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提前終止勞動合同,我應該得到哪些賠償

2021-07-26 11:53:12 字數 581 閱讀 4553

1樓:

這個不好說,你可以去勞動局申請仲裁,讓單位證明你不能勝任現有崗位。其實公司可以培訓你和是調換崗位的,如果還不能勝任,那麼公司是可以辭退你的。

2樓:匿名使用者

比較難,員工一般都處於弱勢地位。特別是對於一些不正規的用人單位!

我與公司簽了三年勞動合同,現在做了一年零十個月,公司提出要解除勞動合同,請問我應該得到多少賠償?

3樓:匿名使用者

補償如下

1 2個月工資做為補償金 標準為前12個月平均工資 包括獎金 津貼及補貼 如果是違法解除合同 則應按上述標準雙倍賠償

2 如果沒提前30天通知你 還要給一個月工資做為代通知金 標準為上個月應得工資3 按合同約定支付分紅

4樓:匿名使用者

經濟補償金算2個月工資,以實際拿到手的工資為標準。

分紅的話,可能不屬於勞動爭議,得提起民事訴訟,不過先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試試看。

5樓:匿名使用者

先跟公司協商!如果不行的話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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