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試用期待遇問題,勞動法對試用期間的工資是怎麼規定的?

2022-01-01 06:14:44 字數 5765 閱讀 7740

1樓:巧公尺樂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法: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十五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樓:恆達名錶服務中心

根據現有的法律規定,試用期的工資報酬是雙方約定的。所以說,他們如果適用的是所謂的一年試用期的標準,但是你當時同意的,那麼也沒有話好說的。

通常情況下試用期的工資是低於正式員工的工資的,但是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濫用試用期的規定,即將生效的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的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正式員工工資的80%,同時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你現在可以參照公司發給你的工資是否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浙江東辰律師事務所胡律師

3樓: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法對試用期間的工資是怎麼規定的?

4樓:匿名使用者

不低於正式工資的80%,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而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繳納社會保險等5險一金是法定義務。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5樓:找法網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試用期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試用期工資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八十三條 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6樓:中熙所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如果只是工作了十多天的話,那就沒有雙倍的工資,只是按照實際工作天數計算工資。

你可以先問下單位的財務,計算你的試用期工資的標準。然後和自己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比較下,如果單位給你的工資計算標準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就是違法。當然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也是違法的,但是估計單位的財務不會透露其他人的工資計算標準給你。

如果你計算出來工資的確少算了,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那裡會有法律援助的律師,可以提供諮詢和法律援助;或者保留工資單,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如果還有什麼問題的話,可以直接打我簽名上的**,會有專人提供法律援助的。

7樓:

試用期的工資問題相關法律規定?

8樓:逍遙

試用期工資由勞動合同法規定,相關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9樓:公益四川人

我要如何抗訴!我19個月的工資沒拿到為了討工資被老闆叫人打了!雙重勞動關係!

後來勞動局承認了!裁定圓通速遞應我付工資19個月3千多點!我不服去法院!

到了法院法官收了我的!判下來一分都沒有了!我不服要這麼抗訴!

高階法院以我被打是不聽指揮為由判不於支付!請大家注意了!以後想不付勞動者的工資先去叫人打了就可以不付了!

因為勞動者被打的是不聽指揮的!可以不於支付!

10樓:莊夏侯蘭

試用期合同解除是怎樣的

11樓:今天wj心情不錯

單位應當是按照你的實際工作天數,給你計算工資的,而且試用期的工資的話應當是不少於你們約定的試用期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單位少發你工資的話,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索要應得工資。

具體參考一下發條: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12樓:華律網

試用期是指包括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為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6個月的考察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所以試用期的工資確定需要參考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關勞動報酬的條款,並且也需要注意試用期期間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關於試用期工資結算問題

13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期間月工資=試用期月薪÷月計薪天數×月出勤天數。

勞動者合法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未支付的,勞動者可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14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1、您與用工單位是否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

如果未訂立書面合同,用功單位應在乙個月內與您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您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勞動合同法》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書面勞動合同中有無明確約定工作時間?

如果在書面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工作時間,您和用工單位僅口頭約定,那麼只要用工單位要求的工作時間不違犯法律強制性規定即可。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的具體標準是: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3、您實際工作多少天,就應得多少天的工資,但是,您辭職應提前30天提出。

勞動法試用期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

急!!試用期勞動關係問題,急!!試用期勞動關係問題

從建立勞動關係起乙個月內必須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是要賠雙倍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的原因辭退,如異地調遷等,是要給經濟賠償的。勞動者在試用期經試用不合格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但是工資依然是需要支付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關於試用期辭職,關於試用期辭職的問題?

試用期走人簡單得多,轉正後手續會多些,但也不見得麻煩,看你自己怎麼對待。你現在的情況是辭職了,下乙份工作沒著落,自己的經濟狀況又不允許你長時間的處於無經濟收入的狀態下,我覺得你還是把自身的能力等綜合因素考慮好了再決定吧,因為個人情況不一樣,我們提建議也只是從我們的角度去考慮,未必適合你。就假如我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