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規範》的內容

2021-03-04 04:47:14 字數 5647 閱讀 6752

1樓:匿名使用者

一、愛國守法。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權利。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愛崗敬業。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志存高遠,勤懇敬業,甘為人梯,樂於奉獻。對工作高度負責,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認真輔導學生。不得敷衍塞責。

三、關愛學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慈相濟,做學生良師益友。

保護學生安全,關心學生健康,維護學生權益。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四、教書育人。遵循教育規律,實施素質教育。循循善誘,誨人不倦,因材施教。培養學生良好品行,激發學生創新精神,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

五、為人師表。堅守高尚情操,知榮明恥,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衣著得體,語言規範,舉止文明。

關心集體,團結協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長。作風正派,廉潔奉公。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六、終身學習。崇尚科學精神,樹立終身學習理念,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潛心鑽研業務,勇於探索創新,不斷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基本內容是什麼?

2樓:匿名使用者

內容如下:

1、愛國守法

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

2、愛崗敬業

忠誠人民教育事業,志存高遠,對工作高度負責,勤勤懇懇,兢兢業業,甘為人梯,樂於奉獻。

3、熱愛學生

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的嚴慈相濟,做學生的良師益友。

4、教書育人

實施素質教育,遵循教育規律,勇於探索創新,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5、為人師表

知榮明恥,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衣著整潔得體,語言規範健康,舉止文明禮貌。

6、終身學習

樹立終身學習理念,遵守教師培訓制度,不斷學習,與時俱進,自覺更新教育觀念,完善知識結構,潛心鑽研教育教學業務,不斷提高教書育人的能力水平。

擴充套件資料

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

第一條,為規範教師職業行為,保障教師、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中小學教師是指幼兒園、特殊教育機構、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少年宮以及地方教研室、電化教育等機構的教師。

前款所稱中小學教師包括民辦學校教師。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開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為6個月,記過期限為12個月,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期限為24個月。

第四條,教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處分: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職責的;

(三),在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管理、評價中不公平公正對待學生,產生明顯負面影響的;

(四),在招生、考試、考核評價、職務評審、教研科研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

(五),體罰學生的和以侮辱、歧視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

(六),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者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係的;

(七),索要或者違反規定收受家長、學生財物的;

(八),組織或者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或者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報刊等謀取利益的;

(九),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者組織、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的;

(十),其他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應當給予相應處分的。

第五條,學校及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發現教師可能存在第四條枚舉行為的,應當及時組織調查,核實有關事實。作出處理決定前,應當聽取教師的陳述和申辯,聽取學生、其他教師、家長委員會或者家長代表意見,並告知教師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對於擬給予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以上的處分,教師要求聽證的,擬作出處理決定的部門應當組織聽證。

第六條,給予教師處分,應當堅持公正、公平和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應當與其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性質、情節、危害程度相適應;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式合法、手續完備。

3樓:初語手寫

中小學教師的職業道德規範是:

1、愛國守法

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

2、愛崗敬業

忠誠人民教育事業,志存高遠,對工作高度負責,勤勤懇懇,兢兢業業,甘為人梯,樂於奉獻。

3、熱愛學生

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慈相濟,做學生的良師益友。

4、教書育人

實施素質教育,遵循教育規律,勇於探索創新,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5、為人師表

知榮明恥,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衣著整潔得體,語言規範健康,舉止文明禮貌。

6、終身學習

樹立終身學習理念,遵守教師培訓制度,不斷學習,與時俱進,自覺更新教育觀念,完善知識結構,潛心鑽研教育教學業務,不斷提高教書育人的能力水平。

4樓:5姐妹快樂

教育部中國教科文衛體工會全國委員會2023年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進一步修訂,其內容如下:

一、愛國守法。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權利。

二、愛崗敬業。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志存高遠,勤懇敬業,甘為人梯,樂於奉獻。對工作高度負責。

三、關愛學生。平等公正對待學生,維護學生權益。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四、教書育人。循循善誘,誨人不倦,因材施教。培養學生良好品行,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

五、為人師表。嚴於律己,以身作則。關心集體,尊重家長。作風正派,廉潔奉公。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六、終身學習。崇尚科學精神,樹立終身學習理念,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潛心鑽研業務,勇於探索創新,不斷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

5樓:小小小白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2023年修訂)

一、愛國守法。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權利。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愛崗敬業。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志存高遠,勤懇敬業,甘為人梯,樂於奉獻。對工作高度負責,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認真輔導學生。不得敷衍塞責。

