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孩子發生意外責任怎麼劃分

2021-03-04 03:17:17 字數 1162 閱讀 8118

1樓:du知道君

安全教育是幼兒園最重要的常規工作之一。對幼兒園來說,不允許有重大傷害

事故發生,比如:大骨折、大外傷(有後遺症)、ⅲ度燒傷等。一般的責任事故也不能出現。

實際上幼兒園事故的發生率是很低的,但一旦發生了,對家長就是百分之百地無法交代。雖然媽媽自己帶孩子活動時也會發生意外,但幼兒園方面,即便是寶寶受了很微小的輕傷,對帶班老師的考核也是非常嚴格的,對老師的評選、晉級通常會起到「一票否決」的作用。   寶寶在幼兒園發生意外事故,是媽媽覺得傷心,幼兒園老師覺得棘手的事情。

雖然誰都不願遇到這個問題,但是一般的碰傷、摔傷等(對寶寶的身體造成的傷害不是很嚴重的事故),在幼兒園裡還是時有發生。最好的老師可以保證教學幾十年從沒有被家長投訴,但不敢保證幾十年教學中她所教的孩子沒有被磕碰的。   分析寶寶在幼兒園發生事故的原因,不外以下幾種:

  1、幼兒園裡存在一些不安全隱患。硬體上的有:用具用品放置不當,玩具設施不符合安全規範,門衛管理疏漏,房屋建築不適合幼兒活動等。

軟體上的有:老師教學經驗少,組織活動的能力差,該提示的沒提示。個別老師安全意識淡薄等。

幼兒園和老師應及時排除這些隱患,家長們發現了也要及時反映。   2、寶寶身體發育尚未成熟,大腦對身體動作變化不能做出相應的靈活反應。還有,寶寶生活經驗缺乏,對自己行為將會產生的後果沒有預見性。

比如:小朋友在奔跑時看見別的小朋友迎面而來,不會安全躲閃、迴避;不知道在滑梯上推小朋友會出現什麼樣的後果;兩個小夥伴做遊戲,不能保持適當的距離,或者撲空了,或者乙個一彎身子就把另乙個頂摔跤等等,大一點的孩子冒險精神萌芽,也是事故的隱患之一,這些都需要老師和家長嚴密注視,並進行有目的地引導。   3、媽媽的錯誤觀念為寶寶安全留下隱患。

有的媽媽熱衷於給孩子扮酷,給孩子穿上厚底鞋、緊身褲等,使孩子活動不便,活動時易失去平衡。也有的媽媽為了省錢,給孩子穿大了好幾號的鞋子,也使孩子容易摔倒。   孩子在幼兒園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概率是很低的。

家長不應該對偶然發生的小碰傷過於掛心。實際上,就是在幼兒園發生的事故中,也只有少數是由於教師責任心不強或是事先沒有考慮周全造成的,大多數還是防不勝防的意外。   一旦寶寶在幼兒園發生了事故,絕大多數老師會覺得很內疚,都會主動向家長道歉。

此時,家長應該先分清事故原因:如果是老師懲罰孩子或責任心不強造成的,應該找園長或上級領導來解決問題。對正常情況下出現的意外事故,就不要過於嚴厲地責備老師,避免老師內疚的心情變成牴觸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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