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涑水記聞》的原文翻譯是什麼,文言文《涑水記聞》翻譯

2021-03-04 02:03:03 字數 4757 閱讀 4887

1樓:素顏以對

請見,太祖亟見之,其所奏乃常事耳。上怒,詰其故,對曰:「臣以為尚急於彈雀。

」上愈怒,舉柱斧柄撞其口,墮兩齒,其人徐俯拾齒置懷中。上罵曰:「汝懷齒欲訟我邪?

」對曰:「臣不能訟陛下,自當有史官書之。」上悅,賜金帛慰勞之

翻譯:太祖有一次在後園裡打鳥雀,有(群不知怎麼解釋)大臣求見,說有急事。太祖立刻召見他,他所奏報的都是尋常的事而已。

皇上大怒,責問其(說有急事的)原因,(大臣)回答:我以為(這些事)要比打鳥雀緊急、重要。皇上更加惱怒用柱子上的斧子的柄打他的嘴,打下兩顆牙齒。

他慢慢的拾起牙齒放在懷裡。太祖罵道:你把牙齒放在懷裡是想控告我嗎?

大臣回答道:我不能控告陛下,(不過)自然有史官寫下(這件事)。太祖高興了,賜給他金銀綿帛作為慰勞。

《涑水記聞》又名《司馬溫公記聞》,是一部筆記體史書,作者是北宋時期著名的歷史學家司馬光。

司馬光是陝州夏縣(今山西夏縣)人,字君實,生於宋真宗天熹三年(1019)。父親司馬池官至天章閣待制。司馬光少年時即喜讀史書,嗜《春秋左氏傳》,甚至「手不釋書」,「不知飢渴寒暑」,雖有些誇張,但也可以看出少年時讀書用功的程度。

宋仁宗寶元初年,司馬光考中進士,不久就做了奉禮郎、大理評事、國子直講等**的閒散官職。後來又任幷州通判,不久又任直秘閣、開封府推官、同知諫院、天章閣待制兼侍講等官職。仁宗死,宋英宗即位,司馬光又任龍圖閣直學士。

英宗死,神宗繼位,司馬光公升任翰林學士,曾上疏神宗論修養之書,即用仁、明、武三種品德修練自己。在治國方略上,司馬光主張取賢任能,有功必賞,有罪必罰。

據史書記載,司馬光的性格十分固執,但是品德高尚,聲譽很好,流傳著很多他的故事。無論是**還是地方,**還是百姓,都十分尊敬他。在他居住洛陽的日子裡,朝野上下都把他當作真宰相來看待,稱他為司馬相公。

大約在紹興十五年(公元2023年),建州的私人書坊中私自刊刻了《涑水記聞》,司馬光的曾孫司馬亻及聽說這部書被刊刻後,馬上上疏皇帝,說這部書乃是假冒司馬光名義撰寫的一部偽書。因此,南宋**又下詔命令建州的地方官把此書的書版毀棄,關於此書的禁行經過,李心傳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有以下記載:紹興十五年七月丙午,右承務郎新添差兩浙東路安託司幹辦公事司馬亻及言:

「建安近日刊行一書,曰《司馬溫公記聞》,其間頗關前朝故事。竊緣曾視光平日論著,既無上件文字,顯是妄借名字,售其私說。伏望降旨禁絕,庶幾不惑群聽。

」詔委建州守臣將不合開板文字盡行毀棄。亻及特遷一官。

按照上述記載,司馬亻及請求禁毀《涑水記聞》的主要原因是「妄借名字,售其私說」。但是在南宋人的所有記載中,沒有一條記載和司馬亻及所說的「妄借名字,售其私說」相印證,相反,很多南宋人的論著如朱熹的《朱子語類》等書中明白無誤地說《涑水記聞》是司馬光所著。南宋晚年的陳孫振為在其所著《直齋書錄解題》卷五中有如下記載:

《涑水記聞》十卷,司馬光撰。此書行於世久矣。其間記呂文靖數事,呂氏子孫頗認為諱,蓋嘗辨之,以為非溫公全書,而公之曾孫侍郎亻及季思逆從而實之,上章乞毀板,識者以為譏。

這樣看來,《涑水記聞》的被禁毀的原因是被人認為此書非司馬光所作,而由別人冒名頂替,私售其說。但既然被禁毀,肯定有原因。這原因主要有二個,一是禁毀前後的政治背景,二是此書的內容。

