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杏仁茶丶
行政法大致由三部分組嫌歷成:
第一部分,關於行政權的授予和組織行政機關的法律。大致由行政組織法、行政編制法和公務員法等法律組成。
第二部分,關於行政權的行使和運作的法律。這部分法律數量最多,內容最為龐雜,稱為行政行為法。
行政權的運作大致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按行政管理事項劃分的行政權具體運作的法律。行政機關擾者頃管理的事項有多少種類,這部分法律就可分為多少種類。其中有些部門還可自成體系,諸如公安、環保、稅務等等。
這種法律為數眾多,範圍極廣,一般稱為部門行政法。另一種情況是與各級**和各個部門都有關的法律和規則,各級**和各個部門都必須遵循。如行政立法的規則;關於行政執法的法律,包緩陸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以及普遍有關的行政程式等法律。
這裡介紹的主要是和各級**各個部門都有關的全國統一的一些行政法律制度。
第三部分,對行政機關的組織、行政權的行使和運作進行監督的法律,統稱為行政監督法。如行政監察法、審計法、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賠償法等。
我國行政制度 -法律知識
2樓:範玲玲
法律分析:我國行政法律制度實現了三個全面:全面涵括各行政領域、全面調整行政權各執行環節、全面規範各類行政行為。
從理論上講,行政法大致由三個部分組成:一是關於行政權的授予和行政機關組織編制的法律規範,稱為行政組織法;二是關於行政權的行使和運作的法律規範,稱為行政行為法;三是關於對行政權的授予兆盯模、行使、運作過程進行監督的法律,稱為行政監督法,又稱行政救濟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九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通報批評;
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三)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
四)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第十條 法律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處則鋒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
第十一條 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族緩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法律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行政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範圍內規定。法律對違法行為未作出行政處罰規定,行政法規為實施法律,可以補充設定行政處罰。
擬補充設定行政處罰的,應當通過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意見,並向制定機關作出書面說明。行政法規報送備案時,應當說明補充設定行政處罰的情況。
第十二條 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銷營業執照以外的行政處罰。
法律、行政法規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地方性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範圍內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對違法行為未作出行政處罰規定,地方性法規為實施法律、行政法規,可以補充設定行政處罰。擬補充設定行政處罰的,應當通過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意見,並向制定機關作出書面說明。
地方性法規報送備案時,應當說明補充設定行政處罰的情況。
行政法制是什麼制定的
3樓:李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六十五條 ***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規。 行政法規可以就下列事項作出規定:
一)為執行法律的規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規的事項;
二)憲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的***行政管理職權的事項。
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法律的事項,***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授權決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規,經過實踐檢驗,制定法律的條件成熟時,***應當及時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法律。
依法行政的什麼制度
4樓:律說律答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內容,是指行政機關必須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立,並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權力,對其行政行為的後果承擔相應的責任的原則。依法行政也是粗局敏市場經濟體制條件下對**活動的要求是政治、經濟及法治建設本身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
法律依據。中共**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規定巖枝 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並建立憲法宣誓制度。2014年臘納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設立國家憲法日:
每年十二月四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建立憲法宣誓制度:
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
國家行政制度
5樓:律漸
國家行政制度是指國家為了有效地執行憲法和法律,實現其管理職能,而制定的有關國家行政機關的產生,許可權,領導體制,的準則。行政制度是國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法律依據:《地方各級人民**機構設定和編制管理條例》
第九條地方各級人民**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併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本級人民**提出方案,經上一級人民**機構編制管理機關稽核後,報上一級人民**批准;其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併,還應當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條地方各級人民**行政機構職責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則上由乙個行政機構承擔。行政機構之間對職責劃分有異議的,應當主動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報本級人民**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備案;協商不一致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協調意見,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報本級人民**決定。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嚴格控制;可以交由現有機構承擔職能的或者由現有機構進行協調可以解決問題的,不另設立議事協調機構。為辦理一定時期內某項特定工作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明確規定其撤銷的條件和期限。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的議事協調機構不單獨設立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承擔。
第十三條地方各級人民**行政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和精幹的原則,設立必要的內設機構。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行政機構的內設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併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該行政機構報本級人民**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批。
行政法規是怎麼制定的
6樓:高慶萍
法律分析:行政法規是指***根據憲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式制定的有關行使行政權力,履行行政職責的規範性檔案的總稱。 它的制定主體是***,一般以條例、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等形式組成,釋出行政法規需要***總理簽署***令,它的效力僅次於憲法和法律。
