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著作權法,什麼是著作權

2023-01-25 11:25:02 字數 4256 閱讀 2746

1樓:法律快車

著作權法內容包括著作權主體、著作權客體、著作權內容、著作權限制、著作權繼承和轉讓、侵犯著作權的處罰等。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權法是英國於2023年頒布的《安妮女王法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於2023年9月7日通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著作權亦稱版權,是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技術作品所享有的專有權利。著作權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種民事權利,屬於無形財產權。其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其中著作人格權的內涵包括了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他人以扭曲、變更方式利用著作損害著作人名譽的權利。

2樓:匿名使用者

以上是 武漢東說的。

我認為的著作權就是 法律賦予的 在一定時間內 創作出具有美感作品的人 壟斷的使用自己作品的權利。

什麼是著作權?

3樓:華律網

上述的版權版法及著作權法,《著作權法》是智財權的乙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現代社會發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種法律制度。現代智財權保護制度三百多年前源於西方,促進知識的積累與已交流,豐富人們的精神生活,提高全民族的科學文化素質,推動經濟的發展和個人為社會進步起到了及其重要的作用。智財權保護制度是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而不斷發展和完善的,著作權保護不僅僅能夠促進文化事業的發展,同時版權產業也已經成為經濟發展的動力。

《著作權法》是一種無形的權利,同時是用有形物體現的,包括精神權利和財產權利,因此著作權也是人權,又是一種財產。侵犯他人著作權如同偷盜他人錢財。盜版就是盜竊。

保護智財權不僅是保護著作權人的個人利益,同時也是為了維護公眾利益,維護國家利益,維護國家經濟秩序,促進社會的發展。

4樓:匿名使用者

著作權,分為著作人。

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其中著作人格權的內涵包括了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他人以扭曲、變更方式,利用著作損害著作人名譽的權利。著作財產權是無形的財產權,是基於人類智識所產生之權利,故屬智財權之一種,包括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散布權、出租權等等。

著作權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達形式,而不是保護思想本身,在保障私人之財產權利益的同時,須兼顧文明之累積與知識之傳播,演算法、數學方法、技術或機器的設計均不屬著作權所要保障的物件。

5樓:匿名使用者

著作權就是出書的權利。

著作權法是什麼意思?

什麼是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

6樓:q夢潔

我國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的智力創造成果。作品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獨創性,即作品必須是由作者通過獨立構思和創作而產生。

具有獨創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 (2)可複製性,即指可以通過印刷、影印、臨摹、拓印、錄音、錄影、翻錄、反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乙份或多份,但無論採用什麼複製方式以及複製中國作品,均不會改變作品的內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應當以法律所允許的客觀形式表現出來。

公民從事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創作,應當符合法律規定,不違背社會公共利益。

7樓:仁倫中婉

電子遊戲比賽的畫面只能是算直播畫面的一種形式而已,著作權法上明確規定了哪些作品是屬於著作權所保護的範圍。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

可以參考我們國家的著作權法內容。

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權法的特點是什麼?

8樓:丁俊濤律師

你好,只是一家之言,僅供參考。

1.著作權主體範圍具有廣泛性。

2.著作權的客體具有多樣性和廣泛性。

3.著作權的內容具有豐富性和複雜性。

4.著作權的產生和保護具有自動性l

9樓:匿名使用者

從已經查明的案件事實來看,本案中的被告人在主觀上具有營利目的。本案中,被告單位複製發行的教材數量巨大,總計達到4萬冊,總碼洋達到萬元之多,及時按照遠低於市場的折扣價比如5折來算,其非法經營數額也達到了近27萬元,而其複製發行4萬冊教材的總成本則要遠遠低於這一數字。

因此,財稅教育中心明顯能夠從其複製發行有關教材的行為中獲取利益。由此足以腿短,財稅教育中心是以營利為目的,複製發行有關教材的。

什麼是著作權法的鄰接權?