紹興十四年(公元2023年)四月間,高宗跟丞相秦檜提及將作監丞蘇籀提出的把當代儒學名臣撰寫的註釋經典的文字彙編起來,認為這樣一來可以使學子知道什麼是自己應該遵奉的東西,避免受到異端說教的影響。秦檜對此並沒有積極的反應,但卻提出了請高宗下令禁止野史的建議,高宗同意了秦檜的建議,很快頒發了禁止野史流布的詔令。詔令雖然頒布了,但似乎收效不大,私人撰寫的野史仍然在刊刻流布,有關的書籍仍在書肆中銷售。

於是秦檜又於紹興十五年秋天再次建議高宗下詔禁止野史流布,於是高宗再次下詔禁止私撰野史流布。在第二次下詔**的時候,司馬光的曾孫司馬亻及沉不住氣了,就給皇帝上了乙個奏章,認為《涑水記聞》不是司馬光撰寫的,而是別人冒名頂替,私售己說。於是,包括《涑水記聞》在內的大量的不應該開板雕印的文章書稿統統毀棄,南宋的第二次禁毀野史的高潮開始了。

那麼為什麼司馬亻及如此膽小如鼠地上章申明,這就不能不從《涑水記聞》的內容說起了。

《涑水記聞》因為是為編撰《資治通鑑後記》準備的資料彙編,所說司馬光的意圖十分清楚,就是寧失之於繁,勿失之於簡。因此該書依據傳聞,集錄上自太祖,下迄神宗,十分詳細的記載了北宋六朝的國家大事、朝廷要聞、宮闈秘事,而且是顯隱必聞,洪纖靡失。這樣一來,北宋朝廷的一些見不得人的醜事、趣事、軼事便被司馬光不小心地記錄下來,使後人得以窺見北宋朝廷的一些隱秘。

如捲一第十七條有這樣的記載:太祖嘗彈雀於後園,有群臣稱有急事請見。太祖亟見之。

其所奏,乃常事耳。上怒詰其故,對曰:「臣以為尚急於彈雀。

」上愈怒,舉柱斧撞其口,墮兩齒。其人徐俯拾齒置懷中,上罵曰:「汝懷齒欲訟我耶?

」對曰:「臣不能訟陛下,自當有史官書之。」上悅,賜金帛慰勞之。

在後人的心目中,宋太祖趙匡胤是一位賢明的皇帝,但這一段記載裡的趙匡胤是多麼昏庸、霸道、無理,僅僅因為大臣上奏壞了自己彈雀的雅興,就把大臣的牙齒打掉,而且還不准大臣撿拾打掉的牙齒。這樣的記載是趙匡胤的子孫無論如何不願讓臣民知道的。

類似這樣的記載還有卷五第一百三十七「廢郭後」條,《涑水記聞》的記載如下:初,莊獻太后稱制,郭後恃太后勢,頗驕橫,後宮多為太后所禁遏,不得進。太后崩,上始得自縱。

適美人尚氏、楊氏尤得幸。尚氏文自所由除殿直,賞賜無算,恩寵傾京師。郭後妒,屢與之忿爭。

尚氏嘗於上前有侵後不遜語,後不勝忿,起批其頰,上自起救之,後誤查上頸,上大怒。閻文應勸上以爪痕示執政大臣而謀之。上以示呂夷簡,且告之故,夷簡因密勸上廢后。

上疑之,夷簡曰:「光武,漢之明主也,郭後止以怨懟坐廢,況傷乘輿乎?廢之未損聖德。

」上未許,外人籍籍,頗有聞之者。左司諫、秘閣校理范仲淹因登對析陳其不可,且曰:「宜早自此議,不可使有聞於外也。

」夷簡將廢后,奏請敕有司無得受台諫章奏。在這一條裡,郭後的專橫,仁宗皇帝面對驕後的無奈,呂夷簡的霸道,無不躍然紙上,而更令人可笑的是,看起來威嚴肅穆的宮庭生活也和平常百姓一樣,也有夫妻間的不和,且皇后的被廢居然是因為給了皇上乙個耳光。這樣的記載如果讓臣民知道該是如何損傷百姓對皇室的崇敬!

