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判定為工傷問題? 10,如何認定是否屬於工傷

2023-03-13 05:30:02 字數 1982 閱讀 4992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工傷,是指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而遭受的傷害。

是否屬於工傷,要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進行認定。具體請檢視以下法律規定原文。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2樓:王元頁

預備性工作要與工作有關,而且是工作時間前後。

午休時間、打水,都無法滿足這些要求,沒辦法認定工傷。

如果打水場所因為單位設定不合理,或者有安全性問題,造成的傷害,可以要求單位適當補償。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3樓:人不牛人天牛人

這種情況主要還是看單位的態度。如果單位認可,這個認定就足夠了,如果單位不認可,就需要有工友證明,這是打水用於上班時間飲用。這樣就可以作為認定工傷的依據。

4樓:捷鑫鵬

不屬於工傷,工傷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導致的傷害,從傷害的角度行不通。

從醫療報銷著手,另外可以考慮摔跤是否地滑。

5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是社保局認定的,認定下來,不服可以復議!現在也可以提交一些情況說明以及相關證據給社保局啊!

如何認定是否屬於工傷

6樓:法律部落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等等。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如果喝了點就得情況下是否還能夠認定為工傷

不能。一 按照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的規定,工傷主要有以下型別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這裡,要理解和把握 事故 的本質是 意外的損失或災禍 有漸進性 比如慢性中毒 血吸蟲感染等 和突發性 比如工架垮塌 高空墜物傷及等 兩種,不可拘泥於突發性一種情況。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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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哪些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 患職業病的 五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