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中培訓合同與海外津貼問題 勞動法熟悉者進

2023-04-15 01:05:03 字數 3291 閱讀 4431

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不簽合同。

培訓的違約金的不能高於培訓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2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要求簽訂伺服器合同的前提是為你承擔培訓費用,而如果違約,也是按照伺服器剩餘時間這算並償還培訓費用。如果沒有明確的培訓費用,無從約定違約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的法律很不健全,很多時候,弱勢群體的權力得不到維護,在辛苦工作的時候受很多窩囊氣。

如果不簽合同可能面臨公司的辭退。

如果不想近期辭職就幹滿五年辭職,如果想培訓完了再辭職,違約金可以交仲裁機構仲裁。跟公司哪有道理可講。

勞動法和培訓協議的問題。

4樓:ˇ假裝純情

因為你和單位已經簽訂了培訓協議,如果是因為你個人的原因辭職,是要賠付單位培訓費,這是合法的。實際上他只扣除了你500元已經不算多了,如果你去仲裁告他,很可能導致他反過來告你,你不僅白打了時間興許還要再支付他一些培訓費呢。

勞動法:(勞動)保密協議:保密津貼在含在工資內有效嗎?

5樓:虎說體育

1、有效。

如果勞動者對公司出具的保密協議以及保密津貼與工資一同發放的約定是知曉,而且已經簽字確定,則該保密協議就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2、如果公司認為勞動者違反了競業限制,則需要由公司舉證證明,而如果公司在競業限制方面沒有向勞動者支付作為遵守競業閒置的補償,則勞動者不必承擔競業限制的約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現在的問題是:是否有證據證明你在職期間其工資中包含有該款項?如果「歷年工資單也沒有提現過保密津貼」的話,那麼這個協議書是無效的。

7樓:易網晴神

支援二樓的,二樓說的基本全面了。

勞動法培訓協議賠款的問題(急)

8樓:北京徐律師

1、培訓費的數額不是公司隨口喊的,應該合理且有合法憑據來證明。另外,鑑於你已經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的大部分,培訓費按比例分攤下來未來幾個月應該沒有多少錢。

2、可以尋找企業的違法之處,達到解除不賠錢。

9樓:匿名使用者

急還就只給這點分?

公司要求賠款是非法的,你的勞動合同最終的截止時間是由培訓協議決定的,即10年4月截止。《勞動合同法》規定職工離職的話,僅對公司支付的實際的培訓費進行賠償,也就是說不是約定的8w或4w而是企業給你提供外部培訓實際發生的費用。

10樓:匿名使用者

培訓費是要有開具收據才可以的 不是約定多少就是多少 約定服務期的要賠償尚未履行的年限 而不是全額賠償。

11樓:網友

培訓期間超過勞動合同期限的,以勞動合同期限為準。 況且違反服務期條款的,只要賠償相應的培訓費用,不能獅子大開口亂要違約金。

關於培訓協議的問題,請熟知勞動法的朋友幫幫我

12樓:貴陽傑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

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

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乙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

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第六,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籤了那份協議,那是肯定的。如果只是口頭說說,還好哦。

14樓:網友

不要在培訓協議問題上糾纏,可以考慮勞動合同變更,給你調換崗位,重新談啊,談不攏就一拍兩散,培訓費就拉倒吧,是為銷售工作培訓,為公司服務兩年,還能多掙兩年錢,不能幹銷售了,耽誤掙錢又怎麼說,不能都是公司的吧。

15樓:李小興律師

如果合同有約定工作崗位,公司單方給你調到崗位,而你又不願意去,雙方協商不了,那麼可以協商解除勞動關係,這種情況解除不但不用支付培訓費的違約金,而且公司要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16樓:磊森律師

希望能給您幫助。請採納。1 這屬於勞動合同服務期規定。2 如果沒有大的瑕疵,一般來說有效,不符合約定離職,需要交納違約金。

1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按勞動合同的約定內容。如果沒具體約定,公司是不違法的。因此你主張不了自己的權利。

新勞動法 關於培訓合同

勞動合同法關於出國

18樓:律師

1、出國當然是沒問題。

2、你說保密合同有什麼約束,這要看你籤的保密合同的具體約定。像我們一般接觸的保密合同一般是約定離職後2年內不能去同型別的企業工作、不能開辦同型別的企業等等這些。

1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提前30天書面通知公司解除勞動關係。不用去付違約金。保密合同這一指的是你在解除勞動關係之後兩年之不能從事同一行業的工作。否則按照合同的約定是要去付給公司違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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