《涑水記聞》有很多篇幅記載王安石變法的史事,因為司馬光堅決反對新法,故對推行新法的王安石及其支持者多所貶抑;相反,對自己的支持者卻是多所褒揚,這樣的記載很多,褒貶也十分明顯。如捲十五第一百二十四「蘇頌草罷呂誨制」條雲:介甫初参大政,章闢光上言:

「岐王、嘉王不宜居禁中,請使出居於外。」太后怒與上言:「闢光離間兄弟,宜加誅竄。

」闢光揚言:「王參政(王安石)、呂惠卿來教我上此書,今朝廷若深罪我,我終不能置此二人者。」惠卿懼,以告介甫(王安石)。

上欲竄闢光嶺南,介甫力營救,上降監當而已。是獻可攻介甫,引闢光之言以聞於上,獻可坐罷中丞、知鄧州。

在這一條記載中可以看出王安石的專權跋扈,也可以看出宋神宗對王安石的遷就、依賴,當然,司馬光記載這件事的態度也是十分明顯的。

《涑水記聞》雖然被南宗**下詔禁毀,但禁毀詔書也是一紙空文,並不能阻止它在民間的流行,而流行的主要原因是此書儲存了北宋自太祖至神宗時期的大量原始資料。除此之外,《涑水記聞》的價值還在於它在歷史編纂學上的意義,因為司馬光在編撰《涑水記聞》時所採用的方法就是他在編撰《資治通鑑》時採用的長編法和考異法,這種歷史編纂方法對後代影響很大。南宋時期李燾編撰的長近千捲的《續資治通鑑長編》就是嚴格按照司馬光的編輯體例和指導思想所做。

而且《涑水記聞》所記錄的四百九十餘條目中,有近五分之二被李燾編入《續資治通鑑長編》的正文及附註中,可以設想,如果沒有《涑水記聞》,《續資治通鑑長編》將會是另一種面目的。

再者《涑水記聞》這部書表現了作為歷史學家的司馬光的嚴謹作風,它大致依朝代先後的秩序編排條文,每條皆注述說之人、如捲六第一百六十五「真宗決獄」條自注是「張錫」述說,如果忘記材料**,則注「不記所傳」。

當然,在《涑水記聞》裡也反映出作者的保守思想,特別是關於王安石變法期間的一些記載,對王安石及其支持者的醜化和對反對派的美化都是顯而易見的,這些也都影響到《涑水記聞》的可信性。

司馬光一生著述豐富,除了《資治通鑑》外,還有《資治通鑑考異》、《資治通鑑目錄》、《通鑑舉要歷》、《通鑑節文》、《稽古錄》、《涑水記聞》等。《涑水記錄》是司馬光的重要著作之一。《宋史·藝文志》作三十卷,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作十卷。

清乾隆時修《四庫全書》,認為此書是司馬光未成之稿,自宋朝以來就沒有一定的卷數,將當時流行的三個不同的本子刪重合併,訂為十六卷。這個十六卷就是我們今天見到的通行本。

文言文《涑水記聞》翻譯

2樓:匿名使用者

請見,太祖亟見之,其所奏乃常事耳。上怒,

詰其故,對曰:「臣以為尚急於版

彈雀。」上愈怒,舉權柱斧柄撞其口,墮兩齒,其人徐俯拾齒置懷中。上罵曰:「汝懷齒欲訟我邪?」對曰:「臣不能訟陛下,自當有史官書之。」上悅,賜金帛慰勞之

太祖有一次在後園裡打鳥雀,有(群不知怎麼解釋)大臣求見,說有急事。太祖立刻召見他,他所奏報的都是尋常的事而已。皇上大怒,責問其(說有急事的)原因,(大臣)回答:

我以為(這些事)要比打鳥雀緊急、重要。皇上更加惱怒用柱子上的斧子的柄打他的嘴,打下兩顆牙齒。他慢慢的拾起牙齒放在懷裡。

太祖罵道:你把牙齒放在懷裡是想控告我嗎?大臣回答道:

我不能控告陛下,(不過)自然有史官寫下(這件事)。太祖高興了,賜給他金銀綿帛作為慰勞。

司馬光的《涑水記聞》翻譯

3樓:蘇亦亦

太祖有一bai次在後園裡打鳥du雀,有大臣求見,說zhi有急事。太祖立dao刻召見專他,他所奏報的都是尋常的

屬事而已。皇上大怒,責問其(說有急事的)原因,(大臣)回答:我以為(這些事)要比打鳥雀緊急、重要。

皇上更加惱怒用柱子上的斧子的柄打他的嘴,打下兩顆牙齒。他慢慢的拾起牙齒放在懷裡。太祖罵道:

你把牙齒放在懷裡是想控告我嗎?大臣回答道:我不能控告陛下,(不過)自然有史官寫下(這件事)。

太祖高興了,賜給他金銀綿帛作為慰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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