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突然失蹤怎麼處理?單位職工失蹤怎麼處理

2025-05-16 16:54:40 字數 4633 閱讀 6033

1樓:清風百事通

員工突然失蹤可能會給企業帶來一定的困擾,因為這可能會影響到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以下是應對員工失蹤的一些建議:

1.第一時間嘗試聯絡員工。企業應該基耐在發現員工失蹤後第一時間聯絡員工,確認其情況。

可以通過**、簡訊、郵件等方式進行聯絡,如果無法聯絡到員工,可以嘗試聯絡其家人、朋友、同事等人。

2.搜尋員工可能停留的地方。如果員工長時間沒有回應,企業可以森散嘗試搜尋員工可能停留的地方,如員工住所、親戚朋友處、常去的地方等。可以請員工家屬或同事協助搜尋。

3.確認員工是否存在安全問題。如果員工失蹤已經一段時間,企業需要確認員工是否存在安全問題,如是否發生意外、被綁架等。可以報警或聯絡相關部門進行幫助。

4.安排其他員工接替工作。如果員工失蹤可能會對企業的工作產生影響,企業可以安排其他員工接替該員工的工作,確保企業的生產和經營不受影搏春春響。

5.做好記錄和備份。企業應該記錄員工失蹤的情況,並備份員工的工作資料和相關資料,以備不時之需。

在處理員工失蹤時,企業需要謹慎、穩妥處理,尊重員工的私隱權和人權。如果員工最終未能找到,企業可以採取法律手段解決相關問題。

2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失蹤,單位可以通知其家人或者報警,按相關法律規定失蹤48小時**才會立案調查。

單位職工失蹤怎麼處理

3樓:謝中偉

法律分析:首先可以先報警處理,虛亂其次與失蹤人員家屬取得聯絡,告知情況,積極配合警察查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十條 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第四十二條 失蹤人的財產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願差慶檔意擔任財產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爭議,沒有前款差困規定的人,或者前款規定的人無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員工失蹤三天了,公司該如何處理,可以報警嗎?法律有明確的規定關於員工失蹤的法條嗎?萬分感謝!

4樓:張珂

可以報警,法律沒有規定員工失蹤,用人單位該如何處理的法律條文規定,一般體現在公司的合同或者是規章制度中,像這種情況,用人單位首先可以報警,同時儘快和員工家屬聯絡,要求協商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法律分析

員工失蹤,如果是個人行為,沒有在上班時間的,單位無需承擔責任;如果在上班時間的失蹤,需由單位履行報案、報險、善後等義務,最後案件確認後按實際情況分別處理,如屬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的,公司不需要賠償。如果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可以宣告失蹤,按相關法律規定處理。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他為失蹤人。

宣告失蹤指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對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間的人宣告為失蹤人的制度。為消除因自然人長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響,法律通過設立宣告失蹤制度,通過宣告下落不明人為失蹤人,併為其設立財產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蹤。失蹤是指自然人離開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沒有音訊的事實狀態。

失蹤制度是對一種不確定的客觀事實狀態的法律認定,目的在於結束失蹤人財產關係、人身關係的不確定狀態,保護失蹤人和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利害關係人申請宣告其失蹤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書應當寫明失蹤的事實、時間和請求,並附有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機關關於該公民下落不明的書面證明。

第一百八十四條 公民下落不明滿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滿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關係人申請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書應當寫明下落不明的事實、時間和請求,並附有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機關關於該公民下落不明的書面證明。

5樓:廣州遊戲人生

沒有,你們只是僱傭(勞動)關係。

ta所謂的失蹤,表面上來講,就是ta沒上班(曠工)而已。你幹嘛操心?即使是在公司宿舍住,那你們公司入職的時候難道沒有在員工資料裡要求填寫緊急聯絡人嗎?