三、關愛學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慈相濟,做學生良師益友。

保護學生安全,關心學生健康,維護學生權益。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四、教書育人。遵循教育規律,實施素質教育。循循善誘,誨人不倦,因材施教。培養學生良好品行,激發學生創新精神,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

五、為人師表。堅守高尚情操,知榮明恥,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衣著得體,語言規範,舉止文明。

關心集體,團結協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長。作風正派,廉潔奉公。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六、終身學習。崇尚科學精神,樹立終身學習理念,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潛心鑽研業務,勇於探索創新,不斷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

於2023年九月一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頒布實施。共計六條。新頒布的《規範》基本內容繼承了我國的優秀師德傳統,並充分反映了新形勢下經濟、社會和教育發展對中小學教師應有的道德品質和職業行為的基本要求。

擴充套件資料:

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教師職業行為,保障教師、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中小學教師是指幼兒園、特殊教育機構、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少年宮以及地方教研室、電化教育等機構的教師。

前款所稱中小學教師包括民辦學校教師。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開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為6個月,記過期限為12個月,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期限為24個月。

第四條  教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處分: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職責的;

(三)在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管理、評價中不公平公正對待學生,產生明顯負面影響的;

(四)在招生、考試、考核評價、職務評審、教研科研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

(五)體罰學生的和以侮辱、歧視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

(六)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者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係的;

(七)索要或者違反規定收受家長、學生財物的;

(八)組織或者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或者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報刊等謀取利益的;

(九)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者組織、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的;

(十)其他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應當給予相應處分的。

第五條  學校及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發現教師可能存在第四條枚舉行為的,應當及時組織調查,核實有關事實。作出處理決定前,應當聽取教師的陳述和申辯,聽取學生、其他教師、家長委員會或者家長代表意見,並告知教師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對於擬給予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以上的處分,教師要求聽證的,擬作出處理決定的部門應當組織聽證。

第六條  給予教師處分,應當堅持公正、公平和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應當與其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性質、情節、危害程度相適應;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式合法、手續完備。

第七條  給予教師處分按照以下許可權決定:

(一)警告和記過處分,公辦學校教師由所在學校提出建議,學校主管教育部門決定。民辦學校教師由所在學校決定,報主管教育部門備案。

(二)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處分,由教師所在學校提出建議,學校主管教育部門決定並報同級人事部門備案。

(三)開除處分,公辦學校教師由所在學校提出建議,學校主管教育部門決定並報同級人事部門備案;民辦學校教師或者未納入人事編制管理的教師由所在學校決定並解除其聘任合同,報主管教育部門備案。

第八條  處分決定應當書面通知教師本人並載明認定的事實、理由、依據、期限及救濟途徑等內容。

第九條  教師有第四條枚舉行為受到處分的,符合《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依法撤銷其教師資格。教師受處分期間暫緩教師資格定期註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喪失教師資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師資格。

教師受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處分期間不能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教師受撤銷專業技術職務處分期間不能重新申報專業技術職務。

第十條  教師不服處分決定的,可以向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申請複核。對複核結果不服的,可以向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的上一級行政部門提出申訴。

第十一條  學校及主管教育部門拒不處分、拖延處分或者推諉隱瞞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後果的,上一級行政部門應當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第十二條  教師被依法判處刑罰的,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以上處分。教師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喪失教師資格。

第十三條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並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第十四條本辦法自釋出之日起施行。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教職工日常行為規範》

應是2009版中小學教師道德行為規範 2008年修訂 一 愛國守法 二 愛崗敬業 三 關愛學生 四 教書育人 五 為人師表 六 終身學習 教師職業道德 和 行為規範 內容 教育部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2008年修訂 一 愛國守法。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全面貫徹國家...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對教師有哪些要求

一 愛國守法。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權利。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二 愛崗敬業。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志存高遠,勤懇敬業,甘為人梯,樂於奉獻。對工作高度負責,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認真輔導學生。...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修訂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基本原則 1 堅持以人為本。2 堅持繼承與創新相結合。3 堅持廣泛性與先進性相結 合。於2008年九月一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頒布實施,共計六條。新頒布的 規範 基本內容繼承了我國的優秀師德傳統,並充分反映了新形勢下經濟 社會和教育發展對中小學教師應有的道德品質和職業行為的基本要求。一是堅持 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