10樓:巨集邦

鄰接權是指與著作權相鄰近的權利,是指作品傳播者對其傳播作品過程中所作出的創造性勞動和投資所享有的權利。鄰接權是在傳播作品中產生的權利。作品創作出來後,需在公眾中傳播,傳播者在傳播作品中有創造性勞動,這種勞動亦應受到法律保護。

傳播者傳播作品而產生的權利被稱為著作權的鄰接權。鄰接權與著作權密切相關,又是獨立於著作權之外的一種權利。在我國,鄰接權主要是指出版者的權利、表演者的權利、錄影製品製作者的權利、錄音製作者的權利、電視台對其製作的非作品的電視節目的權利、廣播電台的權利。

英美法系國家,著作權法很少引入鄰接權的概念。例如英國著作權法,將錄音製作者和廣播電視組織的權利都視為著作權。在美國著作權法中,作者的權利、錄音製作者的權利都屬於著作權範疇。

只有在歐洲大陸法系國家,才嚴格區分著作權與鄰接權的概念。

法律特徵。(1)權利的主體不同。著作權的主體是作品的作者以及作者以外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著作權人基於合同關係,法律規定等而享有全部或部分的著作權。

而鄰接權的主體為作品的傳播者。在作品的傳播過程中,賦予作品特定的傳播形式,並為此付出創造性勞動、投入資金和物力的人成為鄰接權的主體。具體地說,他們是表演者、錄音錄影製作者、廣播電視組織和出版者。

(2)權利的內容不同。著作權包括人身權與財產權。著作權人的人身權是作者或其他有關人所享有的重要權利,其所佔的地位重要。

鄰接權直接規定了鄰接權人的權利,側重對其傳播行為產生的經濟利益的保護(表演者權除外)。因為,鄰接權人對作品的傳播行為,過程中不能對作品進行人格上的再創作。但是表演者在傳播作品上還涉及其表演形象的保護問題,故應給予一定保護。

(3)權利客體不同。著作權的客體是作品,它是作者原始創作或演繹的作品。而鄰接權的客體是傳播者賦予作品的新的傳播形式,即表演、錄音錄影製品、廣播電視節目、圖書版本。

(4)兩者的地位不同。著作權是獨立的,它可以單獨行使,而鄰接權則依賴於著作權,它是從著作權鄰接而來的一種權利。鄰接權當中始終包含著著作權,行使鄰接權時必然涉及到著作權。

著作權是什麼意思

11樓:華律網

著作權人又稱「著作權主體」,是指依法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著作權的人。著作權人可分為原始著作權人和繼受著作權人。原始著作權人指創作作品的公民和依照法律規定視為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繼受著作權指通過繼承、受讓、受贈等法律許可的形式取得著作權財產權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

我國《著作權法》第9條把它分為兩類:一類是作者,即直接創作作品的人;另一類是非作者,即是通過某種法律關係獲得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作者是指直接創作作品的公民。

由此可見,構成作者的要件有兩個:1)只有公民即自然人才能成為作者,法人或非法人單位不能成為作者。2)只有進行創作才能成為作者。

所謂創作是指直接產生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智力活動,就是將自己的思想、情感和人格等,充分地表現在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上。非作者就是指依照《著作權法》第9條第2項規定,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九條著作權人包括:(一) 作者;(二) 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什麼是著作權法意義上的創作?

12樓:初自然

1全部第三條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哪些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哪些作品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

著作權的物件是作品,是指文學 藝術 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的智力成果。著作權保護物件的具體作品有 一 文字作品 二 口述作品 三 戲劇 曲藝 舞蹈 雜技藝術作品 四 美術 建築作品 五 攝影作品 六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 工程設計圖 產品設計圖 地圖 示...

不受著作權保護物件,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物件分別有哪些?

一 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二 不適用於著作權法保護的物件。1 法律 法規 國家機關的決議 決定 命令和其他屬於立法 行政 司法性質的檔案及其官方正式譯文。2 時事新聞。三 欠缺作品實質要件的物件。曆法 通用數表 通用 和公式等。著作權合理使用的概念 條件 12種合理使用的情形 一 依法禁止出版傳播...

我國的著作權法是何時制定的

1990年9月7日第 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根據回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答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 關於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的決定 第一次修正。根據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3次會議 關於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