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是否可以去另公司面試

2021-03-04 08:50:03 字數 1787 閱讀 2534

1樓:橘子不如橙子

可以,但入職新公司,需要先和上家公司解除勞動關係。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這個是自由的。不過有些不人道,既然想要更好的機會,應該辭職後去追求

如果我今天面試,在一家公司簽下了勞動合同,明天去另外一家公司上班

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這個做法確實很不對,如果你不去這家公司上班了,他們基本上也那你沒啥辦法,除非上面有毀約條款,可能就會讓你賠付一定的毀約金。但是一般社招不會出現毀約金,所以基本上沒啥影響,就是這個做法不太好。所以,你還是要打**去給這家公司說一下,你不去了,當然最好是說一下確實沒辦法改變的理由,別說你去另外一家公司工作了。

面試成功簽合同後還能應聘其它公司嗎

4樓:我是菠蘿

面試成功並簽訂勞bai動合同後,是可以du應聘zhi其他公司的。因為按照合同法的dao相關規定,勞資專雙方的合同關屬系確立主要還是依據雙方勞動合同內容商定的具體條款。對於這些條款內容,以下為常見形式:

公司和員工若對在職與否沒有特別要求,則員工可以去其他單位面試應聘,這屬於職業道德範疇,不屬於法律範疇。

新單位若了解員工當前就職狀況,且在勞動合同中表明不要求員工的在職唯一性,則員工不僅可以應聘新公司,還可簽署另乙份勞動合同。

5樓:匿名使用者

沒過試用期是可以隨便走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應聘的,這個看個人喜歡,平時做工作一兩天就走的大把

公司經過面試後同意錄用我,但是說:公司的勞動合同簽訂名額已經滿了,讓我和另外一家公司籤勞動合同 60

7樓:匿名使用者

騙人的,萬一你上班了,老闆不給你發工資,你告它也沒有用。註冊的是乙個皮回包公司,就是一答個空殼子,老闆開2個公司就可以不負責任,可以逃稅,好處自然是有的。不過與你無關,你還是要小心點。

你面試的一定是私企吧。呵呵。當心啊。兄弟。

8樓:虎煞天

你千萬不要答應,他只是騙你去他公司上班,這只是個圈套!你要看清楚合同怎麼寫的不要盲目相信她,有什麼利益了只有他們自己知道!你要三思後行!

9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bai肯定是派遣,

不過現du在派遣還是比較常zhi見啦。這個公司只需dao

要支回付你工資,不需要給你合同答工所享受的福利,減少了公司的開支,另外如果出現什麼工傷啥的,他們沒有什麼責任。當然為了防止上當受騙,你得好好了解下這個公司,至於勞務派遣的公司一般都不大。

10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這個公司來說,不用承擔相應的用人單位需要承擔的義務

如果他們要耍賴的話,你很難找到辦法,因為你和這個公司沒有建立勞動關係。

11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是為了減少麻煩:解除合同時,你只能找另一家公司的麻煩,而且你很難收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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