如果沒有,你們的公司也太不專業了)你直接打**給聯絡人,告訴ta沒來上班,就可以了。

不要隨便定義「失蹤」,失蹤是很嚴重的事,你憑什麼說是失蹤而不是人家跳槽了?

6樓:網友

員工已經失蹤三天啦,你該報警啦,因為員工失蹤24小時就該報警的。你可以看一看他身邊的人,又沒有知道他的去向或者去**啦,要和他的家屬聯絡,看一看,回家了沒有,而且你是作為公司的領導你一定要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好該怎樣做,你一定要知道有關人口失蹤的法律知識。

7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沒來上班,跟公司沒有關係,也沒有相關法律規定。但是最好通知一下家裡人,問問情況,免得失聯了,對方家裡人也不知道。

8樓:網友

當然有了,首先員工失蹤是在上班工作中失聯的還是沒有上班報到失聯的,若沒有請假三天未到公司可以接勞動法曠工開除即可,若是在公司上班後失聯即可報警調查蹤跡。

9樓:錢寶公司

首先我覺得公司應該選擇嘗試聯絡一下員工可能員工只是不想上班,並不是失蹤。

10樓:七臺河李陽平

如果經聯絡家人、朋友、同事、經常交往人,仍然不知其去向的,應該報警。

11樓:網友

但是如果通過任何訊息資訊,人員通知或者是找資訊都沒有的話那麼可以。

12樓:臺靖巧

超過24小時就可以報警了。要及時報警。

職工失蹤如何處理

13樓:覃永雄

1、首先,我們聯絡失蹤職工的直系親屬,看他的親屬能否聯絡上失蹤的職工。如果能聯絡上,是職工故意不讓單位聯絡他,則用人單位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處理職工勞動關係即可;

2、如果聯絡他的直系親屬,失蹤職工是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了交通事故而聯絡不上,用人關係則要按照勞動法對職工負責到底;

3、如果聯絡他的直系親屬,失蹤職工是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了其他事故而導致人身受到傷害不能聯絡,用人單位則要對其沒有經濟能力需要贍養的直系親屬進行一定賠償。如果其直系親屬有經濟勞動能力,則可以支付一定的慰問費用表示關心即可;

4、如果聯絡他的直系親屬,失蹤職工不是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了事故而導致不能聯絡,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宴搭實際情況對該員工進行慰問。

一、工人沒簽勞動合同工傷怎麼辦。

工傷的處理一般都依據勞動合同的約定進行處理,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而受到工傷的,單位不願意承擔責任的,員工應該收集證據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的證據。

即可按照相關規定來要求企業賠償。

其次,沒有勞動合同的,可以通過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確定勞動關係。

最後,職工發生傷害事故,用人單位應當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用首薯人單位不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與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廠區交通事故工傷認定是怎樣規定的。

1、認定條件:

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能否認定工傷不能一概而論,要結合一定的因素和具體實踐作判斷。由於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而負傷、致殘、死亡的,晌芹拿應當認為工傷。

在認定職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屬於工傷時應當考慮下列4個必備要素:

1)上下班的規定時間。

2)上下班的必經路線。

3)無本人責任或非本人責任。

4)機動車事故。

上訴四點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2、申請時限:

1)用人單位須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者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3、受理部門:

各統籌地區的社會保障局。

員工外出期間失蹤怎麼辦

14樓:楊娟

職工在因工外出的期間失蹤,用人單位應及時報警,依法申請工傷認定,並從事故發生當月起的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其近親屬則可以依法按月領取由工傷保險**提供的撫卹金。職工死亡的,按照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當失蹤人重新出現的,已領取的工傷待遇應當退回。

【法律依據】滑橘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信遊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伍宴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員工失蹤了可以報警嗎?

15樓:劉俊

法律分析:可以報警,飢猛當人失蹤24小時後**會進行立案,隨後會調查,當人失蹤滿2年後,可以申請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正肢銀然人為失蹤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十條 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舉宴,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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