高於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十九條 ***行使下列職權:(一)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釋出決定和命令;(二)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三)規定各部和各委員會的任務和職責,統一領導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工作,並且領導不屬於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全國性的行政工作;(四)統一領導全國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工作,規定**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國家行政機關的職權的具體劃分;(五)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國家預算;(六)領導和管理經濟工作和城鄉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七)領導和管理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和計劃生育工作;(八)領導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九)管理對外事務,同外國締結條約和協定;(十)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十一)領導和管理民族事務,保障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利;(十二)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十三)改變或者撤銷各部、各委員會發布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規章;(十四)改變或者撤銷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十五)批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區域劃分,批准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的建置和區域劃分;(十六)依照法律規定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範圍內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十七)審定行政機構的編制,依照法律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行政人員;(十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行政法規是什麼制定
7樓:侯婭楠
法律分析:行政法規由***制定。行政法規是指***為伏中神領導和管理國家各項行政工作,根據憲法和法律,按照行政培掘法規規定的程式制定的政治、經濟、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類法規的總稱。
由於法律關於行政權力的規定常常比較原則、抽象,因而還需要由行政機關進一步具體化。行政法規就是缺虧對法律內容具體化的一種主要形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八十九條 ***行使下列職權:
一)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釋出決定和命令;
二)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三)規定各部和各委員會的任務和職責,統一領導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工作,並且領導不屬於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全國性的行政工作;
四)統一領導全國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工作,規定**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國家行政機關的職權的具體劃分;
五)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國家預算;
六)領導和管理經濟工作和城鄉建設、生態文明建設;
七)領導和管理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和計劃生育工作;
八)領導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對外事務,同外國締結條約和協定;
十)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
十一)領導和管理民族事務,保障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利;
十二)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十三)改變或者撤銷各部、各委員會發布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規章;
十四)改變或者撤銷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區域劃分,批准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的建置和區域劃分;
十六)依照法律規定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範圍內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
十七)審定行政機構的編制,依照法律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行政人員;
十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行政法規是什麼制定
8樓:律說律答
行政法規是***為領導和管理國家各項行政工作,根據憲法和法律,並且按照《行政法規制定程式條例》的規定而制定的政治、經濟、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類法規的總稱。
行政法規的制定主體是***,行政法規根據憲法和法律的授權制定、行政法規必須經過法定程式制定、行政法規具有法的效力。行政法規一般以條例、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等形式組成。釋出行政法規需要***總理簽署***令。
行政法規的效力僅次於憲法和法律,高於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六十五條 ***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規。
行政法規可以就下列事項作出規定:
一)為執行法律的規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規的事項;
二)憲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的***行政管理職權的事項。
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法律的事項,***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授權決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規,經過實踐檢驗,制定法律的條件成熟時,***應當及時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法律。
法律,法規和法律,行政法規區別,法律法規 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區別是?
法律法規,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 行 政法規 司法解釋 地方法規 地方規章 部門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以及對於該等法律法規的不時修改和補充。其中,法律有廣義 狹義兩種理解。廣義上講,法律泛指一切規範性檔案 狹義上講,僅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在與法規等一起談時,法律是指狹義上的法...
簡述行政法的法律關係有哪些特徵,行政法有什麼特點?
1 在行政法律關係雙方當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體 1 行政法律關係雙方中必有一方主體是行政主體,不以行政主體為一方當事人的法律關係不可能是行政法律關係 2 在行政法律關係中行政主體不能由另一方當事人代替,各自的地位和法律角色是確定的。在我國的行政訴訟關係中,原告只能是行政相對人,被告只能是行政主體,...
行政主體是行政法律關係主體正確嗎
行政法律關係主體不是行政法主體。1 行政法主體中包括行政法律關係主體 監督行政法律關係主體 2 行政法律關係主體 行政主體和行政相對方 3 行政法主體包括行政主體和相對方外,還包括監督主體。4 監督行政法律關係主體 國家有權機關與行政主體以及有關的公民 法人或其他組織。監督主體 如法院審理行政訴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