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和原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要在勞動部門備案的,你的勞動手冊上會有記載,所以你要到新單位報到,只要叫原單位在勞動手冊上記清楚並出具在社保機構辦理的社保轉移手續證明即可。

怎麼寫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員工才可以領失業金?

14樓:何曼婷囖

如果領失業金,離職證明(解除勞動關係證明)上必須註明是非個人意願(如辭退、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等原因)才能夠領取失業金。如果是自己辭職,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失業金領取,必須是在已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且非個人意願解除勞動關係才能領取,累計繳費達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辭職或者合同到期個人不續簽,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失業保險的作用:

保障基本生活功能,失業保險的保障功能體現為生活保障功能,即失業保險機構通過向符合條件的失業者支付失業保險金,保障了失業者的基本生活,維持了勞動力的再生產。

穩定功能,由於失業保險通過發放失業保險金保障了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使其有了一定的收入。這種穩定功能一方面體現為社會穩定功能;另一方面體現為經濟穩定功能。

15樓:豬豬豬八妹

首先是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再由單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拿到勞動局備案就可以了。《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是由勞動局印製的標準文字,一式三聯,分別由單位,個人,勞保部門儲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

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中列支。

16樓:飄飛的秀髮

我來回答你:職工領取失業金的前提是因企業原因導致失去工作崗位,所以,如果是員工自動辭職是無法領取的,必須是公司原因比如崗位調整、考核不合格、違法規章制度等,與職工解除,才可以領取失業金。

另外,既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就和員工簽署勞動關係解除證明書好了,這個證明書勞動部門有制式**,可以去索取。

提醒一下:與員工解除關係後,一定要在7天內將員工檔案轉移到勞動部門進行社會化管理,否則,逾期將失去領取失業金機會。

希望可以對你有幫助。

沒有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該怎麼辦?(急)

17樓:華律網

一般情況下都是單位出具,然後去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勞動關係科蓋章辦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話,可能還要根據辦事部門要求提供蓋公章的證明材料。

18樓:

我工作將近3年了,先後經歷過2家公司,但是這兩家公司都不是正規的大企業,充其量也就是個民營小私企,兩家公司都沒跟我簽過勞動合同,就連我的《就失業證》我是剛剛辦理的,現在還是空白的,之前都沒有公司讓我辦過這個就失業證。還有我的保險也是自己在人才中心繳納的,單位只發錢不負責統一上保險,檔案也是個人存放,單位不負責。現在我處於找工作的狀態,面試過幾家單位,只要我在用人單位招聘**上寫工作經歷,他們就非得要我與過去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我解釋說根本沒簽訂過合同,他們也讓我去開這個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我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是不是如果我沒有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就永遠找不到工作?我有個大膽的想法,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

如果我自己弄個空頭的公司,空頭公司也就是工商、網路都查不到的假公司的名字然後想辦法找人刻製乙個公章,自己弄乙個假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犯法是肯定的,我知道,我就是想知道,新單位拿了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是不是要去當地工商之類的地方調查這家單位那?這樣做是不是非常非常冒險?我實在走投無路了我檔案、保險一直自己處理,就失業證也是才辦理的,我2023年的保險還沒繳納那,難道就不能證明我是失業狀態嗎?

朋友們幫我出出主意吧,千萬別說讓我找過去單位打仲裁之類的,這條路我是不想走。

你好,我好像剛剛回答過你的問題。參考附一下:我是從事合同、檔案方面工作的。

像你這種以前有過單位,到新單位工作需要提供解除勞動證明書的事情,在我們公司是必須的乙個手續。每個新員工入職時我都會問是否有過單位,單位是否繳納保險。但也遇到過在原單位工作,卻沒有簽過合同的情況。

按照常理講,既然沒有與原公司簽過合同,換成任何公司也都不會給你出這個證明,所以我們的辦法是要求本人寫乙份說明,寫明以前的工作情況,並且在來現公司之前,沒有與任何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4項,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與之解除合同。所以你可以再找工作的時候,聽聽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

和單位提出這個辦法,和他們說若發現你與別的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4項跟你解除勞動合同啊,如果他們再反對,那應該是真不想用你了。還有保險的問題,你自己交保險沒有問題啊,算是靈活就業。而且如果單位和你簽訂勞動合同,合同裡寫明繳納保險的話,就必須為你繳納,除非你自願不交。

所以你自己交保險的事也算為你沒簽合同提供了乙個證明。還有就業失業證也算是個證明,如果你與單位簽了合同,單位是要去勞動局給你辦備案的,這個你也可以和新單位說明。以後你再找工作,把問題和公司講清楚,並說出你的解決方案,特別是個人要寫個說明並簽字,我覺得比較有說服力,祝你順利 !

你嗨我,好啦。

建議你問下律師諮詢一下比較好是!給你個群你可以在裡面問下!上海的乙個法律諮詢群!在裡面問一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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